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kochan (ayaka)
看板Nangang
標題[請益] 消費金額與發票金額不符
時間Tue Mar 10 11:10:54 2015
大家好
我與朋友在上個禮拜到興中路某間連鎖火鍋店用餐
消費金額是610元,當時付款時因現金不夠,刷卡500元,付了現金110元
付款後拿到發票沒確認就直接走人
今天在整理發票時才發現,他開的發票金額是500元
發票只開了刷卡的部份,現金部分沒發票是正常的嗎?
請問事隔多日,還可以回去要求更改嗎?
我也沒證據當天吃了610元,這樣站的住腳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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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dy: 找稅捐南港分處詢問比較快 03/10 12:24
→ tsd: 可以改喔~~ 只要還沒有超過月計算日 03/11 15:22
→ lovekochan: 已聯絡到店家可更換,謝謝回答 03/13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