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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族就是一小部份的舊地主,有些東西我直接回文比較快,那塊土地的的 確確就是一直都是交通用地外加禁建,最早期的時候內湖這邊都是農地,然 後重劃時,徵收掉金龍路跟成功路其他劃成住宅用地,然後交11變成停車場 用地。 後來2000年要開發的時候,市政府的確有來談合建,當初談的方案其實是, 用地坪去換建坪的商場跟停車場,但是商場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沒用,停車 場沒啥用,因為地主要不是早搬走,不然就是早就有停車位了。所以後來地 主同意用住宅地地價被徵收。 看到這邊我們稍微分析一下,當時老內湖地區最熱鬧的還是在這邊,西湖跟 美麗華還沒起來,東湖才剛蓋完以價值來說,這邊就是內湖區最熱鬧的地方 ,隔壁還是少數的百貨公司,這塊土地的價值在當時就已經非常高了,我不 覺得用以前那種低估的公告地價來徵收地主有賺到什麼東西,只是那些小地 主沒有能力經營商場而已,那些地主都是小地主,一個人名下可能才幾十坪 ,你30坪土地換個45坪的商場跟45坪停車位請問是能幹什麼?自己開店跟出 租車位?選擇把土地賣了吃點虧就算了這是很自然的選項。 你要搞清楚今天地主們憤怒的點在哪裡,當年市政府談的是商場加停車場, 結果蓋出來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高樓層是住宅,如果換回來的是住家,那我 幹嘛不跟市政府合建,直接就可以拿到房子?對,我知道市政府對於交11的 使用執照裡面有明文規定,不得做為住宅使用,但是去翻翻之前板上的文章 ,有人想買那邊當住家;甚至我直接爆料好了,聽說有人想要把樓上設為自 用住宅。 當年政府講的是要蓋商場蓋車站蓋停車場,那塊土地對於地主來說當然會選 擇徵收,問題是今天跑出住宅來,請問一下,這難道不是市政府在騙人嗎? 打個比方講最早的方案可能是30坪地坪,換45坪商場跟45坪停車場,然後市 府跟潤泰談完變成30坪地坪蓋60坪商場跟30坪停車場,到最後蓋出來可能變 成45坪住宅15坪商場再加30坪停車場... 如果是你你會不生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7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eihu/M.1493777327.A.EED.html
HarryHTC: 光看你的文章~~我就氣死了! 05/03 10:21
bautz: 有掛!! 05/03 10:21
sfh20230: +U 不要向市政府低頭 05/03 10:44
sdhpipt: 高樓層是辦公室不是住宅 05/03 10:44
辦公室,冷笑。
sdhpipt: 還沒有拿到使用執照是要怎麼設定為自用住宅啊? XD 05/03 10:46
你這根本就是外行人,只要你喜歡工廠都能設為自用住宅。
sdhpipt: 不知道誰外行喔? :D 05/03 10:49
另外請你更新一下資訊,使用執照早就拿到了。 http://img2.gov.taipei:8082/F100/F102.aspx#CGViewer
TheJabs: 感謝解釋,坦白說我有不少同學現在住的地方是工廠或農舍 05/03 11:22
sdhpipt: 使照105使0116對吧 問題是市府扣著沒有發啊 XD 05/03 11:24
TheJabs: 有一部分是市區,有的在山上,還有的根本沒有在種田也可 05/03 11:24
sdhpipt: 今年有沒有發下來我就不知道了 至少去年還是扣照狀態 05/03 11:25
TheJabs: 以領津貼... 05/03 11:26
sdhpipt: 至於說高樓層是不是假辦公室真住宅 得要看他的單位設計 05/03 11:28
jazzDT: 加油!真的不信市府有什麼正當理由可以這樣任意變更 05/03 11:28
地賣了就是任人宰割了,你永遠鬥不過那些政商體制,就算今天柯文哲願意 主持公道,難道會叫潤泰把樓上打掉重蓋嗎?短則兩年長則六年,下個市長 一上台,這事情就解套啦。
Justice5566: 推這篇啊 不要理那些來鬧的人 05/03 11:29
柯市府的確是有把關,但是就算違反土地分區使用市府也很難罰,台北市工 業宅一拖拉庫才罰那小貓兩三隻,其實講白了一開始就不該讓他蓋成獨門獨 戶的狀態,蓋成早年日湖那樣沒話講。
Justice5566: 一堆商辦工業宅當住宅賣 當大家都白癡不知道 05/03 11:30
板上早就有人問過這個問題了,自己去看23292篇。 根本就是被當成住家在賣的證據。
ghdk: 邊蓋邊改設計這套嗎??? 05/03 11:36
工業宅夾層屋之類的都是先蓋完拿到使用執照之後再二次施工,沒有什麼邊 蓋邊改的問題。 ※ 編輯: Rinehot (61.216.75.217), 05/03/2017 11:45:14
dokinkon: 幫高調 05/03 12:39
pennymarkfox: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05/03 14:17
xxyxx: 怎麼會有人連工業住宅都不知道還在護航的很開心? 05/03 15:30
dtdon1699: 官哪 05/03 15:33
robert6615: 工讀生來嘍 05/03 15:43
love0106: 傻眼!我家人一直問~大家都霧煞煞! 05/03 17:44
erik777: 感覺好像美河市 當初徵地也是捷運公用地名目 05/03 17:54
FFSR: 05/03 18:10
sylviehsiang: 要辦公室不會去內科還有減免 在那邊高樓辦公室幹嘛 05/03 19:43
pppeko: 感謝解釋呀 05/03 21:34
FacialHairTz: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03 22:11
Rinehot: 為什麼現在人轉文都不用問的嗎 05/03 22:40
RealJustice: KMT7414 05/04 00:46
Hoshiwa: 推 05/04 01:48
a30105355: 推 05/04 02:19
youareshit: 心情可以了解,不過當初既然同意賣房,沒有反抗或抗 05/04 08:24
youareshit: 爭,事後才反悔賣太便宜,也只能網路上抱怨了 05/04 08:28
Rinehot: 便宜不是重點 重點是欺騙 05/04 08:32
youareshit: 不然每個人賣東西十年後漲價,都來後悔要求補償了吧 05/04 08:34
youareshit: 真有什麼欺騙,柯p市政府已把關目前已經開放潤泰開賣 05/04 08:36
youareshit: 證明了市政府核准認證過合法性 05/04 08:38
直接回你比較快,捷運法第七條規定,要讓地主知道後續開發利益優先協商 ,不成才能徵收,請問你如果事前低估利益這樣合理嗎?一坪 150萬的土地 ,跟你說我們打算開發成怎樣的商場,然後多少停車位,算算一坪只有75萬 ,政府說 100萬收,你賣不賣? 政府徵收完,當初開發計劃太垃圾,垃圾到土地翻倍還沒人要聯開,再來修 改開發計畫,財團還嫌不夠,還要自己偷雞摸狗違反分區使用來蓋,那請問 原地主為什麼沒有權利參與? 那這樣好了,以後徵收都說要蓋公園,一坪十萬要不跟政府一起蓋公園你分 幾顆樹回家,還要繳錢給公園處委託照料,等到徵收完再把公園改成蓋政府 要的公共設施,找財團來蓋百貨。搞清楚土徵每個程序背後代表意義再來發 言,北市府為什麼會被糾正,就是因為修改開發計畫多了 30%的利益,北市 府主張應該要歸公;為什麼可以賣,因為扣掉有爭議的先讓潤泰賣,當成住 家用,這事情坦白講市府也是沒啥能力管的。 財團很聰明;地主也不是不會數學,政府這樣搞只是在替未來的徵收案埋下 不信任的因子,如果政府都說話算話,哪來那麼多人不願意被徵收。 ※ 編輯: Rinehot (61.216.75.217), 05/04/2017 08:59:27
neglect: 單從你的說法如果都為真的情況下,我實在不懂有什麼好檢 05/04 11:12
neglect: 討原地主的… 05/04 11:12
監察院的糾正文就擺在那,有興趣自己看;房子蓋好放幾年了,你跟我說那 叫辦公室?西湖內科一堆廠辦租售,還有租稅優惠誰要跟你買那邊。
Justice5566: 樓上 我也不懂為啥有9.2 但事實就是有 05/04 11:39
FMANT: 看看潤泰, 想想宇昌,建議還是吞下去吧 05/04 11:49
carava: 我每次經過都覺得奇怪怎麼這麼像住宅,結果真的開賣了!? 05/04 12:13
carava: 但明明之前查到都是說商辦,真的很扯 05/04 12:14
youareshit: 我也不贊成圖利財團,但這案子地主當初同意是事實 05/04 12:29
地主同意的基礎是什麼?當初政府的條件我舉例了,徵收你家然後給你兩個 選項要不十萬一坪賣,要不合建當公園還要記得繳養護費。你既然是徵收去 當停車場當商場,憑什麼徵收完砍停車場面積,然後商場蓋成住宅,被欺騙 下的承諾這叫啥?
youareshit: 等房地產上漲才後悔賣太便宜,顯得只是想多分杯羹 05/04 12:31
youareshit: 目前更改所多的利潤,頂多是回饋台北市民 05/04 12:32
youareshit: 而非由「圖利財團」更改為「圖利地主」 05/04 12:33
市政府按照當年的計劃開個停車場超多的百貨公司,監察院不會糾正,地主 也沒什麼立基點去吵。
youareshit: 多出來的利潤是市民共享才對,也可以說改為「圖利人 05/04 12:35
youareshit: 民」。而非由地主或財團拿走其中的土地漲價利益 05/04 12:36
youareshit: 你可以爭取的是將潤泰多的利潤歸還政府,但絕非地主 05/04 12:51
我說了,市府既然徵收,就得要按照當年的開發計畫做完,這是很基本的要 求,是政府不能帶頭偷拐搶騙。你說徵收蓋什麼就得要蓋什麼,不然徵收都 說要蓋公園不就等於強逼地主賣地。
doomsnake: 我想請問一下,政府無信是道德瑕疵還是有違法行為? 05/04 13:55
基本上這是違反捷運法跟土徵相關規定的精神,所以才會被糾正,實務上要 由行政法院來決定。 我解釋一下當初那個法條的用意,當初是說政府如果要徵收某塊土地來開發 ,因為公告地價即使加成還是偏低,為了保護地主權利,地主可以選擇跟政 府一起開發或是拿錢。問題是如果變更開發計畫不算違反法,那就沒有徵詢 地主聯合開發的必要,因為政府只要說是蓋公園就好,所有地主就會被逼著 拿現金甚至是遠低於行情的價格。
Justice5566: 本質上是國家騙地主同意的 看看美和市就知道 05/04 14:29
Justice5566: 某Y一直拿地主同意來跳針 根本不是來討論的 05/04 14:30
youareshit: 我的認知 「圖利財團」是惡,那「圖利地主」同樣是惡 05/04 16:00
youareshit: 既然地主同意同意賣出,那事後產權上漲後一樣不能反 05/04 16:02
youareshit: 悔,就算事後的修改造成利益增加,還是得回歸人民 05/04 16:02
youareshit: 不然以後賣東西,十年之後漲價,賣方都能吵著說當初 05/04 16:04
單純土地漲價那沒話說,但是今天又不是只有土地漲價,政府憑什麼修改開 發計畫?財團憑什麼違反分區使用?把高樓層打掉重新蓋商場,停車場面積 改回去我沒話說。用爛的開發計畫逼地主賤價賣地,然後重新修改還不夠, 還放任財團亂蓋,你眼裡面就只有看到土地漲價,政府財團聯手黑錢視而不 見。只會說地主同意,照你這樣講詐欺也是受害人同意,憑什麼抓?
youareshit: 賣太便宜,這是買賣的原則,而非事後可以反悔賣太便宜 05/04 16:05
youareshit: 因此你不能要求潤泰增值的利益拿來「圖利地主」 05/04 16:07
youareshit: 而是漲價歸公(政府)的概念,畢竟地主是雙方同意買 05/04 16:09
youareshit: 賣,就算價值增加,不該「圖利財團」也不該「圖利地主 05/04 16:11
土地漲價可以歸公,但是修改開發計畫得來的利益不行。這就是台北市政府 被糾正的理由。
youareshit: 就如同黨產不該私有,要回歸政府的財產 05/04 16:14
youareshit: 內湖連開所增加的利益也該回歸國有,不是地主吵就有糖 05/04 16:15
lcu481131: 我是不知道法律上政府這樣搞是不是站得住腳啦 05/04 16:15
lcu481131: 我只知道以後政府要徵收土地那些地主不跟你拼命才怪 05/04 16:16
youareshit: 吃,不然財團吵就給糖,地主吵就給糖 05/04 16:17
youareshit: 人民的利益就一點一點的被財團和地主綁架了 05/04 16:18
neglect: 樓上的,你到底有沒有看懂當初地主同意賣地的前提?如果 05/04 16:20
neglect: 當初是說要蓋住宅,原地主可能就會選擇合建,現在是政府 05/04 16:20
neglect: 帶頭用現在事後看起來是虛偽的意思表達誘使原地主做出賣 05/04 16:21
neglect: 地的決定,不只這樣還可能把商場當住宅賣,也不要再屁啥 05/04 16:21
neglect: 柯文哲會把關工業住宅的問題,光看大直現在的發展就知道 05/04 16:22
neglect: 他根本無能為力,這種不公不義的事情,不檢討政府,不檢 05/04 16:22
lcu481131: 某Y只提地主反悔,政府反悔怎麼一句話都不說? 05/04 16:23
neglect: 討財團,檢討原地主,太可笑了,哈哈哈 05/04 16:23
neglect: 開發結果如果與原徵收目的不同,早就該取消徵收 05/04 16:25
haoto: 眼裡只有錢 看什麼都像住宅 05/04 16:27
我只能跟你講,當住家的指控絕對不是無的放矢,有興趣可以水球我。
youareshit: 有啊「圖利財團」不好,應該要求不當利益歸公 05/04 16:43
youareshit: 但絕對不是從「圖利財團」改為「圖利地主」 05/04 16:44
youareshit: 而是把不當利益回歸人民和政府才對 05/04 16:44
GniKcol: 不知道哪來的魯蛇看到別人的家產被騙走就爽到程序正義都 05/04 16:44
GniKcol: 不顧了,邏輯觀念這麼差只能魯一輩子不會拉近跟別人的距 05/04 16:45
GniKcol: 離啦 05/04 16:45
youareshit: 而非地主吵著要糖,就把利益從財團轉給地主, 05/04 16:46
我不要求什麼利益不利益,按照原本那個方案去蓋就好。給大家一個完整的 百貨公司跟便宜的停車場,這不是很符合周邊居民的利益嗎?
youareshit: 利益回歸台灣人民才是正義,不要再圖利財團或圖利地主 05/04 16:48
※ 編輯: Rinehot (61.216.75.217), 05/04/2017 16:51:53
po3316789: 這也是為啥就連規劃為住宅區的保護區都沒人要出資購買 05/05 09:53
miel: 講好 做了卻不一樣(攤手) 請問二工是什麼 05/07 02:54
pttnews: 被騙給拍拍 05/07 13:59
platitude: 為什麼會一直跳針圖利地主?地主要求的是按原計劃建設 05/07 14:57
platitude: 及使用,現在是前任政府和財團聯手反悔,被柯P擋下 05/07 14:59
platitude: 雖然我看財團撐到柯P下台就可以爽爽賣房了,原PO加油! 05/07 15:01
vingfing: 原來如此,沒想到還有人帶風向 05/07 17:09
evephchen: 老內湖人推一把 05/08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