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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n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53366 任公職期間爆收媒體數百萬 監院認定管中閔違法 2018-12-26 06:24 在某週刊不具名寫專欄 領取稿費 〔記者吳柏軒、鍾麗華、蕭玗欣/台北報導〕管中閔獲聘台灣大學新任校長職務,但知情 人士爆料,管過去擔任公職期間,以不具名方式在某週刊寫專欄,每年領取稿費達60餘萬 元,幾年下來累積數百萬元,已經該媒體證實。監院初步認定管違法兼職,不排除提案彈 劾。法界批此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傳播學界也質疑其違反行政倫理、政媒不分。 監院初步認定違法 不排除提彈劾 知情人士表示,管中閔101年起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以及國發會主委等公 職期間也寫專欄,但行政院卻渾然未覺。監院仔細比對管的報稅資料,以每年領取60餘萬 元、平均一個月5萬元的稿費來看,「不可能只寫1、2篇」。 政府人事單位指出,政務官的額外收入須報行政院同意,每月不得超過1萬7千元,即使學 者在借調期間執行科技部計畫也須報准。寫稿雖不在禁止之列,但通常是偶爾寫一、兩篇 。 該週刊向本報證實收到監察院來函,要求說明為何給管先生幾百萬元,據實回覆該筆資金 是稿費,自其擔任學者期間就開始邀稿,採不具名刊載,但因經辦人員離職,細節不明。 該週刊專欄每週都有財經評論,研判管每週供稿,以每年60餘萬元推算,一篇稿費逾1萬 元,專欄題目包括「經濟復甦央行有責」、「平心靜氣再論示範區」,還曾有大力稱讚國 發會主委的文章。 監院昨約詢 管以不適宜出席請假 監院昨約詢管,管以「不適宜出席」為由請假。據了解,監院想釐清哪些內容是管所撰寫 ,專欄涉及國發會政策,屬於與其職務相關,雖未具名,但代表社方立場,加上有固定薪 籌,兼職樣態清楚,不排除提案彈劾。 律師黃帝穎分析,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一項明定公務員除法規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 業務,而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管若長期投稿並有固定收入,可實質認定 兼職。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質疑,政務官在媒體發表評論,是否影響原工作職責?且媒 體監督政府,但政務官卻在媒體發文,政媒不分,是否妥當? ------ 很好!! 我大DPP再次出招!! 假處分只是前菜!! 彈劾後腳跟上!! 拔管之戰掀起另一波攻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94.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45782410.A.D7B.html
twtw760924: WOW 12/26 08:09
Colitas: 這個應該是違法 但是校長資格不受影響 12/26 08:19
asiguo: 爺們寫幾個字是恩賜,有什麼大礙? 12/26 08:40
tom282f3: 所以這關校長資格屁事 嘻嘻 12/26 09:43
NONOTV: 有些報紙民意論壇常常有固定教授在投稿耶,這些算嗎? 12/26 10:52
ss880509: 這最好違法啦~一堆教授在投 12/26 11:32
redsa12: 等等 我看了什麼!? 寫專欄是兼職?? 12/26 12:25
JoanneChang: 寫稿不在此列,又有報稅,所以到底哪裡違法…?我怎麼 12/26 12:29
JoanneChang: 看不懂這在寫啥 12/26 12:29
cplalexandta: 推監察院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有違法就兩大過免職 12/26 12:48
dreamgirl: 政務官業外收入有報備義務 12/26 12:53
lin315040: 推監察院 一碼歸一碼 12/26 12:53
hazel0093: 教育部接棒給監察院 反正就是要整死你 12/26 14:21
yuzuki: 糟糕,我記得吳瑞北經常在投蘋果日報... 12/26 17:38
kenness1019: 中正大學 12/27 13:07
yangkun: 真的很會掰 12/28 18:06
kaky: 沒有台灣價值就是違法到現在還不能接受這邏輯嘛XD 12/31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