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toko1126: 建商也不是白癡XD 蓋26而已可能是怕超過100公尺 01/31 13:27
→ sdhpipt: 閃環評啊 01/31 13:29
推 klemens: 推專業,只是有一元帶頭,恐怕就走調了。 01/31 14:20
→ bikeman: 這個案子絕對是合法的,無庸置疑,只是社會觀感不佳罷了 01/31 19:03
→ bikeman: 政府應該設限容積轉移的漏洞,避免便宜地段轉移到高價區 01/31 19:04
推 nektsu2: 商人當然合法啊 但是一般市民做得到嗎 01/31 19:38
→ sdhpipt: 你有辦法跟謝家買下這塊地的話,剩的都不難啊 01/31 20:17
→ sdhpipt: 就正常請建照的程序而已 01/31 20:18
推 nektsu2: 20億跟地主買下土地 蓋好一戶賣2億 超好賺的 01/31 20:46
→ sdhpipt: 不止20億好嘛,那塊地分成好幾次買的,至少花了45~50億 01/31 22:35
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indexNews-content.aspx?NewsID=28411
勤美旗下璞真建設的購地案,為第4季罕見的千坪、大面積土地交易案。
昨天璞真建設公告以每坪201.9萬元的價格,持續買下碧湖旁土地1,250.23坪
;加上3月以來陸續以20餘億元買進的1,276坪,目前璞真至少掌握碧湖2,526
坪土地,堪稱內湖少見的大面積豪宅開發案。
※ 編輯: sdhpipt (118.165.16.182), 01/31/2015 22:38:41
噓 nolander: 依法侵害他人的權利,謝謝指教。 02/01 16:07
推 GIFT1988: 請問樓上法學專家侵犯哪一條權利? 02/01 16:24
→ saintdc: 讓覺醒公民不爽就是犯法,你不知道嗎? 世道就如此 02/01 23:33
噓 ymj1123: 樓上= = 02/02 01:58
噓 pennymarkfox: 覺醒公民說你犯法就是犯法,柯p快鍘了他 02/02 12:06
推 cutesuper: 看看樓上某些嘴臉 難怪可以討論的事物會變質 02/02 12:40
推 nolander: 就說合法侵害權利了,享受景色好看的公園也是一種權利。 02/02 12:43
→ nolander: 合法不代表正確,尤其KMT立的法…還需要多說嗎? 02/02 12:44
→ raura: 現在公民對不正確的事也有意見 也會被抹成暴民 02/02 18:07
→ sdhpipt: 這塊地是住三,你不准他蓋就是侵害他的權利好嘛 XD 02/02 19:19
→ sdhpipt: 為了後面的房子視野好,不准前面的合法建地蓋起來,真奇妙 02/02 19:21
→ saintdc: 奇妙的事情很多,海砂屋危樓想要都更,9成同意都沒用 02/03 00:31
→ saintdc: 所以這9成同意戶侵犯1成的權利嗎?還是反過來呢? 02/03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