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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與朋友在上個禮拜到興中路某間連鎖火鍋店用餐 消費金額是610元,當時付款時因現金不夠,刷卡500元,付了現金110元 付款後拿到發票沒確認就直接走人 今天在整理發票時才發現,他開的發票金額是500元 發票只開了刷卡的部份,現金部分沒發票是正常的嗎? 請問事隔多日,還可以回去要求更改嗎? 我也沒證據當天吃了610元,這樣站的住腳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29.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angang/M.1425957059.A.F63.html
kdy: 找稅捐南港分處詢問比較快 03/10 12:24
tsd: 可以改喔~~ 只要還沒有超過月計算日 03/11 15:22
lovekochan: 已聯絡到店家可更換,謝謝回答 03/13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