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pass: 你應該直接去海員工會問清楚 09/11 19:17
→ mepass: 來回一趟最多幾個小時 勝過在這邊問 09/11 19:18
推 Qidu: 要 一堆人在換證了 快去 09/12 01:01
推 sunandmoonof: 要甲板當值,不然就作OS 09/12 09:15
感謝上面諸位建議及回覆,訓練紀錄簿部分是有打算寫信問航港局
不過離回船運業還有段時間,目前以安排受訓為主,受訓時也可順便問問
以下有些疑惑,雖然並無影響我換適任證書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 58 條
船員申請核發甲板助理員或輪機助理員之適任證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航
政機關申請核發:
一、申請書一份。
二、最近一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二張。
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四、船員服務手冊基本資料(第一頁至第三頁影本)。
五、船上訓練紀錄簿。
六、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訓練證書正本(驗後發還)。
七、第一次申請者,須出具於國際航線任職幹練水手或舵工至少一年、機
匠或加油至少六個月之海勤資歷證明。
申請換發第一項證書者,應檢具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文件、原適任證書
正本。
申請核發第一項證書者,在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前五年內,持有
乙級船員助理級航行當值或助理級輪機當值之適任證書並執行甲板助理員
或輪機助理員相關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於國際航線任職幹練水手或舵工至
少十八個月、機匠或加油至少十二個月之海勤資歷,得免附第一項第五款
及第六款文件。
既然不能掛幹水了,那麼將來新進的水手怎麼換適任證書
還是能掛舵工?感覺應該要修法
我看巴拿馬的法規就沒限定職務,若有上過訓練課程需十二個月艙面海勤資歷
沒上過則需十八個月
最後附上前面說到預計修改的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行政院公報第七頁
https://goo.gl/qSJPiu
※ 編輯: TairaAmano (58.115.46.62), 09/12/2017 14:11:42
寄信詢問航港局了,回覆如下
填寫該船上訓練紀錄簿只須完成基本項目及甲板助理員訓練科目即可
助理級航行當值訓練科目無需重填
推 pakingko: 我也問一下 有船副票 可以幹ab嗎? 09/12 17:35
※ 編輯: TairaAmano (114.39.16.57), 02/11/2019 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