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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怕傷及自已人? 教育部拔管公文不打獨董「偷跑」了 3.完整新聞內文: 教育部4月27日否決管中閔的台大校長當選人資格,台大昨天收到相關公文,但公文卻未 提近日炒得沸沸揚揚的獨董程序爭議,而是主打迴避。一名不具名的律師表示,教育部不 打獨董偷跑,只攻迴避,應是知道打獨董偷跑,與打大陸兼課一樣,傷及自已人,又沒說 服力,於法無據。他強調,在相關法律上,沒有迴避規定,管中閔也沒有揭露義務,教育 部顯然站不住腳。另有學者認為,教育部應盡快公布跨部會會議紀錄和逐字稿。 一名律師表示,所謂重大經濟上法律上利害關係,純屬主觀看法,台大遴選沒有違反行政 程序法。此外,教育部只有形式審查權,低密度審查,不能介入妥當性。 教育部長吳茂昆在上月27日跨部會會議結束後表示,從法律的觀點來判定,管中閔在台灣 大兼職的過程、按自己訂的規「偷跑已經違法」;教育部跨部會專案小組調查報告也指出 ,管中閔在2017年5月2日提出的兼職簽辦表,明載申請兼職台灣大獨董期間為2017年6月 14日至109年6月13日,而據台大函文,台大是在2017年10月2日才正式函知台灣大與管中 閔同意兼職,因此可證管中閔違法先行兼任台灣大獨董。 另一名法律學者表示,教育部給台大的公文內容,跟之前教育部提供的法律研析意見有些 不同,不攻台灣大獨董「偷跑」,主打「迴避」。他推測,本來教育部可能以為主打偷跑 很得意,後來發現於法無據,只好「回馬槍」。他認為,這份公文只是一份抹黑、滿足綠 營人士的意見,比原本的跨部會法律諮詢意見更弱,可能是怕說多了,反而漏洞更多。教 育部應盡快公布跨部會會議紀錄和逐字稿。 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項程華指出,有關兼職程序,教育部是雙重標準。吳茂昆 在美國設立公司擔任共同負責人,連向學校申請都沒有,管中閔遵守歷來的行政慣例,不 但向學校申請、也經過校長核准,符合台大校務會議通過兼職辦法規定的「經學校同意」 ,教育部卻硬是增加要簽完產學合作契約,學校正式書面同意後才能兼職,「這就是羅織 罪名」。重點是這種解釋,幾乎將全國所有擔任獨立董事的教授,都打入違法兼職,也影 響上市櫃公司董事會運作,法理不通且常理不合。 項程華表示,從教育部公文來看,教育部仍認定管中閔兼職獨董的程序是不當,公文要求 台大在審查「校長資格」時要注意,換言之,教育部已經暗示管中閔連擔任校長的資格都 有問題,要台大特別注意。但是,陽明大學也是董事選獨董,也無事先揭露,教育部早已 同意聘任,「教育部明顯雙重標準刻意打壓,教育部自己都無法通過行政程序法的平等檢 驗。」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29638 5.備註: 這篇的學者除了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項程華之外都是匿名。 這篇的見解跟 NTU交流版的學霸們稍有不同,請讀者多看NTU交流版真名學者們的見解 表明挺管的學生會長候選人:張子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85.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25752470.A.1D0.html
David0620: 推最後一句 05/08 12:22
aniesway: 推黑雲 05/08 12:27
ryanchen1234: 傻眼 05/08 12:33
AppleMan: 管爺大概校長GG惹 05/08 12:59
newsboy3423: 如果公文理由這麼寫真的鳥 05/08 13:00
kabuasua: 學代大人:違法事實明確 05/08 13:14
minimaker: 交流版是自慰區 他們自以為但可憐的看不懂字 05/08 14:00
CPer: 連教育部的法律研析都不敢署名 學代就是敢做敢當 未來將是 05/08 15:15
CPer: 繼吳音寧之後 領年新250萬的經理 05/08 15:16
Boernice: 反正台大郎也不在乎 05/08 16:23
mrpolite: 臉書交流版很多綠衛兵洗風向 不愧是綠共管轄的臉書 05/08 20:43
MsKing: 教育部要求重選就是不聘任 玩文字遊戲沒用 05/08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