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ouareshit: 早有法院認證囉:住戶也算是公眾之一,因此完全合法 02/20 21:40
→ youareshit: 因為你總不能說路人才能是公眾, 而住戶不是公眾之一 02/20 21:43
→ youareshit: 除非把停車場拿來當賣場,這才是違法行為 02/20 21:44
推 andyyeh20237: 也是住68巷,也無可奈何,白痴法令 02/20 21:44
推 spector66: 住戶當然也是公眾之一,但為什麼路人不算是公眾?快檢 02/20 23:04
→ spector66: 舉 政府不可能常態檢查這種場所 檢舉才是正途 02/20 23:04
推 youareshit: 因為住戶是公眾之一, 住戶停車合法就沒有給不給路人 02/21 08:10
→ youareshit: 停的問題, 想停車建議花錢比較實際,天下沒有白吃的午 02/21 08:11
→ youareshit: 餐, 不然你只能看有沒有佛心住戶,買車位是給路人停車 02/21 08:14
推 sdhpipt: 給公眾使用也不是免費的 可以收取臨時停車費 還要辦理營 02/21 09:08
→ sdhpipt: 業停車場登記 不可能免費給旁邊的人停 02/21 09:10
推 ghdk: 上林苑也有類似牌子,只是沒看過有車進出過... 02/21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