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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2) 晚上8:15~8:33之間 我去全家買晚餐 當時客人很多 因為擔心地板弄濕或是妨礙到別人 (曾經被別人白眼過,會在意) 也確認進去的客人都有帶傘 想說應該不會怎麼樣 就把摺疊傘放外面地板 不然平常我都是拿在手上 剛好本來想吃的東西沒了 所以挑食物挑有點久 結帳完出去我的傘就不見了 剛好當時雨變大 愣在那邊一分鐘 跟店員告知傘被偷 並借了一把傘才能回家 雖然只是一把傘 但用沒幾次 圖案很可愛很喜歡 所以還是很難過 甚至影響到身心狀態.... 請偷傘的人,有良知的話 儘速歸還! 還在猶豫要不要報案,但還是先給個機會,讓犯人歸還。 謝謝大家 --‐--- 2/4更新: 昨天上午11點多有跟全家店長爭取調看監視器,並等待聯絡,但等到今天下午2點都無果。 所以我親自去報案了,警察有協助處理,也有拍到誰拿走,警察判定是不小心的,所以就請警察找人並將傘歸還。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9.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angang/M.1706961152.A.924.html
chamber: 我在大學時候也被偷過,我懂你的難過,雨傘是一回事,生02/04 00:57
chamber: 氣的是對方的惡意跟自私。我也有去調影片,竊犯是個非常02/04 00:57
chamber: 普通文靜外型的女生,但因為無法比對身分抓不到人。但這02/04 00:57
chamber: 件事有點讓我對人性改觀。02/04 00:57
s1588016: 你不孤單,我先生的破舊哈利帽放機車椅墊上,昨天也被02/04 09:44
s1588016: 偷走02/04 09:44
crowds: 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建議去警局提告 02/04 09:58
rosepink: 建議您教他做人,因為從文看,您比他更需要那把傘,讓 02/04 11:14
rosepink: 偷傘者不要心存僥倖 02/04 11:14
longya: 報警好嗎= = 不要在那邊姑息了 02/04 11:28
※ 編輯: Abbyukblue (49.216.93.185 臺灣), 02/04/2024 15:40:16
Abbyukblue: @chamber大:謝謝妳的回覆,也拍拍妳,我這兩天因為這 02/04 15:46
Abbyukblue: 事情很鬱悶,有一部分也是對人性很失望... 02/04 15:46
Abbyukblue: 另外我遲遲不報案的原因是 想說如果是借走、誤拿,還 02/04 15:47
Abbyukblue: 是給個機會讓他歸還,但一直沒結果,我才去報案的 02/04 15:47
longya: 這種都是惡意偷拿的啦,聽你敘述雨傘有特別花樣,這種要 02/04 15:56
longya: 不小心誤拿的機會少之又少。警察跟你說不小心也是感覺不 02/04 15:56
longya: 太認真,這種非告訴乃論罪基本上他們一定要處理的,報案 02/04 15:56
longya: 三聯單有拿嗎?不然聽起來是想吃案不處理 02/04 15:56
Abbyukblue: 呃...我沒有寫任何資料,只有口頭問詳細情形,就被帶 02/04 16:01
Abbyukblue: 去全家調監視器,結果算是沒報到案 02/04 16:01
rosepink: 雖然和主題不太一樣,但我也遇過吃案的警察,那時我是在 02/04 17:16
rosepink: 公車上遇到露鳥變態,我打到派出所要報案,他說你這報了 02/04 17:16
rosepink: 也沒用,叫我不要報。後來朋友教我打110,因為一定會有 02/04 17:16
rosepink: 正式回應,較不容易被吃案 02/04 17:16
longya: 那…這樣沒底沒資料,警察說會找人也是做做樣子而已,節 02/04 17:43
longya: 哀qq 02/04 17:43
Abbyukblue: 囧..是有留我的資料給警察啦,如果明後兩天沒後續,我 02/04 18:02
Abbyukblue: 就真的報案吧,謝謝你們給我的建議 02/04 18:02
Abbyukblue: 我本來有在猶豫應該打110還是直接去派出所,因為我沒 02/04 18:05
Abbyukblue: 有報警過,不知道差別,想說面對面描述會比較簡單,才 02/04 18:05
Abbyukblue: 去派出所的 02/04 18:05
gaea0127: 就報案啊,如果對方是誤拿就讓警察找他來解釋 02/04 20:52
gaea0127: 你在依感覺判斷他說的是真的假的 02/04 20:53
kczalan: 我之前也是去警局報案雨傘被拿走,警察說沒有拍到臉+手上 02/04 23:50
kczalan: 恰好拿傘(有拍到人 猜測是放在背包),就說無法報案 02/04 23:51
kczalan: 想想應該也算吃案,我難過超久那是我超愛的傘... 02/04 23:51
kczalan: 我是直接去派出所 然後就被請走 資料都沒留 02/04 23:52
rosepink: 根據我們向警察報案的共通點,警察的SOP是想辦法讓我們 02/05 00:24
rosepink: 受害者不能立案嗎? 02/05 00:24
eco100: 警察很多心態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之前報案詐騙 02/05 10:24
eco100: 警察還說 你要確定喔 要不然不是詐騙的話 你會被告誣告 02/05 10:24
eco100: 還威脅報案人 02/05 10:25
eco100: 結果事實證明 的確是詐騙 還為了此事跑法院 02/05 10:25
longya: 警察自己也是懶+法盲一堆,誣告哪有那麼好成立,動不動就 02/05 11:02
longya: 拿誣告威脅的水準就跟爆系社團的低能中年差不多 02/05 11:02
pinkwl6: 支持提告,不助長這種惡小為之的風氣。花色這麼特別又不 02/06 12:08
pinkwl6: 是超商傘,誤拿也沒看對方拿來返還啊 02/06 12:08
pinkwl6: 因為報警了警方就得去追查,當然會勸退你 02/06 12:08
pinkwl6: 要在事發地附近的分局/派出所報案。 02/06 12:09
pinkwl6: 最近的是不是舊莊派出所? 02/06 12:10
pinkwl6: 你就堅持要報案,能不能找得出來、證據怎麼樣都是警察的 02/06 12:11
pinkwl6: 責任。不要擔心^^” 02/06 12:11
rosepink: 原po加油,如果中間心累了,來這裡我幫你一起罵偷傘的人 02/06 13:55
Abbyukblue: 抱歉,我想稍微說一下為什麼警察覺得對方是不小心的, 02/06 14:10
Abbyukblue: 因為對方自己有帶傘,但走的時候卻拿走我的傘,未報案 02/06 14:10
Abbyukblue: 前,想說誤拿、借走也要給對方時間歸還,結果都沒有.. 02/06 14:10
Abbyukblue: .. 02/06 14:10
longya: 受害者是你自己,其實不用幫拿走你雨傘的人想太多XD 是 02/06 14:36
longya: 故意還是誤拿,就讓他自己去跟檢察官說明 02/06 14:36
crowds: 直接報警讓他背前科了啦 02/07 00:06
vul81320: 講一堆屁話不報警上來嘰嘰歪歪什麼 02/07 18:55
Abbyukblue: 2/8更新:雨傘透過警察歸還了,謝謝板友們。 02/08 12:04
※ 編輯: Abbyukblue (101.10.49.154 臺灣), 02/08/2024 12:15:56 ※ 編輯: Abbyukblue (101.10.49.154 臺灣), 02/08/2024 12:16:58
vi000246: 警察打字都超慢的 所以能不做筆錄就不想幫忙做 02/08 21:02
chamber: 太神奇了。 02/09 00:21
yeangigi: 不是從店歸還,而是從警察歸還?那表示警察找到人了? 02/10 00:26
rosepink: 太好了,讚 02/10 12:54
forgiveus: 竊盜或侵占,警察可以判定有沒有犯意喔? 02/11 00:26
fordham5566: 太好了 02/11 19:13
iPhoneX: 你已經認為你被詐騙了 誣告不會成立啦 亂唬爛 02/23 11:05
iPhoneX: 誣告要完全捏造的才會成立 02/23 11:05
Dion20000630: 好扯喔,警察可以自己判定是偷竊還是誤拿喔? 02/26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