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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貓遭退學 冷血陳皓揚告台大討學歷 2018-03-15 12: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原是台灣大學化工系的澳門籍僑生陳皓揚 ,接連虐殺流浪貓「大橘子」及「「斑斑」後,遭法院依違反動保法 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併科35萬元,因他放棄上訴、全案確 定;校方對他做出退學處分,但他認為,學分修畢已符合畢業資格, 提告求翻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雙方各有主張,法官庭末諭知 全案本月29日宣判。 今未現身的陳皓揚委由律師提到,依據學位授予法與台大制定之相關 規定,學生修業期滿即代表畢業,台大認定畢業與否應以成績及格與 否為準,非校方一再主張之「辦理離校手續完成時間」為準,且校方 所說的離校手續,也僅是還書、欠費繳清或確認健康保險轉出等單純 行政事務,不該以此相繩。 陳男律師認為,台大為保全證據拒絕當事人辦理離校手續,屬於以不 正當方式、強制學籍繼續,最後再予以退學處分,屬於違法行為;律 師也說,本案涉及權益關係很複雜,台大校方不該為了懲戒當事人, 改變既有制度。 台大代表則說,陳男犯案時尚未辦理離校,是待犯案後才提出申請, 依照行政實務而言,退學處分並未違法。 法官庭末確認雙方再無意見表示後,諭知本月29日上午宣判。 現年26歲的陳皓揚,2015年12月28日在北市溫州街停車場掐死流浪貓 「大橘子」,遭台大處分兩大過、兩小過,北檢則依違反動保法起訴 ,並勒令強制輔導;豈知,不怕的陳,再於隔年8月1日深夜殺害餐廳 「動物誌」的店貓「斑斑」,校方隨即對他做出退學處分;陳也因此 成為台大首位達畢業門檻卻被退學的學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6211 -- ◆投票名稱: 八卦板板主選舉 - 2017/7/1~2018/2/28 ◆投票結果:(共有 1246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2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olmtw 19 票 1.52% 0.87% 0.87%,是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3.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21103713.A.10D.html
NTUIBrother: 垃圾怎麼不去死 03/15 17:56
RABBITBITCH: 真的很垃圾 03/15 18:15
Toeic1000: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________ 03/15 18:44
tudaer: 這種人...希望判決不要讓人失望 03/15 18:52
peanut910013: 不去反省自新在那裏吵學位 03/15 19:16
Daehunny: 退學也有肄業證書啊,這還不夠嗎? 03/15 20:21
fun5566: 台生跟僑生的入學標準不同。 03/15 20:31
petC: 應該聽聽法律系同學的專業見解 03/15 21:16
kybj: 某樓4ㄅ4希望殺貓唯一死刑== 03/15 21:43
NTUIBrother: 某樓是不是智障法醬 03/15 22:01
online135: 我怎麼覺得他應該要可以拿證書 03/15 22:42
jzoethai: 殺貓被退學活該啊 社會敗類還有臉回來討學歷? 03/15 23:19
Taidalmc: 中國人不意外 03/16 00:28
chen22: 以法治來講,他應該要能畢業吧。。。 03/16 03:22
ojo32: 我覺得畢業合理耶 圖書館那些都只是附隨的行政流程而已 03/16 03:38
KAnderson: 他臉皮很厚,但我悲觀的認為他可能會贏(我法律系 03/16 09:09
KAnderson: 但我不想推他,噓回來,原po抱歉 03/16 09:11
hips: 他第一次虐貓就應該直接退學,還讓他修完幹嘛。 03/16 14:15
shanyanyu: 以後畢業加上一條道德法律審查如何? 必須沒前科才能畢 03/18 17:17
shanyanyu: 業 03/18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