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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6/3/9 19:00~19:15 地點:忠孝東路與東新街路口 事由:當天晚上與人發生機車車禍 等我回過神之後機車已經被對方牽到旁邊去 因此急需行車記錄器還原當時狀況 希望有好心人剛好有錄到這時候的行車記錄器 感激不盡><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E66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83.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angang/M.1489152903.A.76E.html
basara34598: 未經允許擅自移動他人車輛可以依照道交條例處罰.記得 03/12 11:43
basara34598: 跟警方說明是否經過妳同意. 03/12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