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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打擾了ˊ_>ˋ我目前是日文系二年級的學生,想在今年報考教育學程 但是在報名簡章(去年的)看到下列規定: 『報名、加修或改修第二外國語(日語)之學生於修習第二外國語(日語)相關教材教法及教 學實習之前須達下表所列測驗 的最低要求成績。』 和 『英語、日語科須檢具外語能力證明』 請問上述意思是我必須在報考學程前就獲得n2跟外語測驗的還是在修習教材教法前獲得即 可? 另外關於修習中等教育學程第二外語(日語)者是否有另外必須考取英文科相關檢定測驗 後才能考取教師證照的規定? 麻煩各位了不好意思>_<因為真的看不太懂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ducation/M.1456295528.A.4E6.html
Qdream: 我是英文科,修教材教法前才考到語言證明,進學程時還沒 02/24 15:31
Qdream: 只要教材教法那學期,憑證書去拿授權碼即可 02/24 15:31
symphonicark: 啊啊謝謝樓上的回答>_<煩惱了好久XD另外想請問教材 02/25 16:27
symphonicark: 教法的修習是在進入教程的第幾學期後開始呢? 02/25 16:27
rogerliu84: 日文科在教育實習前有「第二外國語教材教法」和「第二 02/28 19:10
rogerliu84: 外國語教學實習」,分別開在每學年度的上、下學期,須 02/28 19:11
rogerliu84: 依序修習。所以應該可在大四的上、下學期修。 02/28 19:12
Qdream: 樓上專業~因為要照順序修,所以要安排修課免得延畢喔 02/29 16:57
symphonicark: 喔喔喔謝謝樓上>_< 02/2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