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使用者id:u11n12 ┌─────────────────────────────────────┐ │ 文章代碼(AID): #1Yh24BXD (NTU) [ptt.cc] [網宣] mzyme app徵求台大學生協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655447819.A.84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56351 s 1 6/17 u11n12 □ [網宣] mzyme app徵求台大學生協助測試 違反板規5-9 第5章 網宣特殊規範 1. 本規則所稱網宣文,其定義如下: A. 由校方主辦或協辦之活動宣傳圖文 B. 由本校在學生主辦或協辦之活動宣傳圖文 C. 由本校社團主辦或協辦之活動宣傳圖文 D. 由本校合作之學術單位主辦或協辦之活動宣傳圖文 E. 政府機關主辦之活動宣傳圖文 F. 由本校合作之產業單位主辦之活動宣傳圖文 G. 以本校學生為目標之競賽或徵才說明會宣傳圖文 H. 其他校方許可使用本校場地之活動宣傳圖文 I. 本校校內店家之活動宣傳圖文 J. 校外店家提供台大或台灣大學聯盟教職員生專屬優惠之活動宣傳圖文 9. 未經許可,禁止所有不屬本章第1條規定之活動宣傳圖文。非營利公益性質之 活動宣傳圖文得向板主申請許可後,視為網宣文辦理。 14. 違反本章規定第9條者,視為違反第四章第9條。 第4章 看板違規事項 16. 發文違反本章規定第7條至第9條者,刪除文章並視情節水桶兩周至一年,視 情節輕重得退回文章,累犯加重水桶兩倍或永久水桶並退回文章。以推噓文 違規者,刪除所有違規推噓文並視情節水桶兩周至兩年,累犯加重水桶三倍 或永久水桶。 未經許可宣傳非屬5-1的活動,依4-16水桶兩週並刪文。 > ------------------------------------------------ < 總之,找個學校單位合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97.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655535873.A.5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