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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yhlee (台北天氣晴)》之銘言: : ※ 引述《Amed21 (迪)》之銘言: : : 3/12周六在文德路250號 : : 在快剪這等剪頭髮 : : https://i.imgur.com/irLeY3f.jpg
: : 一台車在路口違停至少40分鐘 : → RunForestRun: 上面一堆說檢舉的是多久沒看新聞了= = 03/15 14:35 : → RunForestRun: 現在紅線臨停就是無敵,沒錯 03/15 14:35 : 1. 今交通部回應,將在預告期滿後,限縮檢舉權限,預計4月30日施行上路,屆時紅黃線違 : 停,將不再受理民眾檢舉。 --->代表4/30前照樣可以檢舉 : 2. 4/30後,版主貼的路口違停一樣可以檢舉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之 1 修正案雖然名列 46 向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不過 : 其實每年最大宗的檢舉案件就是違規停車,這次明定僅可檢舉在路口、行人穿越道(路口 : 範圍內)、公共汽車招呼站 10 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 5 公尺內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 : 秩序的違停;以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違規行為 https://tinyurl.com/rnc8xk3s 好像現在開始民眾檢舉的,都可以撤銷罰單了??? https://imgur.com/a/gBUKO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11.182.22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eihu/M.1647493161.A.2D6.html
doomsnake: 內容邏輯我認為是指以下情況免罰:1.本次機車因穿雨衣 03/17 13:50
doomsnake: 於紅線違規停車等相關案件 2.新法規所列的46項民眾可 03/17 13:50
doomsnake: 檢舉項目。不是上述的情況應該還是可以檢舉 03/17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