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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批違法兼職 彭文正告輸台大教授 出版時間:2018/11/09 11:50 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3年前辭去台大新聞研究所專任教授一職後,認為該所前所長洪貞 玲在臉書發文稱他「因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使大眾以為他圖謀私利、私德有缺, 造成他名譽受損,提告要求洪女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認為洪女本案對可受 公評之事善意評論,今判彭男全部敗訴確定。 彭文正本件一、二審均敗訴,他另提刑事訴訟,告洪女涉犯加重誹謗罪嫌,台北地檢署認 為洪女本案發文,是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質疑彭男未報准就兼職名嘴,並非惡意詆毀,上個月將洪女不起訴。 彭男本件提告指稱,他任職台大新聞研究所專任教授期間,從2014年下半年起,獲邀主持 壹電視政論節目《正晶限時批》。彭主張,依當時法規命令,他不構成違法兼職,洪女卻 於2016年7月5日在其個人臉書,發表文章表示「我的前同事--因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 的電視名嘴彭文正」等語。 彭男認為洪女此言不實,且已被媒體廣泛報導,使社會大眾以為他違法兼職圖謀私利、私 德有缺而沒有客觀與公正性,使他的名譽受損,因此要求洪女賠償200萬元並在《蘋果》 等1大報登報道歉各1天。 洪女抗辯彭男主持電視節目期間,在台大還擔任客家研究中心主任,但每周在校外兼職時 數超過8小時又沒事先報請校方核准,屢被檢舉和討論,她引用大眾對「彭文正兼職事件 」的報導與評論,反駁彭的惡意抹黑與不實指控,沒有散布不實事項侵害名譽的意圖。 法官認為,彭男受邀主持的政論節目,從最初一周播出5天改為一周播出7天,每集節目包 含廣告的長度均為2小時,當時彭仍在台大新研所任教,主持節目明顯超過法定兼職時數 的8小時上限,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及教 育部函釋,都須經學校核准才能超時兼職。 法官查明,彭男直到2015年6月才向台大校方提出兼職申請,可見他從2014年8月到2015年 6月兼職政論節目主持人,確實不符規定,且在校方尚未決議是否同意彭的兼職申請前, 彭就在同年8月11日辭去台大教職,代表他之前主持政論節目的兼職行為,確沒經過核准 。 法官認為,彭男是自願性的公眾人物,其個人品行操守、擔任公立學校教職有無遵守法令 等,與公益息息相關,應接受公眾更廣泛檢視,洪女本案言論縱然過度簡化事實,但非全 然無憑而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也不是以貶損彭的名譽為目的,一、二審均判洪女不必賠償 與道歉,最高院今駁回彭的上訴確定。(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109/1463274/ 5.備註: 告刑事不起訴 告民事敗訴確定 彭老師有沒有興趣開一門民刑事敗訴實務專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41748302.A.890.html ※ 編輯: capsspac (140.112.4.190), 11/09/2018 15:25:27
dannyko: 柯文正 11/09 16:58
smartken: UCCU 11/09 18:06
sexycute: 法院認證? 11/09 19:56
nodnarb1027: 哈哈政經看冥視臉又會更臭啦 11/09 22:48
hank850503: ㄏㄏ 11/09 23:36
bellman: 丟台大人的臉 11/10 10:07
isaswa: 北七 11/10 17:35
roccqqck: 妨礙名譽成案機率本來就超低 11/10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