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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泰那塊地其實已經蓋好99.99%了 但是在市府與建商之中有一些爭議尚未有結論 使用執照也遭台北市政府扣留 短時間之內可能只會開放停車場 ---- 2002年,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以交通名義 向地主強徵土地,取得成本為24.75億元(約市值的五分之一) 但在土地之中卻只有12%拿來當交通用地 2004年,還強制更改土地用地都市計畫,放寬商業使用的面積 2008年,時任市長郝龍斌則是和潤泰建設談了一個聯合開發案 將土地委託給潤泰集團幫忙建設 包含地上物15層以及地下3層的停車場與商辦 據傳潤泰分配比利高達68%,可銷售坪數達5577坪 若以每坪100萬元計算,潤泰可分到55億元 而負責徵收與出資的政府卻只能獲得三成,分配比例明顯有疑慮 因為圖利建商與失信於原地主等理由,監察院在2014年時曾糾正台北市政府 指政府徵收倒果為因,不符合比例原則 大法官會議於2016年做出釋憲,認定給予市府與潤泰 各35%的權配比,其餘30%雙方持續協調該如何分配 市府認為,65%的權配比都該回歸到政府身上,不過潤泰不接受 也因此一直到目前,雙方的權配比遲遲無法談攏 但市府在去年已經和潤泰建設合簽了一份先行分配區位協議書 意思是市府同意潤泰可以先銷售釋憲案認定的35% 也就是市價約28億元的辦公室、商場以及停車位 市府方則是表態暫時不會銷售及處理 事實上,台北還有七個捷運站的聯合開發案在土地權配比上尚需協調 分別是徐匯中學、行天宮、台北橋、辛亥、蘆洲、菜寮以及內湖 上一起鬧得比較大,也和內湖的聯合開發案相似的應該就屬美河市弊案了 一樣是以交通名義強徵土地卻主要開發商辦用地,市府權配比一樣少於建商 2015年大法官宣告,認為美河市案違憲 判建商日勝生應賠市府33億,並質疑時任市長馬、郝兩人是否在契約中圖利建商 至於內湖聯合開發案到底會怎麼判、後續情形會怎樣發展 有興趣的人可以持續關注高嘉瑜的臉書,她應該算是目前最關心此事的議員吧 我也希望內湖站能盡快有一個 citylink 可以逛街殺殺時間 不過我更希望能夠有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能夠讓國民安心的生活 我實在無法想像,用賺了一輩子的錢買了房子 卻要被政府用毫無相關的名義強制徵求(價格還遠低於市值)並且圖利建商的感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07.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eihu/M.1493693277.A.FA5.html ※ 編輯: TheJabs (123.193.207.51), 05/02/2017 11:05:11
megad0952: 推 感謝相關資訊 高嘉瑜是議員 不是立委 05/02 12:34
對喔,都忘了被河蟹掉了,已修改,感謝提醒
sdhpipt: 那塊地是停車場用地 現況就是蓋停車場 05/02 13:00
sdhpipt: 而且那塊地一直以來都是禁建的 一直都沒有蓋房子 05/02 13:02
停車場主體看起來只有幾層,旁邊的樓上不就是房子了嗎?
sdhpipt: 我印象中這塊地本來只有幾戶透天 其他都是空地 05/02 13:07
sdhpipt: 你說"用賺了一輩子的錢買了房子 卻要被政府強制徵求" 05/02 13:08
sdhpipt: 顯然與事實有出入 05/02 13:09
喔如果你在意的是我那句的話,我其實是在泛指強徵常忽略掉原地主/屋主的權益這部分 內湖這個案子我不記得以前長怎樣,不過美河市就是強徵原民土地喔
sdhpipt: 這塊地最早是市公車的總站 就是因為是停車場保留地 所以 05/02 13:13
sdhpipt: 私人地主才沒辦法蓋房子 05/02 13:15
這我倒是不清楚,感謝補充
sdhpipt: 內湖這塊地原地主是可以參加開發的 05/02 13:16
sdhpipt: 只是當年房市不好 原地主沒有人想要分一些辦公室與停車場 05/02 13:17
sdhpipt: 停車場用地拿來綜合開發其實很常見 最具代表的就是高島屋 05/02 13:21
sdhpipt: 有興趣可以去天母看一下 那個開發模式與內湖潤泰很像 05/02 13:22
天母離我以前學校很近,其實逛過幾次啦 但應該不是常不常見的問題吧,而是土地取得的手段有爭議 以交通的名義強制徵收結果大部分卻是商辦,利益分配也很有問題 如果取得的手段正當又符合法條,要蓋怎樣的綜合開發都不會有什麼疑慮吧 另外我沒有查到相關的報告提到原地主可以參與開發 倒是查到原地主訪談提到:「當初若知道要做商場,就不會讓北市府徵收!」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114001538-260107
sdhpipt: 這塊地完全不能住 就是商辦與商場停車場而已 05/02 13:31
sdhpipt: 我是不覺得土地取得有什麼好爭議的 多半都是事後反悔 05/02 13:33
sdhpipt: 地主當然會說他被騙了 這樣才有機會反悔啊 05/02 13:34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跟觀點啦,看你怎麼解讀囉 你可以說地主反悔,我也可以說政府欺騙,當然這些無法考證 但事實上就是以交通為由強徵 結果開發案中又再多規劃了商辦用地
sdhpipt: 還有 不是"以捷運的名義" 這塊地是以停車場名義開發的 05/02 13:37
sdhpipt: 你看一下你貼得那篇中國時報 裡面講得很清楚 容積面積的 05/02 13:45
sdhpipt: 2/3都是停車場面積 絕對不是你講的12% XD 05/02 13:46
sdhpipt: 12%是指捷運出口所站的土地截面積比例 XD 05/02 13:47
感謝指正
sdhpipt: 監院說的就是"捷運設施使用僅佔基地面積12.62%" 05/02 13:53
sdhpipt: 能不能參加開發應該是可以考證的 不會無法考證 05/02 13:55
sdhpipt: 我還留有這個印象 是因為當年內湖板就有地主上來問過相關 05/02 13:56
sdhpipt: 問題 有人回答說停車場用地不能分住宅 頂多分回商辦 05/02 13:57
sdhpipt: 那位地主對於不能分到住宅就興趣缺缺這樣... 05/02 13:58
sdhpipt: 不過我不是原地主 手上也沒資料 無法100%證明就是了... 05/02 13:59
如果是真的那應該就是地主反悔的機率比較大了,不過我查不到資料 有什麼關鍵字嗎?還是太久被洗掉了QQ
sdhpipt: 2000年代前半的事情 文章我找不到了 05/02 14:04
那也沒轍了,不過一碼歸一碼啦,地主反悔跟政府以交通強徵之後擴建商辦還是兩回事
sdhpipt: 若地主可以參加開發 那就不叫強徵 拿補償金是自己選的 05/02 14:12
只是現在沒有其他證據了,就目前有的證據來看應該是強徵吧
sdhpipt: 如果土地取得沒問題的話 停車場拿來多功能利用很好啊 XD 05/02 14:14
的確是這樣沒錯啦,但我個人是對於利益分配蠻有意見的
sdhpipt: 捷運局聯合開發處應該會有證據的 不會沒證據 05/02 14:16
不知道老百姓調不調得到資料...
sdhpipt: 利益分配問題 如果看案子標出去的時間點 當時房市最低點 05/02 14:18
sdhpipt: 現在看到的利潤 未必是當年案子招標時可以預期的 05/02 14:20
sdhpipt: 原地主應該都有資料 另外高嘉瑜是市議員絕對調得到 05/02 14:21
youareshit: 強徵有爭議早就鬧到不可開交了 05/02 14:23
youareshit: 多半是賣了之後,房價地價漲了才後悔 05/02 14:25
youareshit: 投資本來就有風險,要是房價跌當初地主難到會把錢吐出 05/02 14:27
youareshit: 只是現在是房地產漲了,地主才後悔當初賣的太便宜囉 05/02 14:29
pttnews: 感恩心得分享 05/02 17:42
DOC: 絕對是地主後悔啊!那裡20年前就是一個大空地停車場,那時讀 05/02 19:36
DOC: 高中搭公車每天經過,跟西湖站外的停車場很像,被徵收也完全 05/02 19:36
DOC: 沒有任何的抗議或輿論,而且1996年台海危機,那時候台北房地 05/02 19:36
DOC: 價算2000年前最低點了,2003年Sars的時候,說不定地主還在偷 05/02 19:36
DOC: 笑脫手的早勒.... 05/02 19:36
dragonfox: 不被記得的歷史就不會變成歷史 如果沒有資深的本地居 05/02 20:15
dragonfox: 民記憶猶存的供述 當「土地正義」的大招牌砸下來時許多 05/02 20:15
dragonfox: 後生小輩或關心議題但無法或不夠用功了解背景來龍去脈 05/02 20:16
dragonfox: 的朋友們也是滿容易被所謂目前看似弱勢的一方誤導的 05/02 20:17
dragonfox: 所以公共議題提出來理性討論其實真滿好的 05/02 20:17
dragonfox: (欸為什麼DOC可以連續推文呀…) 05/02 20:18
沒錯,查不到的資料真的不知道該不該採信 身為一個大學剛畢業的人來說要了解這些事情居然只能靠口耳相傳 實在是下意識會帶著懷疑每一件消息除非有證據的心態在篩選 感謝整樓的分享,希望大家講的都是真的 FacialHairTz: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02 21:49
Camderela: 二十年前有一個棚子搭的大賣場吧,以前無聊會去繞一下 05/02 22:12
Camderela: 那位老闆在內湖換過幾個點,後來開紅蘋果的樣子 05/02 22:16
我最早的印象也是大賣場耶,還在那邊買了一本盜版的哆啦a夢漫畫
ImMACACO: 感謝整理! 05/02 22:22
xxyxx: 你被話術帶開了。 05/03 00:23
xxyxx: 這案子很簡單兩點,一個點是市政府徵收過程是否OK,第二點 05/03 00:25
xxyxx: 是市政府和潤泰共同開發的過程中是否OK。你被帶到很奇怪的 05/03 00:26
xxyxx: 地方,而且和這個案子是否公平正義無關之處了。 05/03 00:27
youareshit: 就好比你買二手房子,十年來房價漲了一倍 05/03 00:56
youareshit: 前任屋主是否能後悔十年前賣的太便宜,而要求補償呢 05/03 00:58
youareshit: 反之當房價跌的時候,新屋主一樣不能向舊屋主索賠 05/03 01:04
Justice5566: 推文就模糊焦點啊 地主反不反悔跟這案子有無違法無關 05/03 01:53
Justice5566: 真的單純地主反悔會弄到釋憲成功嗎 動腦想想吧 05/03 01:54
Justice5566: 這案子就擺明馬郝圖利潤泰 扯到啥土地正義 05/03 01:55
Justice5566: 另外扯捷運占比例的 去看美河市釋憲文就知道了 05/03 01:56
youareshit: 要罵馬郝有很多可罵的啦 05/03 09:00
youareshit: 但是否要淪為舊地主的打手,自己可以多想想 05/03 09:01
youareshit: 不然以後賣東西,只要十年後漲價,都可以要求賠償唷: 05/03 09:08
sfh20230: 那裡以前的確是爛地阿 不過擺爛也沒差 顆顆 05/03 09:45
Rinehot: 2000年的時候那塊地就很值錢了 附近很熱鬧可不是什麼爛地 05/03 10:10
Rinehot: 地主最不滿的是 明明說是商場+停車場怎麼會變住宅 05/03 10:12
Rinehot: 還不談市政府自己偷偷拉高商場的面積... 05/03 10:13
sfh20230: 那時候停車場都沒停幾台了 要養就不要賣 賣又後悔 05/03 10:38
Rinehot: 根本沒有不賣的選項 只有聯合開發跟徵收2選1 05/03 10:39
Rinehot: 蓋成大葉高島屋那樣 沒話說 對地主也沒用 05/03 10:40
Rinehot: 問題是今天上面跑出來的擺明就是住家 哪來的商場 05/03 10:41
akanishiking: 那塊地我記得以前是棚子搭成的賣場 我還在裡面買過 05/03 10:51
akanishiking: 鋼鐵雄兵的著色本 05/03 10:52
sdhpipt: 再之前有當過222公車總站,中間還有一條巷子穿過 05/03 10:56
感謝各位出來回文,我其實也有被帶開的感覺 但一來我當時只是國小學生,完全對這個案子沒印象 二來就我所查到的證據來說就是土地拿來蓋什麼的問題 大概我比較照規矩來,沒有明文證據的地方我會少講一些 另外我也沒特別說要罵誰吧 最原版我整理的時候甚至沒有打算提到市長 是在美河市那邊發現有釋憲資料講到馬郝 回去翻的時候才補上 ※ 編輯: TheJabs (123.193.207.51), 05/03/2017 11:20:57
youareshit: 最後柯p還是讓他開賣了,終究只是利益分配問題罷了 : 05/03 11:42
Rinehot: 或許這種誠信問題他也沒解 實際上市府也不能做啥 05/03 11:46
Rinehot: 蓋都蓋了 要被挪去住家用 市府也沒法管 05/03 11:47
youareshit: 房地產上漲後,舊地主反悔想多分一杯羹倒也是可以理 05/03 11:51
youareshit: 解,只是我不認為同意賣出後,還能反悔當初賣太低 05/03 11:53
Rinehot: 今天氣的點不是什麼分一杯羹的問題 徵收說當商場 變住家 05/03 11:53
youareshit: 因為假設是房地產跌,舊地主也不會把下跌的錢吐出來 05/03 11:55
Rinehot: 可以當住家就合建就好了 何必要給你徵收 05/03 11:55
youareshit: 今天是房地產漲了,舊地主才反悔當初賣太低 05/03 11:56
Rinehot: 跟漲跌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住宅可以自己住 商場車位要幹嘛 05/03 11:57
youareshit: 房地產上漲後,事後反悔各種理由都能冒出來 05/03 11:59
youareshit: 擁有商場有車位就是有錢,有錢還怕不能買住宅 05/03 12:00
Rinehot: 60坪的商場你賣賣看... 05/03 12:00
Rinehot: 更別提當年市府提給地主的條件還比較差 偷調商場面積 05/03 12:01
youareshit: 問題是舊地主是同意賣出,真不同意早就抗爭了 05/03 12:03
youareshit: 如今房地產上漲,才後悔當初賣的太便宜 05/03 12:03
Rinehot: 早就抗爭過了... 05/03 12:04
Rinehot: 如果按照當初徵收的合建計畫 沒人會有意見 也不會被糾正 05/03 12:05
Rinehot: 你要酸眼紅 那有道理 問題是今天根本就違反當年的條件 05/03 12:06
Rinehot: 1.偷調高商業使用面積 2.商場蓋成辦公室當住家賣 05/03 12:09
推樓上重點,其餘都是別的話題,歡迎另闢戰場;我一開始也只是想講這個而已
tn: 原來如此 05/03 12:44
pennymarkfox: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05/03 14:15
bestclef: 國民黨倒了,樓上的人生就幸福圓滿了 05/03 14:41
真是好邏輯,滑坡滑坡 ※ 編輯: TheJabs (123.193.207.51), 05/03/2017 14:51:25
kenny0122sc: 同一串可以各聊各的也是蠻厲害的 05/03 14:54
youareshit: 說到底市政府還是通過開賣,真不合理應該封鎖到底啊 05/03 17:01
youareshit: 鄉民再專業,難到會比整個柯p市府團隊還專業嗎 05/03 17:03
youareshit: 市政府的認證通過開賣,也已經是既成事實了 05/03 17:04
youareshit: 反例如同市政府讓大巨蛋無法復工,證明大巨蛋有問題 05/03 17:09
youareshit: 所以市政府既然開放了潤泰開賣,證明一切合法囉 05/03 17:11
Rinehot: 除了監察院糾正的部分還在喬以外 移做住宅用沒賣之前也 05/03 17:32
Rinehot: 不違法 頂多去蒐證告發廣告不實 將來市府也沒有權力逐戶 05/03 17:34
Rinehot: 檢查是否作為住宅用 只是這些例子一開 將來地主肯定不會 05/03 17:35
Rinehot: 選徵收 保留戶一多 聯開都免做了 政府失信的後果 05/03 17:36
RealJustice: KMT7414 台灣的餘毒 05/04 00:47
youareshit: 看看潤泰和遠雄下場,早就沒財團要和政府連開囉 05/04 08:16
Rinehot: 財團不笨 地主也不是智障 就是政府的提案太差 才會流標 05/04 08:30
Rinehot: 跟願意被徵收 徵收完沒財團要聯開再來修改開發計畫 這樣 05/04 08:31
Rinehot: 土徵法裡面要求先跟地主談合建的規定是寫好玩的嗎 不然 05/04 08:31
Rinehot: 監察院是在糾正什麼 05/04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