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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619008 (尻川)》之銘言: : 抱歉我統一回在這篇 : 上一篇我太過強調實驗程序、倫理審查的問題,是我誤會bruce問題的意思。 : 確實我們有考量不周的地方,沒有注意到參與者在那個情境下可能無法立即反應或表達不 : 滿,以至於我們也沒有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讓包含bruce在內的幾位參與者感到非常不 : 快。 : 因為趙老師主要在進行司法心理學的研究,像是問卷調查對司法程序的態度,或是訪談實 : 務工作者,這類觀察行為的實驗是其中一部分。老師會採用這樣的研究是因為過往國外研 : 究也有採用類似的研究,所以這讓我們當初覺得是可行,沒有考慮到實際上進行實驗時, : 會對參與者造成如此大的影響與傷害。我們當時討論的預防措施亦不足以應對這樣的問題 : 。在與趙老師討論後,未來我們會暫停進行這類的研究。 我是當初司法心理學實驗室的受試者之一,在致信bruce板友後同意讓他轉po我的站內信 ,在看到板上回應後,我覺得有些部分應該由我自己來說。雖然我自己並不這麼認為,但 對某些板友來說,跑完整場申訴流程似乎賦予了我某種正當性。 我在18年時參與的那場心理系實驗,號稱是為了研究合作關係,實際上是研究審訊風格對 關係建立的影響。 實驗開始時,研究生會請你填寫知情同意書,之後再發下試題讓兩名受試者作答(其中一 名其實是研究團隊的同謀)內容可簡單分三大部分,研究生會安排真受試者與假受試者合 作完成前兩大部分。最後一部分則規定受試者獨立完成,此時研究者會藉故離開,假受試 者則會誘使受真受試者協助他作弊。在交卷後,研究團隊會假意揭發受試者違反實驗規定 ,單獨對真受試者進行審訊,並錄音記錄受試者反應(當然,錄音不會徵求你的同意)。 審訊完畢後,研究生會簡短的告知受試者,這才是真的實驗,並請受試者填答問卷。 : 4.關於實驗流程,為了符合學術倫理規範,我在實驗開始前有強調參與者有隨時、不 負? : 何理由停止實驗的權利。實驗目的、實驗流程這些都有在實驗最後階段揭露、說明清 楚? : 我也盡力確認參與者在情緒上已經恢復,並且有理解實驗目的。參與研究同意書也是 事? : 事後都有簽署一份(for cover story與真正實驗)。 一直到現在,被設局欺騙與嚴詞審訊依然帶給我某種程度上的陰影,然而在驚慌失措與困 窘的當下,其實很難表達自己的不滿。因此我在實驗後與研究者聯絡,詢問了知情同意的 效力、錄音的正當性,然而研究者的態度非常強硬,告訴我「已經通過倫理審查,有問 題可以向倫審會說」。知情同意的問題bruce在先前的po文已經說明,我只能說,我簽下 該份同意書不代表我同意被研究團隊欺騙和羞辱。 : 2.本實驗的目的不是觀察參與者被誣陷後的反應,而是觀察參與者對冤枉事件的加害 人? : 道歉如何反應。在事前則是透過國民參與審判的cover story偽裝。 然而,在當時我並不知道真實實驗的流程或目的,也沒有收到研究者的解釋或道歉,所 有的細節都是我事後致電研究生時才得知,研究生也承認他覺得沒必要對受試者解釋太 多,因此他也特地為我解釋了整場實驗設計。 您應該也發現kevin板友其實對實驗目的不太清楚,這難道不是您作為研究者的責任嗎? 在這裡我必須為bruce說話,倫理審查的申訴本身幾乎不可能匿名,基本上倫審會也會建議 你先與團隊聯絡,這兩點就足以讓絕大多數人打退堂鼓了。申訴流程如此冗長是因為第一 次召開會議時委員無法做出決議,而後遇上行政問題,因此才耽擱了近半年。 就實驗本身而言,當初在送審時便被刁難,修改多次後才放行(此訊息來自研究者)。在 我申訴後,據說倫審會派人到現場勘查,不過一般來說,倫審會的介入大概只會到審查報 告為止。在通電時,研究者坦承自己不知道受試者會因被騙感到不滿、從未遇過他人反饋 、自己其實沒有能力處理(研究者實驗時的態度相當冷漠,他後來說是因為自己累了)。 我不認為這些狀況能如實呈現在當初送審的資料中。 就倫理部分,社科實驗的欺騙本身就有爭議性,研究者宣稱有國外文獻支持,我也動手查 過資料,反對欺騙的聲音不會比支持來得少。當然,也並不是所有實驗者都會騙人,社會 科學中,經濟系便主張盡可能公正公開。(經濟系實驗真的滿好玩的,大家若對實驗有興 趣可以做看看)。心理系內部,若是從事貫時性研究,巴結受試者都來不及,遑論得罪。 kevin板友的碩論研究的是道歉的藝術。我也拜讀過,比對現實的情況,確實發人深省。 也希望研究團隊能理解到,在受試者表示自己因實驗而受傷後,告訴對方許多人認為實驗 很好玩,是一件非常傷人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51.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78044272.A.BB7.html
bruce333: 推 比我的抱怨文看起來有理有據多了XD 01/03 19:08
revolute: 推 01/03 19:11
bruce333: 另外我覺得比起我根本沒偷竊 只是被懷疑和被兇 你參與的 01/03 19:11
bruce333: 卻是意圖使受試者(協助)作弊並審訊(感覺很羞辱..)實 01/03 19:12
bruce333: 在太可怕了 光用想的都不寒而慄 01/03 19:12
我想,之所以安排受試者合作的橋段,也是為了讓真假受試者有互動、交流的機會,(假 受試者會友善的與你閒聊)藉此博取受試者的信任協助作弊。似乎在實驗的假設中,受試 者會因此與假受試者產生同盟感,協助假受試者作弊,甚至在單獨被審訊時,包庇假受試 者。審訊的過程也如你所言,是非常羞辱人的,尤其我不幸的被分派到嚴厲組。 我盡可能平和的敘述這場實驗。但我現在依然想問問當初那位扮演受試者的同學,你跟我 聊天的內容,有多少是真的呢?我也想問問審訊我的助教,誰賦予你這個權力,用如此惡 劣的態度對待我? 我原先也以為這種實驗只會發生在很久以前某個地方的某群人身上,出現在課程教材當中 ;發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恐怖故事了。
eddy13: 看了您的說明,覺得這團隊是非常惡劣的研究人員 01/03 20:57
eddy13: 另外,心理系的連同理心都沒有,讓我覺得該系的教育完全 01/03 21:00
eddy13: 失敗了 01/03 21:00
OmniAlter: 推,心理系需要加強相關的教育才對 01/03 21:18
andy7seven7: 怎麼看都是倫理審查會的問題吧== 01/04 00:10
我想研究團隊的責任恐怕不因有機關監督而減少。
j4ijp: 幫高調 01/04 00:11
andy7seven7: 另外說心理系要有同理心的人,是不是對心理系有錯誤 01/04 00:11
andy7seven7: 的認知啊,台大心理系又不是心諮或心輔 01/04 00:11
事實上,從事心理研究確實需要一定程度的同理能力,畢竟統計跑完後的解釋才是重點。
nancy3nancy3: 推 01/04 00:42
imagine155: 推 01/04 10:50
EVADONG: 心理系在做什麼其他系的人本來就沒義務要很清楚吧,重點 01/04 11:49
EVADONG: 是心理系的人「呈現」出了什麼 01/04 11:49
EVADONG: 覺得不管是原PO和Bruce大遇到的事都非常可怕 01/04 11:50
Mikerpen: 研究人員在這個議題上沒有展現同理心 01/04 13:56
schel: 台大心理系不是心諮或心輔,但是系所簡介中也強調重視諮商 01/04 14:55
schel: 心理學等應用範疇的訓練,難道同理心不是諮商心理學中重要 01/04 14:56
schel: 的一環嗎? 01/04 14:56
washi54: 原來心理系做實驗不用同理受試者 謝謝a大讓我知道 01/04 15:30
tom282f3: 研究有問題都是倫審會的錯 讚讚讚 01/04 16:36
※ 編輯: lyrastar (140.112.150.13 臺灣), 01/04/2020 19:52:24
ckmc: 心理系跟同理心根本不能畫為等號...大學課綱裡面哪條列出要 01/05 09:43
ckmc: 心理系具有同理心... 01/05 09:43
ckmc: 我無意對原po的申訴或控訴有所偏頗(畢竟與我領域無干), 01/05 09:46
ckmc: 但因為念心理系就要有同理心這件事情真的是非常funny... 01/05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