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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上看到也是遴委會的法律系沈冠伶教授請辭PO文 https://www.facebook.com/judy.chen.140193/posts/1933148246708534 她提到遴委會發言人不遵守程序,逕自對外發言外還加些不是委員們同意的聲明稿內 的東西。 不符合程序的運作,這樣也算大學自治嗎? 全文如下: 辭任台大遴選委員會之聲明!很沈痛!很遺憾! 陳召集人、袁委員及各位委員: 昨日晚間從電子媒體上閱知此則新聞:「台大遴委會:教育部若無合法理由 拒重啟遴選」 :「台大遴委會今表示,教育部如果沒有給一個合法的理由,遴委會就不可能屈於政治力 再度開會。遴委會是一個從頭到尾合法獨立運作的組織,並非教育部的附屬單位, 我們請教育部給我們一個合法的理由。」 「袁孝維在今天上午提出遴選會拒絕重啟遴選,有記者詢問此發言是否代表遴選會, 袁則表示這是超過半數以上委員的共同聲明。」。 由於本會發言人之權限係「依本會決議代表本會對外發言 」 (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11點), 4月28日的聲明稿,在未經委員事先同意下,竟然在4月27日晚間已由媒體公布, 事後又在極短的時間內(晚上10點46分收到電子郵件至4/27晚上12點) 要求委員回應而未經充分討論。縱然獲得過半數委員同意,但面對此一重大議題, 顯然不符合會議決議之正當程序。更何況聲明稿中亦無「拒重啟遴選」此一結論, 而毫無代表委員會意見之正當性。 再者,如果本會已經多數委員決議,不再召開會議,重啟遴選,則本會是否已經解散? 按依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17點第2項:「若無法依前項規定產生 校長當選人,則本會應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再依本要點第十二點規定重 新徵求校長人選,並進行遴選事宜。」 第18點:「校長當選人因故無法就職時,由原校長職務代理人代行校長職權,並由原遴選 委員會重新辦理遴選事宜。」又依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7條第2項: 「若無法依前項規定產生校長當選人,則本會應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 由於教育部不核定原校長當選人,本會依前開規定應重新辦理遴選事宜。如拒絕再開遴選 會議,將構成「無法產生校長當選人」之解散事由,而由本校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 本會委員就台大校長遴選一事,為依法令行使職務之公務員(不論本職是否具公務員身分 ),受主管機關監督。如本會既不開會,又拒絕解散,且不履行法定義務,日後可能成為 監察院彈劾之對象,畢竟國立大學非法外之地,不能概以大學自治為推託之辭而免除法律 責任。 由於本會於現階段已表示拒絕召開會議,致使本人難能行使遴選之法定職務, 謹在此宣布辭任遴選委員一職,並將於今日向郭代理校長暨校務會議主席提出辭呈。 感謝各位委員! 敬祝 平安如意 沈冠伶敬上 2018年5月1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37.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25146142.A.081.html
kusowan: 18個遴委15個同意發表,表決失敗就翻桌的本性不改 05/01 11:43
norikko: 大家都誤會了,遴委會是發言人制,綸鎂的發言經PJEZ指出 05/01 11:44
norikko: 是無腦 05/01 11:44
erikson150: kusowan 不過又加了些不是在表決內的東西啊 05/01 11:48
PJEZ: 本來就無腦,開會是為了要改變決議,決議結論沒變不須開會 05/01 11:48
PJEZ: 發言人也只是再重申一次之前遴選會的決議與結論 05/01 11:48
gdfhy1: 請沈教授說明是哪部分超出表決範圍 05/01 11:50
ppeng: 要開會也有一定程序,只有3個要開本來就不用開好嗎 05/01 11:50
dennylu97: 裡面講得很清楚,你要不要把全文都貼上來,不然有些人 05/01 11:55
dennylu97: 會懶得點進去 05/01 11:55
※ 編輯: erikson150 (114.35.37.209), 05/01/2018 11:59:59
beyondthee: 不保護台大 早點退出別礙事 05/01 11:58
dennylu97: 上一次開會就知道教育部不會同意,已經做出拒絕重啟遴 05/01 11:59
dennylu97: 選的決議囉?某P要不要找一下這決議在哪,讓我們看一下 05/01 11:59
dennylu97: 呀 05/01 11:59
beyondthee: 這個垃圾政黨不照他們的想法作就翻桌 習慣了 05/01 11:59
PJEZ: 難道要求教育部依法尊重管當選結果,不是代表拒絕重啟?? 05/01 12:00
dennylu97: 尊重管當選結果=拒絕重啟遴選???? 05/01 12:01
PJEZ: 沈冠伶經檢驗結果不是智障,但仇人說是智障,你還要開會再去 05/01 12:01
gdfhy1: 遴委會已經依法選出校長人選,並不是沈教授說的無法選出 05/01 12:01
gdfhy1: 校長當選人,所以依照沈教授自己貼出的文中可以知道遴委會 05/01 12:01
gdfhy1: 不用重組。再者,過半數委員同意就已經是多數決,難道跟沈 05/01 12:01
gdfhy1: 教授意見不合就不符合程序不尊重遴委會? 05/01 12:01
PJEZ: 討論沈冠伶是不是智障??(這是舉例) 05/01 12:01
beyondthee: 學法的不守法 台大內憂外患 05/01 12:03
YumingHuang: 等等,教育部的公文根本還沒到不是嗎?那請問遴委會 05/01 12:04
YumingHuang: 說教育部的公文若無合法理由遴委會拒絕重啟,錯誤在 05/01 12:04
YumingHuang: 哪?還是說今天就算遴委會發言人出來說「1+1=2」也 05/01 12:04
YumingHuang: 不行,一定要先開會? 05/01 12:04
PJEZ: 樓上正解,別忘記有個若字!! 05/01 12:05
PJEZ: 慘了 沈冠伶是他媽的真的腦子有問題 還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05/01 12:06
ryanchen1234: 這裡的討論越來越好笑了 05/01 12:07
wayne723: 有些人邏輯很有問題 05/01 12:09
icepet0015: 感覺PJEZ說的有道理。 05/01 12:11
icepet0015: 可能沈教授覺得這齣戲演太久,不想演了吧XD 05/01 12:12
icepet0015: 畢竟都三個月了,雖然最近正值精彩處XD 05/01 12:12
allpass5566: 為了我大管爺當然可以 05/01 12:16
ppeng: 推PERZ,遴委會是說無”合法理由"不重開 05/01 12:16
ppeng: pjez,打錯 05/01 12:17
ppeng: 沈教授連重選要件都沒搞清楚 05/01 12:17
beyondthee: 可悲 05/01 12:18
william7727: 表決失敗就翻桌的本性難改阿 05/01 12:20
william7727: 沈教授不要再秀下限了好嗎 05/01 12:20
beyondthee: 一句話 顏色對了 可以違憲當司法院院長 死命支持 05/01 12:21
ppeng: 可是沈教授公文都還沒到就先入為主認為要重開了 05/01 12:21
dennylu97: 問題就是先寄給遴委看的聲明稿裡沒有「拒重啟遴選」的 05/01 12:22
dennylu97: 結論呀 05/01 12:22
beyondthee: 顏色不對 合法選出的校長他x的就是搞死你跟你的學校 05/01 12:22
beyondthee: 這批人的戲碼真的千篇一律 沒有是非對錯 05/01 12:23
Boernice: 法律系的老師們似乎旁觀的多,有點感慨 05/01 12:48
MsKing: 拒重啟遴選前面還有幾個字沈教授幹嗎刻意忽略? 還是沈教授 05/01 12:49
kimkim: 法律系老師是出來質疑台大的居多吧 哪有旁觀 05/01 12:49
PJEZ: 這是法律系教授? 05/01 12:49
MsKing: 早就知道教育部不聘的理由是違法的??? 05/01 12:49
MsKing: 這次台大法幾乎都裝死喔 只有林明x跑出來講話而已 05/01 12:50
vankojau: 鄉民高手真多,比讀法的人還懂法 05/01 13:00
lilboss: Y大正解 05/01 13:01
Aatrox: 黨工大舉入侵 05/01 13:14
YCL13: 看起來是袁孝維之前的決議,直接再各別詢問委員是否仍支持 05/01 13:14
YCL13: 決議,人數夠多,其就對外發言了。而沈是認為應該要開會才 05/01 13:15
YCL13: 行,袁都不開會,沈覺得繼續呆沒意義就辭了。 05/01 13:16
beyondthee: 不爽就翻桌 看過很多次了 05/01 13:17
viery: 台大遴委會開了好幾次會確定沒違法 如果要重啟麻煩先解散 05/01 13:17
viery: 以示負責 真要重啟也不是這位沈教授的玩法 台大遴委會說一 05/01 13:18
viery: 切合法 教育部說裡面有違法 你遴委會接受重選就是打自己的 05/01 13:18
viery: 臉 05/01 13:19
ejrq5785: 看推文應該是沈有錯 05/01 13:26
oas1008: 先看內文再噴好嗎 05/01 13:30
Aatrox: 黨工怎麼會看內文 他們領薪水辦事情的 05/01 13:35
angellll: Huang 的推文看文就好 剩下那些眺真的可以直接跳過 05/01 13:37
angellll: 另外遴委會都已經多數決了 不爽退出剛好 補一個正常一點 05/01 13:38
nickwu1101: 要開會就要聯絡所有遴委 如果袁亂發聲明 那這幾天下台 05/01 13:41
nickwu1101: 的會是他 就看其他遴委也不同意 還是只有那幾個人不爽 05/01 13:42
nickwu1101: ^同 05/01 13:42
Aatrox: 遴選會連會都沒開過怎麼發聲明 真好笑 05/01 13:44
Aatrox: 先發完聲明再問內部誰同意誰反對喔 好笑 05/01 13:44
nickwu1101: 他是直接詢問要不要支持 還是要再開會 他依據的是這個 05/01 13:45
Aatrox: 不過黨工只是5月1日來加班 辛苦他們了 05/01 13:45
Aatrox: 沒開會私下問問幾個人就能發聲明 屌 05/01 13:45
nickwu1101: 不然會要怎麼開 既定的會議都開完了 要加開就要多數人 05/01 13:47
nickwu1101: 支持才能開 你當每個人都很閒阿? 05/01 13:47
PJEZ: Aatrox你今天有加班費嗎 05/01 13:52
dennylu97: 先發聲明才知會遴委,要求大家在10:46至12:00之間回 05/01 13:59
dennylu97: 應是否同意,這樣子的程序你們覺得沒問題唷 05/01 14:00
beyondthee: 外面的人在打台大 台大裡還有人在吵幫開門 佩服 05/01 14:01
stephany0121: 紅明顯借問,還有那些教授對此事件有類似這種正式聲 05/01 14:03
stephany0121: 明的?@@想一併看看 05/01 14:03
MsKing: 遴委會開好幾次會說沒違法 這就是結論了 那個聲明也沒改 05/01 14:03
MsKing: 變這些結論 況且不重開遴選前提是教育部沒合法理由 05/01 14:04
MsKing: 遴委會之前發過幾次聲明要求教育部依法聘用? 這次聲明有跟 05/01 14:05
MsKing: 以前的聲明矛盾? 05/01 14:05
PJEZ: denny 聲明跟上次會議結果一樣沒變阿... 05/01 14:05
PJEZ: 沈冠伶要當中離狗就去當吧 05/01 14:06
nickwu1101: 要加開會議要嘛教育部用合法理由要求 要嘛多數委員同 05/01 14:09
nickwu1101: 意 不然袁能做的就只有重申上次會議的決議 05/01 14:09
a48956312: 黨證拿出來啦 05/01 14:15
MsKing: 倒是這沈教授還沒開會就承認現在校長因故出缺要重開遴選了 05/01 14:19
beyondthee: 趁這次事件剛好看清那些人只為自己 05/01 14:23
yuyupan: 發聲明之前的結論不就沒變?他一票不同意管就不會當選? 05/01 14:28
DrizztMon: 台大法律系到底吃了什麼阿 05/01 14:36
DrizztMon: 不管是在校的,畢業的,執政的,立場還真一致耶 05/01 14:37
beyondthee: 其他正直的台大法律被抹綠真的慘 05/01 14:46
JDraxler: 沈的想法沒錯吧,不開會又不解散 05/01 14:49
JDraxler: 發聲明也沒有給委員充分討論的空間 05/01 14:51
ivanos: 李茂生昨天也有發一篇 xd 05/01 14:59
PJEZ: 沈根本就是先入為主認同教育部說遴選會違法!! 05/01 15:12
beyondthee: 沈有何資格發表 有經過邱老師同意核可嗎? 05/01 15:14
PJEZ: 沈發表重啟有開會過嗎??.. 05/01 15:15
kaky: 基本上如果有給大家簽有過半同意就可以炒說沒開會討論..... 05/01 15:20
kaky: 另外如果是選完就解散其實現在就是解散狀態也不用辭了..... 05/01 15:21
tontontonni: 。 05/01 15:21
beyondthee: 邱老師這件事也會保護台大 有種別趁老師老 05/01 15:22
a1234a123499: 草皮的時候我們台大明明很愛台灣,怎麼現在9.2變這 05/01 16:14
a1234a123499: 麼多 05/01 16:14
lunashining: 草地換成信義房屋時樓上就不管了還愛台灣哩連學校 05/01 16:28
lunashining: 都不愛QQ 05/01 16:28
serenitymice: 黨工們各個法學高手,要不要考慮開班教導這些愚昧 05/01 16:52
serenitymice: 的法律系教授啊? 05/01 16:52
ppeng: 這法律教授辭職就算了,一下就暴露自己支持拔管的立場,呵 05/01 16:57
ppeng: 呵 05/01 16:57
kaky: "縱然獲得過半數委員同意" 05/01 18:26
MsKing: 因為某人自己就覺得要重起遴選了 就覺得沒開會是違反程序 05/01 18:37
gdfhy1: 誰法學高手?就事論事有點邏輯很難? 05/01 18:48
KingJeff17: 講法律當然沒人比法律系教授懂,但這裡談的是良知 05/01 18:54
KingJeff17: 不是睜眼說瞎話 05/01 18:54
PJEZ: 法律系真的出了不少笑話 05/01 18:55
serenitymice: 沒能力解決對方提出的法律質疑,只會抱著“你的”良 05/01 22:40
serenitymice: 知,拿些空泛的詞來搪塞,摀著耳朵論“你認為”的 05/01 22:40
serenitymice: 事,真厲害 05/01 22:40
nickwu1101: 法律質疑???這叫質疑?都被打臉到腫了 05/02 00:03
gdfhy1: 教育部從頭到尾「據報載」叫做法律質疑? 05/02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