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群組長究竟有沒有要處理申訴問題呢?
近日isomtwolf的判決更是偏頗而且袒護支持特定議題之人士
例如以下案例:
文章代碼(AID): #1HLz5SRL (NTU) [ptt.cc] [公告] 解桶公告與其他說明
推 boxy2:搞不懂歧視的意思就回去翻前面的討論 不要在這裡汪汪叫= =" 03/31 15:12
很明顯是在暗示對方為狗,當三寶、酸宅、暴民都是他所認定的人身攻擊的詞彙時,罵人
為狗卻沒有關係,實在荒謬以極,純粹是因為發言人的立場和其立場相近就予以偏袒
此外即便「汪汪叫」的攻擊成分不高,根據過往判決的經驗,此行為也理所當然屬於板規
十三的嘲諷引戰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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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8.81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81 (04/01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