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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諮詢小組認定管中閔違法兼職 依法不得再
時間Fri Apr 27 23:05:05 2018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諮詢小組認定管中閔違法兼職 依法不得再參加遴選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針對台灣大學新任校長案的爭議,因涉及許多資訊揭露、利益迴避、學術倫理及赴中兼職等問題,層面涉及過廣,4月初組織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今晚也公布結論,認定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獨董是違法兼職,事證明確,依法不得參加遴選。
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更進一步認定,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和薪資報酬委員,違法事證明確。(資料照)
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更進一步認定,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和薪資報酬委員,違法事證明確。(資料照)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晚宣布,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案,要求重啟8名候選人的資格審定,再走一次校務會議代表推薦、遴選委員投票等,並聲稱,管中閔是否能夠參選台大校長,要台大重新檢視其積極資格與消極資格,並未說管不能繼續參選。
然而管中閔被指涉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與台大遴選委員之一的蔡明興(台灣大副董事長)彼此間有法律及經濟上的利益衝突,但卻因該項資訊未在遴選過程中揭露,導致後續衍生諸多爭端;教育部召開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釐清爭議。
教育部今晚也公布日前召開2次跨部會諮詢會議的結論,其中有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的法律研析意見,首先引法條來強調教育部對台大校長案有適法性監督;隨後認定台大校長遴選中「副董選獨董」,是具有特殊利害關係的事實存在,造成其他被推薦人形成不公平的競爭,顯失公正。
跨部會諮詢專業小組更進一步認定,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就已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和薪資報酬委員,違法事證明確,具有教育和倫理相關行為的違失,更與台大校長遴選的時空很接近,認定這次的情節重大,不具校長的適格性,建議教育部不予同意管的聘任案,以求慎重,台大應重新辦理遴選程序,且管的違法兼職既然以事證明確,依法自不得再參加遴選。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9096
5.備註:
還是給文學院的陳弱水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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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teddy4461: 直接不讓你選,可以,這很DPP 04/27 23:05
推 soniccsie: 文學院……學校沒人了嗎? 04/27 23:08
→ jjoonnyy: 不能再選 似乎是假新聞 04/27 23:08
→ newsboy3423: 陳銘憲>>>>>>>>>>>>>陳弱水 04/27 23:09
→ soniccsie: 黨報不意外 04/27 23:09
推 tom282f3: 感謝偉大的台灣共產黨教我們 04/27 23:09
→ tom282f3: 選舉就是讓不想選上的人不能選 讓想選上的人參加就好了 04/27 23:09
→ kaky: 說管違法要不要先下行政處分 04/27 23:22
→ kaky: 違法兼任可是得處分不是在其他程序中說說啊 04/27 23:23
→ jsstarlight: 文院有什麼好酸?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4/27 23:28
→ beyondthee: 憑啥 吃屎吧 04/27 23:34
→ sinana: 垃圾政府 04/27 23:40
→ elfria: 就算這事違法,也是行政罰程度而已,遴選辦法沒規定不能選 04/27 23:45
推 dans: 依法不得擔任獨董,但盜用學校專利並成為美企董事是合法的 04/27 23:49
→ wujinxi26: 垃圾狗進黨 04/28 01:26
→ wujinxi26: 真是夠有種 04/28 01:26
→ wujinxi26: 多少前校長是不是氣得減壽 04/28 01:26
→ j4y4wu3: 陳弱水啥咖 04/28 01:33
→ teras: 抗議啦!!板主疑似因為政治不正確而水桶我QQ 04/28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