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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uschen (linus)》之銘言: : https://imgur.com/a/7PrWrJE : 嗨 寫下照片中牆上字的同學 : 先恭喜你們終成眷屬 : 姑且不評論你們耍浪漫的手法有多高端 : 或是對我們肥宅有多刺眼 : 但是位在往總圖自習室階梯上的牆在哭 : 快去救救它 這個在那邊已經一個月以上了 總務處都沒派人來擦掉 如果今天是寫其他標語的話我是不相信會動作這麼慢啦 還記得上次新五四管案時總務處對懸掛布條的態度嗎 總務處放任這種塗鴉留在總圖牆上一個月是不是鼓勵大家都去寫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0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32668295.A.CC4.html
tomlee1130: 我要是偉明我真的很生氣 07/27 13:21
kabuasua: 回答你的問題 不是 07/27 14:29
Vulpix: 大概就是不鼓勵也不禁止這樣吧(誤) 07/27 14:59
NTUCKEE112yo: 4 07/27 16:13
tom282f3: 這啥邏輯 快笑死 你在校門口用一樣的粉筆一樣的大小寫 07/27 16:57
tom282f3: 你的話 我相信過了一個月也不會有人去動啦 07/27 16:57
nangaluchen: 你布條那麼明顯 又唯恐天下不知 不拆才怪 07/28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