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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承認我是來討拍的,不過,如果看倌們覺得真的是我的問題,也請指正。 (以下發生在LINE中,已擷圖) 下午五點時我問打工的時薪多少,老闆回說130,我回覆謝謝。 研究了一下,因為地點離我家算是隔壁鄉鎮,一天工時最多也只有四小時(之前說的)。 感覺這樣不是很划算,於是我六點時傳訊過去: 說明因為我家住太遠,所以就不能過去打工。 老闆說:剩下幾天,不幫忙完嗎?(因為昨天之前是整天的工作,他算日薪給我) 我回說:「@@ 目前法定時薪是150」 然後他先回了個「好」,之後就開始說我這工作是臨時工,跟他講什麼法律? 又說之前工作時(他指日薪時)對我多好多好,現在不想做是不會早點說喔? 我回說是因為我自己家離比較遠的關係,請他息怒,結束了這回合。 現在想想……是我跟社會脫節太久,不知道目前打工的平均情況? 還是要求一個合法的薪資真的有這麼過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87.113.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antou/M.1548845061.A.003.html
oclis6: 不知道老闆會不會來看PTT~ ╮( ̄▽ ̄")╭ 01/30 18:44
ckroy: 中南部慣老闆不意外 01/30 18:51
andy66627: 他有保勞健保嗎? 01/30 20:10
當然沒有。
andy66627: 臨時工也是要符合勞基法... 01/30 20:10
abbry: 你沒錯,就今天才告知時薪是要多早跟他說...去711賺啦 01/30 20:36
謝謝
lee1023: 慣老闆跟他客氣什麼 01/30 20:43
choc1222: 感覺日薪算下來也比150時薪低 01/31 00:07
不不,日薪的部份是8小時1300。
domain: 好聚好散~真的氣不過先衡量有沒有錢和時間?然後才上法院 01/31 00:31
嗯嗯,我也覺得好聚好散最重要。
domain: 這是某位教行政法名師給的肺腑之言, 想一想還蠻有道理的 01/31 00:34
Kerdison: 不過分 只是這社會不合法情事太多 好來好去對自己比較好 01/31 00:41
Kerdison: 即使他給你法定最低時薪$150 但沒勞健保還是不合法啊 01/31 00:43
感謝您的說明。
rerun: 要論法就要在一開始表清楚,不然做了就只能任由宰割或是告官 01/31 12:07
之前日薪的時候是沒這個打算啦,不過當老闆要改時薪時, 問的結果就是文章內那樣,當然我也就沒打算去了。 ※ 編輯: oclis6 (218.187.120.49), 01/31/2019 13:00:47
mitaraishota: 不是你的問題,本來爭取跟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才對 01/31 19:10
mitaraishota: ,如果什麼苦都往肚子裡吞,那慣老闆只會越來越多 01/31 19:10
mitaraishota: 。 01/31 19:10
mitaraishota: 不過之前日薪有符合最低薪資嗎? 01/31 19:10
mitaraishota: 抱歉看到上面的日薪回覆了orz 01/31 19:11
Aquarkbrain: 南投真的一堆慣老闆想到就氣 02/03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