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sh710320: 進去的就算了 當時在外面靜坐的也被打阿XD12/19 01:44
→ tysh710320: 權利啦 幹12/19 01:44
原來是在外面的也被打了,可以理解執法過當的原因
※ 編輯: Peter521 (140.112.151.39), 12/19/2018 01:47:15
推 zyxx: 反過來說 下令動武也要承受背負罪名的風險 12/19 02:09
→ christ0ph3r: 啊到現在江也沒出來負責過啊,法庭也沒去過啊 12/19 02:28
→ apocalypses: 呵 當時附近民眾讓學生躲到自己家都被警察踹門 12/19 03:07
推 Mohism: 厄...基本上.....行政院附近應該沒有你所謂的"民眾"住家 12/19 09:50
推 sleepcat612: 江沒負責?所以現在行政院長還是江宜樺?下台就是負 12/19 09:52
→ sleepcat612: 政治責任了,法律責任是法院去判斷 12/19 09:52
推 sleepcat612: 用出不出庭判斷願不願意負責根本搞笑,是不知道律師 12/19 09:57
→ sleepcat612: 代理膩? 12/19 09:57
噓 xperiaxz1: 連道歉也沒有,那就是沒承認他有做錯啊,算哪門子負責 12/19 10:31
→ xperiaxz1: ? 12/19 10:31
推 freshmints: 抱著被驅離的風險 不代表暴力驅離是對的 12/19 13:21
噓 mark0204: 12/19 16:56
噓 janeration: 你知道開無雙的警察在哪裡開嗎?行政院後面的街道上 12/2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