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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疑問 遴選辦法有規定闖紅燈不能當校長嗎?? 如果沒有,就算真的闖了紅燈,與能不能當校長有甚麼關係?? 我就不相信台灣人有真的沒有闖過紅燈的 又 假如依照學校程序走,去出任學校擔任獨董,大家都這樣作 是不是楊伴池才是這個事情罪魁禍首呢 好 現在你檢調有動作,是因為認為遴選委員和管闖紅燈 如果大家一起舉發陳良基等人 檢調會不會也有動作?? 顯然沒有!! 闖紅燈都不能當校長了 那執政黨一堆酒駕千杯的,還不是有補上立法委員? 姑婆勇真是吃到發生不可逆的腦傷了 ※ 引述《kusowan (你感受一下)》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1aUv5b ] : 作者: ppeng (eng)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吳茂昆沒事管中閔呢?徐國勇:闖紅燈被 : 時間: Thu May 24 13:03:50 2018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UDN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吳茂昆沒事管中閔呢?徐國勇:闖紅燈被抓到就是要罰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2018-05-24 12:29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即時報導 : 教育部「拔管」案,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被視為關鍵人物之一,對於立委指控教育部長 : 吳茂昆還沒跟學校申請就到外面兼任基金會董事,蔡碧仲說,「吳茂昆違法不代表管中閔 : 同樣可以違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也強調,「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 : ,來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 : 徐國勇表示,基金會是公益,基金會一定是財團法人、公益,不可能有營利,不能兼職指 : 的是營利事業,前提要件不同。吳茂昆已經把相關爭議講得非常清楚,也向社會說明,吳 : 茂昆今天也回應,有違法就下台。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但他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擔任基 : 金會跟兼職無關。 : 「不可以用他人的違法,主張自己違法的正當;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來 : 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徐國勇說,蔡碧仲所提到的應是這個概念。在法律上來說, : 就像一群人闖紅燈,被抓到的人,不能說其他人也闖紅燈,警察不能罰,闖紅燈被抓到, : 就是要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159760?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fb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當執法沒有一致性時,法律都不法律了,這就是大律師的水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81.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27162425.A.83D.html
chesterhe: 管只要沒去廈大教書 主張反對統一 就沒有違法問題 懂? 05/24 20:08
redpig8448: DPP總是在刷民主法制的下限 05/24 20:19
soaping: 教授違法跟校長上任是兩個獨立事件 硬要扯在一起講 05/24 21:29
soaping: 如果真的管違法就趕快辦一辦 在那邊扯一堆 05/24 21:30
NTUIBrother: 闖紅燈的國民黨官員有資格當台大校長?05/24 22:10
Boernice: 大哥真的在秀下下限了05/24 23:02
mark0204: zzz...05/24 23:54
singlovesong: 樓上幾位辛苦了 一直幫忙洗 05/25 01:09
dlmgn: 如果兼職偷跑真的算違反教師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的話,可以05/25 01:32
dlmgn: 用第33條解聘(33下面就是兼職的34)。法規上對於教師的解聘 05/25 01:33
dlmgn: 相當嚴謹,但對於校長相對寬鬆。05/25 01:33
dlmgn: 不過這些都變成闢話了,教育部發公文提都不提這個05/25 01:33
dlmgn: 大概他們知道這條路玩不下去。05/25 01:34
youareshit: 法律只是最基本最低的要求05/25 01:59
youareshit: 沒違法但是道德不佳的人難道適合當校長嗎05/25 01:59
hoos891405: 有違法而且道德不佳的人在當教育部長 05/25 02:50
hoos891405: 有違法貪污的前總統現在逍遙法外 05/25 02:51
CPer: 校長已核準的兼職 校方也都確認沒問題 有算什麼道不道德? 05/25 06:39
鄭秀玲說違法就是違法 楊伴池不用負責; ※ 編輯: PJEZ (49.216.150.109), 05/25/2018 08:11:21
cunankimo: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難到不能用高一點的道德標準 05/25 19:29
cunankimo: 來要求台大校長嗎? 05/25 19:29
nickwu1101: 要高一點的標準就在他上任後監督要求 他適不適合當是 05/25 20:15
nickwu1101: 遴委會決定的不是你我決定的 05/25 20:15
CPer: 所以怎樣算高道德標準 走路闖紅燈也很不道德 不能當校長嗎 05/25 21:37
CPer: 兼職根本無欺騙校方問題 怎樣能算的上道不道德? 05/2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