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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兼過台哥大獨董 管中閔告記者敗訴定讞 2020-04-01 05:30: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管中閔在參加遴選校長時爆發兼職台灣大哥大獨立 董事爭議,自由時報吳姓記者撰寫「台大教授兼任獨董全都露!輕放管校長、李鴻源」 新聞後,管認為吳姓記者未向他查證,此報導損害他名譽,一口氣委任三名律師自訴吳 涉嫌加重誹謗罪,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管中閔確實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吳姓記者乃做 客觀陳述,無誹謗故意,昨判吳無罪確定。 管中閔自訴指出,他已於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辭去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務,吳姓記者在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撰寫標題為「台大教授兼任 獨董全都露!輕放管校長、李鴻源」的不實報導。 管指控,吳在內文指稱「有台大教授透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比對出約六十間企業獨 董的兼職教授名單,不僅有遭監察院點名的管校長,還有李鴻源等知名教授在列」,且 於所附「台大教授兼任知名企業獨董」表格欄位內,不實記載他兼職,因此提告吳姓記 者觸犯加重誹謗罪。 審理時,吳姓記者否認涉犯加重誹謗罪,指稱他是教育記者,報導大專院校教授未經書 面核准就違規兼任獨立董事,「有替公眾監督的責任」,並無誹謗犯意。 台北地院判決認為,吳姓記者是單純就報導傳述「管中閔兼任台哥大公司獨立董事」觀 察,不屬於負面評價事項,難以認定報導貶損管中閔的名譽,判吳無罪。管不服,上訴 高等法院。 高院認為,管中閔確實兼任過台灣大哥大獨董,吳姓記者乃做客觀陳述,昨判吳無罪確 定。 管另因在政府任職期間,於週刊發表有償的評論文章,遭監察院認定他違法兼職,將管 彈劾,公懲會審議後將管記申誡,以資懲戒。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62715 -- Sent from Google Chrome on Windows 10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88.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85746137.A.6B7.html
kegowames: 法院認證 04/01 21:02
isaswa: 管中虧爆 04/01 21:03
※ 編輯: olmtw (223.140.188.53 臺灣), 04/01/2020 21:06:12
mark0204: 04/01 22:22
AllenHuang: 只好叫新加坡管粉kusowan在新加坡上訴了 04/02 08:20
zzzz8931: 新加坡管粉 wwwwww 04/02 15:32
NTUwhore: 平常噓覺青的智障又閉嘴ㄌ 嘻嘻 04/02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