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JEZ (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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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教部代部長︰台大校長重啟遴選 依程序進
時間Thu May 31 07:58:36 2018
教部代部長︰台大校長重啟遴選 依程序進行
http://m.ltn.com.tw/news/life/paper/1204963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教育部將全案退回到台大校長遴委會、要
求台大重啟校長遴選。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昨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回答立委提問時表示,
台大校長遴選案仍將會依既有程序繼續進行,不會有所改變;對於有台大行政單位及部分學
生揚言將提訴願、可能掀起法律攻防戰,姚立德則指出,台大遴選案爭議如進入司法程序,
則由行政法院做最後認定。
姚立德稱已回文校方
立法院教委會昨天進行教育部預算解凍案審查,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質疑,姚立德既然是全權
代理部長,台大校長遴選案是否有可能改變前教育部長吳茂昆的決定?姚立德明確表示,
台
大上週已經發函回覆教育部(要求依法聘用校長),但教育部也已回文台大(仍要求重啟校
長遴選),此案將依既有程序繼續進行。
教育部目前認定,台大校長遴選程序出現重大瑕疵,當選人管中閔教授未誠實揭露兼任台灣
大獨董等,使校長遴選有重大經濟及法律利益未迴避爭議,吳茂昆將全案退回台大校長遴選
委員會、要求重啟遴選,管中閔兼職也有違法之處。
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日前召開台大校務會議,則通過挺管人士修正提案,教育部應依法處理
校長遴選結果,盡速發聘,否則不排除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台大於上週將校務會議結論發
函教育部;但教育部亦再發文要求台大須依法重啟遴選。
教育部法制處長李嵩茂在立法院表示,教育部聘任大學校長屬於行政處分,如對教育部的聘
任處分不服,可提起行政救濟,針對聘任處分的過程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等進行審查。
國立校長適法性 教部有權審查
李嵩茂也解釋大學法規定,指私校校長是由董事會聘任,因私校獲政府補助,故私校校長由
教育
「核准聘任之」,但國立大學校長本就由教育部聘任,法律用語才會直接寫
「教育部聘
任之」,教育部確實依法有權做適法性監督、審查後再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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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nkj: 審查是一回事, 有沒有法律授權可以不聘與命令重選 是一回事 05/31 08:20
→ nnkj: 那遴選會內的三個教育部代表就是在行使審核權了阿 05/31 08:23
→ nnkj: 更正 審查權 05/31 08:23
→ angellll: 姚立德就是當時簽字背書遴選委員會效力的教育部代表 05/31 08:59
→ angellll: 這鬧劇就等選舉完再處理了 05/31 08:59
推 YCL13: 姚立德說他是是獨立行使選舉權,不代表教育部來監督或審查 05/31 09:08
→ angellll: 他就教育部代表 樓上要不要想清楚自己的推什麼 05/31 09:31
推 YCL13: 教育部為了拔管什麼都可以說出來,姚政次要這麼說,大家也 05/31 09:51
→ YCL13: 沒辦法把他怎樣呀 05/31 09:51
→ nnkj: 政治正確,姚立德你就乖乖當教育部長吧 05/31 11:41
→ nnkj: 私校校長之所以要經教育部審核,是因為私校校長是由私校董事 05/31 12:07
→ nnkj: 會派任,沒有教育部代表參與,而公立大學校長有教育部代表參 05/31 12:07
→ nnkj: 與遴選,此過程即是行使審查權,故大學法內對於公校的遴選結 05/31 12:07
→ nnkj: 果,只有聘任之 05/31 12:07
→ rogergon: 教育部已經三票參與遴選了,這樣還不算背書? 05/31 12:09
→ PJEZ: 當時教育部代表應該通通解職送公懲會 05/31 12:12
→ angellll: 教育部不是只有三票 而且這三票還簽字背書了 05/31 12:21
推 sinotrade: 當初修大學法改為遴選聘任的爭論及修法理由都還沒刪掉 05/31 12:48
→ sinotrade: ,這些人能這麼睜眼說瞎話也是奇葩 05/31 12:48
→ YCL13: 因為政務官睜眼說瞎話無罰責呀,最多被立委罰站罵一罵而已 06/01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