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 學人字第 104005 號 任命函 特任許柏彥為本會學生法官。 任期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法規:《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自治規程》第22條。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會長 陳宣竹 ---- 附件:法官簡歷 許柏彥 法研所民法組一年級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2015) 經歷: 司法官特考及格(2015) 律師高考及格(2015)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許士宦教授 教學助理(2016~)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沈冠伶教授 研究助理(2015~) 36屆臺大法律服務社執行秘書(2013~20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SA/M.1462887987.A.FF4.html ※ 編輯: junchu (140.112.25.106), 05/10/2016 21:48:26 wantong0319:轉錄至看板 NTUSJ 05/11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