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UU_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YenXD 信箱] 作者: YenXD (Yan) 標題: Re: 申訴 時間: Fri Jul 11 17:12:07 2008 您好,針對於 Fri Jul 11 15:32:23 2008 申訴之信件,茲回復如下: 一、針對問題1進行回覆 : 1.不服你判定小弟在挑釁版主 : 小弟發文向來直說 : 沒有明嘲也沒有暗諷更沒有要酸人 : 不然你問G版主他有沒有說過封鎖刪除 : 也許是小弟誤會他說的使用情形 1.你好,請問您是申訴geniusfrank還是YenXD呢? : 你還說為何發第二篇文來酸版主 : 而不用寄信處理 2.請問是YenXD向您提出為何不寄信處理的嗎? 若是,請檢附相關信件或是水球紀錄。 : 抱歉那時候不會寄信 : 也不知道這樣要寄信處理 3.請問您的問題在哪裡呢? 並無相關規定您一定需要寄信處理 : 小弟跟G版主同時都在寫文章 : 他比小弟快發出公告文 : 小弟發完第2篇才看到公告 : G版主也是在看到小弟速度發完第2篇後馬上水球說明可以寄信處理 4.ISnathan、geniusfrank所謂寄信處理是要您詢問你不懂板規的問題, 或是要您詢問敝人水桶您的問題? 還請您釐清後回覆。 : 還有 : 為何只有你說小弟在挑釁 : 文章PO完後相信其他版主都有看到 : 其他版主都有說話 : H版主公告文中也沒有這樣說 5.敝人認為您文中內容即是挑釁版主之行為,檢附您發文內容如下: -----------------------------------------------------------------------------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版大這種文能發嗎?QQ 時間 Fri Jun 27 15:13:42 2008 ─────────────────────────────────────── 各位的回應是小弟發文的動力 有鑒於之前那篇這麼熱烈 所以只好再繼續發文 但是得先弄清楚什麼文可發什麼不可發 這篇文版規沒有提到 小弟也不知道屬於何種文 先發再說~版主會保護新手--->先封鎖在刪除 ------------------------------------------------------------------------------ 另經詢問geniusfrank板主也同意敝人看法認為您文章故意挑釁版主群 haraluya板主則因打工尚未詢問其看法 : 小組長 當時小弟不知道他誰 : 他水球小弟時也沒提到在挑釁 : 只有叫小弟自己刪文 : 無奈那時 : 不知錯在哪 : 也不會刪文 : 還趕著下線 : 想說隔天在處理了 6.此段敝人認為並無回覆之意義 二、針對問題2進行回覆 : 2.莫名奇妙水桶半年 : 同樣有人發文章 : 他當天沒被處理 : 而且他發文性質已經表明是在反諷 : 為何沒有版主出面處理 1.經查 #18PCkWUe (NUU_Talk) haraluya板主有出面處理,並無您所述無版主出面處理情形 : 小弟發完 : 就被半年水桶加上挑釁版主的罪名 : 試問 : 挑釁版主算是重大案情嗎 2.請見 #18NzZ04R (NUU_Talk) 水桶期限依照板規,由版主自由心證。 其中內文所述第三點 ------------------------------------------------------------------------------- 3.文章內容規範 酸文: 明嘲暗諷皆算,若對於任何事件有不滿的地方直說即可,無須影射或拐彎抹角。若因為酸 文而導致引戰或板眾不滿,則由處理板主自由心證之後發公告文判決,不服請於三日內向 其他板主上訴,若還是不服請上訴小組長。 另,請見文內末端 違反板規者水桶(輕微)三天至(惡性重大犯)永久。 水桶日期視輕重程度而定,並且由板主群定奪。累犯者一律一個月以上。 是否為惡意鬧板者由板主群定奪 ------------------------------------------------------------------------------- 依照您的問題所述,"挑釁版主算是重大案情嗎",您承認您的行為是挑釁版主了嗎? 三、針對問題3回覆如下 : 3.如果真的是在挑釁版主,那算案情重大,你沒有提交給版務處理,私自定論 : 這樣合理嗎 您好,三位板主皆有權利獨自執行版務 所以並沒有台端所述 "你沒有提交給版務處理,私自定論"的疑慮 對其中任一位板主執行版務有疑慮,請先向執行版務版主申訴, 若針對申訴不滿意,可逕向其他版主申訴,若還是不滿意,可洽小組長。 四、針對挑釁版主認定說明如下 您於 6/25 發表一篇文章引起爭議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機械系三冠王 時間 Wed Jun 25 13:05:54 2008 內文省略 原文請見精華區 z.16.8.4.1 發文之後立刻引起一片撻伐, 因內文並無違反板規,但是卻因表達形式引起眾人噓聲 geniusfrank板主為免戰火擴大對該文進行封鎖 然後在收錄精華區之後進行刪除的動作 並且於 #18OWCChZ (NUU_Talk) 進行公告的動作 您並未於該公告文進行推文,或是回覆該文章的動作,也無寄信。 而後又於板面上發表新文章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給個解釋吧QQ 時間 Wed Jun 25 16:51:34 2008 內文省略 討論串請見精華區 z.16.8.4 並且一系列討論串本不該出現於板面 (不屬公開討論,純粹解答您的疑惑) 而其中 (z.16.8.4.4) geniusfrank板主已經回覆您可寄信,相信您也看到了 且geniusfrank板主也對您進行水球說明情況。 另位haraluya也對你的問題公開回至版面上相信你也看到了 (原文見z.16.8.4.8) 但你卻在度發表一篇文章 (此篇文章原文並無收錄精華,但z.16.8.4.9有收錄到原文) -- roxeman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版大這種文能發嗎?QQ 時間 Fri Jun 27 15:13:42 2008 ─────────────────────────────────────── 各位的回應是小弟發文的動力 有鑒於之前那篇這麼熱烈 所以只好再繼續發文 但是得先弄清楚什麼文可發什麼不可發 這篇文版規沒有提到 小弟也不知道屬於何種文 先發再說~版主會保護新手--->先封鎖在刪除 -- 其中文章內容在敝人看來不是針對避免戰火擴大而封鎖後刪除的geniusfrank板主 即是針對haluya板主於z.16.8.4.8中回覆的內容 不管您是針對哪一位 您違規在先 (酸文、暗諷) 並且又開挑釁版主的先例 故敝人認為情節重大,需加重處罰以示板眾 五、總結 若對敝人針對您申訴的內容裁決尚有疑義, 敝人已經提出回答如上,尚有疑義可檢附本人針對您提出疑義回答的內容, 並且檢附相關證據 (水球、信件) 向群組長申訴。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9.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