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台大校長管中閔告記者 判決無罪確定 10:24 2020/10/07 中時 林偉信 台大校長管中閔不滿前年自由時報及電子報記者,以「管中閔去年赴中未申請 立委籲查處」為標題,報導不實的內容,自訴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方法院判記者 無罪,管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記者無罪確定。 法官判2名記者無罪,是因撰文者均依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且對可受公評之事 ,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之範疇,依管中閔所提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記者有 管提自訴所指的犯行,既不能證明2人犯罪,諭知無罪判決。 (中時 ) #記者 #管中閔 #判決 #台大校長 #校長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007001997-260402 -- Sent from Google Chrome on Windows 10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1.94.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602039630.A.918.html
cal28802672: 哀 10/07 11:09
cwh0105: 報導不實也不會承認啦 10/07 11:57
apple8335: 笑死 10/07 12:21
zzzz8931: 樓下管粉 10/07 13:08
thenolet: 樓下管院 10/07 14:55
mark0204: 看完判決就知道管中閔多可惡!!! 10/07 15:14
mark020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自字,108年度,45號 10/07 15:16
UknowNthing: 樓上終於不是逢管空白噓文了 百年難得一見 10/07 16:25
kevin600339: 快點解說一下這個判決呵呵~~ 10/07 19:05
jhct110: 好好笑 10/08 03:14
kevin600339: 風傳媒是不是就不敢報呵呵 10/08 08:15
KurtZouma: 紅的喜氣 10/08 13:05
hjkkk123: 有事嗎=.= 10/08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