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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預算與決算後以下事情想請教對預算、決算負責的 學生會會長、財務部部長、103-1任期議長、秘書長: 在102-2的決算中將學代會102-1的107420的金額全數展延, 但為何在103-1的預算中,編列科目只剩下大會誤餐費、茶水費與聯絡費 而已?金額也因此大減至44700元? 特別是其中的逐字稿究竟執行完畢了嗎? 同樣的,在102-2的決算中將學代會102-2的文書影印費(3000元)、 會議記錄費(36000元)、幹部訓練費用(8000元)展延, 但在103-1的預算中只剩下會議記錄費(24000元)與幹部訓練費用(6400元) 不僅科目變更,金額也完全不同 其次是有關學代會六常提出的特別預算案 103-1六常學代會通過的特別預算是否由學生會長提出? 因為從大會公報看不出是由誰提出,逐字稿也尚未上線。 所以特別詢問。希望沒有重蹈102-2八常特別預算違憲爭議的覆轍。 (ntusc版 #1JqePVtC #1JqeuzSR 兩篇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75.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SA/M.1425379870.A.F89.html ※ 編輯: adgjlsfhk123 (101.12.175.210), 03/03/2015 18:51:35 adgjlsfhk123:轉錄至看板 NTUSC 03/03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