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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案件申請  ̄ ̄ ̄ ̄ ̄ ̄ 看板位置:NTUTalk 臺大 Σ閒聊 臺大話題專區 英文板名:NTU 中文板名:[公園] 看板類別:NTUTalk 臺大 Σ閒聊 臺大話題專區 申訴板主: kennyf506 申訴理由: 壹. 與NTU板主立場不同, 而被其水桶二次 1.板主立場挺管(參照 #1QurqNTp (NTU)), 我反管, 立場明顯迥異 2.我PO文"板主疑似因為政治不正確而水桶我QQ"(參照 #1QuzX50y (NTU))後 其理應迴避, 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竟在發文後一小時, 立刻再次水桶我 3.綜上足證, NTU板主kennyf506, 確實因立場不同而水桶我二次 貳. 胡亂水桶之事實. 兩次水桶(#1Qu-fs-1 (NTU), #1Qk8_0rW (NTU))均用同一板規1-4, 但是... 1. 就單一篇的每個推文都沒重複, 2. 就算多篇推文內容重複, 也不在板規1-4內定義內 ( 重複無意義、難以閱讀、相似、空白或內含盈利之惡意廣告推噓文。), 因為每篇推文都跟校長爭議相關, 很好閱讀, 自然不是無意義之推噓文. 況且我又沒賣東西營利, 這算哪門子的廣告推噓文! 3. 就3/26第一次水桶沒上訴, 是因為當時不知道原來板主有私心, (參照#1QuzX50y (NTU)), 故打算連同前次(3/26水桶)一併提出申訴. 4. 就整條板規1-4的全文, 看起來像是規範廣告推噓文 而不是我這種一般推噓文!! 已先站內信向kennyf506板主做充分溝通, 他也認真用事, 積極一一回覆, 值得肯定 但仍堅持其認事用法, 並無違誤, 並建議我向群組上訴. 故懇請群組長判決, 恢復我言論自由權利. 感謝 判決文: 3/26第一次水桶 #1Qk8_0rW (NTU) 4/28第二次水桶 #1Qu-fs-1 (NTU) 相關文章 [問題] 板主疑似因為政治不正確而水桶我QQ #1QuzX50y (NT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53.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_Service/M.1524908003.A.9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