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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壹電視大樓4 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王榮璋 (主任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施逸翔 (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請假)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所合聘教授,請假)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簡振芳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採訪部門主管)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請假) 林凱德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代表) 張春華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會議紀錄 王榮璋:上次會議有什麼需要再了解的? 張春華:有關這次申訴案,昨天上午又收到一件與第五案類似的申訴,所以我把它加到第 五案的B。另外,上次會議的紀錄我們都已上網,但上次會議的申訴案中有一位申訴人對 我們在會議的討論與結論有新的看法,我把它列入第六案。這次的申訴案不多,所以我把 一些投到倫理委員會信箱的建議也納入,如果各位委員對也有建議也可以一併提出。 王榮璋:議程有什麼要調整的嗎?還是就按照順序進行? 紀惠容:第六案是上次會議的延續,我們是不是先討論第六案? 王榮璋:大家如沒有其他意見我們就先討論第六案。這個案子是上次會議裡討論過的,申 訴人提出壹電視官網裡用太陽花與反核圖案立場偏頗,現在他是對我們討論的部分再做回 應。 紀惠容:關於這位申訴人的回應,我是建議可以不列案。 王榮璋:對這個案子我們沒有新的回應與說明,所以不列案討論。 王榮璋:第一案「男子持刀報導太跨張」,是有關於汐止金龍國小的報導。 (播放影片) 王榮璋:申訴人認為我們的連線報導是說砍殺,但他打電話到金龍國小詢問,校方說只是 持剪刀的學生,並沒有發生什麼事。所以這件事的真相是什麼呢?這新聞是在北捷事件之 後,好像很多電視台都有報導。 簡振芳:其實在我們後續的完整處理SOT裡,從警方提供的照片或校方提供的照片,他是 與警方有對歭,所以是有意圖的,當然你打去學校,校方一定會息事寧人的說只是拿剪刀 而已。 紀惠容:所以他不是國小的學生? 簡振芳:不是,他已經二十歲了。 施逸翔:可是校方是說是他們的學生,所以那二十歲的是….? 余朝為:應該是和學校沒有關係。 簡振芳:後來我們有去查證,不是該校的學生,後來他也依公共危險相關的罪被移送。 紀惠容:是不能只聽校方的說法。 王榮璋:他有砍殺嗎? 王希文:他是有揮舞刀子,後來被制服。我們也說他是「試圖」砍。 簡振芳:後來警方在他身上找到的其實也不是剪刀,而是二十公分左右的水果刀。所以不 是校方說的那麼單純只是剪刀,一開始我們打到校方去問也是這樣,但後來警方說不是剪 刀,我們的記者才會趕過去做這段連線。 紀惠容:所以我們可以把警方的說法寫進去,顯然申訴人只聽到校方說法,並沒有聽警方 說法。 王榮璋:好,我們就把警方的說法再做說明。 王榮璋:第二案「不要政論 要台語新聞」。各位委員有什麼看法? 張春華:基本上,這比較像是對壹電視的建議。 王榮璋:我是經常收到對談話性節目的意見,現在我們的政論節目只有晚上的「人民做主 誰敢不服」? 余朝為:在學運期間我們在下午也有開闢談話性節目。 紀惠容:我是覺得這個案子倫理委員會不用處理,只要將這些意見送新聞部參考。 王榮璋:這確是與倫理沒有關係,所以就請新聞部參考。 余朝為:了解。 王榮璋:第三案「北醫弊案報導不實」,我們先看新聞影帶。 (播放影片) 紀惠容:你們在新聞後面都有把北醫與承業的聲明都講出來,看起來是蠻完整的。 王榮璋:想請問一下,你們為什麼要做這則報導?爆料者看起來很多也是臆測,並沒有證 據說為什麼買這一家?而以事後結果看,全世界也只能買這一家。 余朝為:他們確實是要買,但是當初衛福部擋掉了。這裡面牽涉複雜的過程與利益關係… ..。 王榮璋:現在核准這種質子儀的只有台大和長庚。因為這很貴,衛福部不希望軍備競賽, 這是進口的昂貴設備,全世界也只有一家在生產。但我們要如何回應申訴人? 施逸翔:我覺得還是要回到新聞本身。 余朝為:其實我們有拿到很詳細的資料,但為了保護爆料人,所以還是要保留。 王榮璋:這個新聞是有兩面俱陳,有消息來源的說法,也有北醫的回覆,而且這新聞可能 也涉及公司投資人的利益。 余朝為:報導這則新聞的時間點是剛好合宜助宅事件過後,所以有些新聞的連動性。 張春華:來函是提出了三個要求,停播、更正以及道歉。問題是我們最後的這個版本對他 們的說明已做了清楚完整的呈現,如果說要更正就是要再播出,但這又違背了他們停播的 要求。 施逸翔:所以原先是有不同的版本嗎? 簡振芳:一開始我們是有北醫公關部門針對這件事情的說辭,但不是書面的,說到曾經有 這樣的採購,後來被衛福部擋了下來,這些說法我們也都完整的呈現在新聞裡。 施逸翔:所以第一次的新聞就已經呈現訪問公關的說法了嗎? 余朝為:對。而且我們也有去衛福部查證。 紀惠容:第一時間也有說沒有採購成功嗎? 簡振芳:第一時我們就說沒有採購成功,我們質疑的是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紀惠容:在新聞呈現上,我是覺得已經有平衡的報導了。但如榮璋剛剛說的,你們為什麼 要採訪這件事,立意在哪裡,或是有人爆料就採訪,這一點你們可能要說明一下。 余朝為:因為這整個案子還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問題,有比較複雜的利益關係….。 王榮璋:我們需要把背後這些複雜的考量提出來嗎? 余朝為:那可能就沒完沒了了。 張春華:而且還有我們要保護爆料者的問題。 王榮璋:所以可以說這則新聞因為涉及到公司投資者的利益,才去報導,在新聞呈現上也 做了平衡,把兩方說法俱陳。 施逸翔:兩方說法也很清楚呈現,不像來函第四點說那樣,所以也不需要停播、更正、道 歉。 簡振芳:其實我們在第二天就已經不播了。 王榮璋:第四案「世足轉播權報導有違客觀公正」。剛剛總編輯已經把背景解釋了,現在 看一下是怎麼報導。 (播放影片) 紀惠容:申訴人的意思就是你們偏袒年代嘛。 王榮璋:就事實,這部份是沒錯,是偏袒年代。電視台的獨立來看,不會在報導別台時說 「本企業精神」如何如何。可是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並沒有去說明愛爾達提告的原 因。 王希文:這是搭配稿,還有另外的對事件說明的稿子。 王榮璋:針對這個報導來講,愛爾達之所以提告的原因與理由都沒提,只說它要斷訊會照 成收視影響,觀眾權益受損。 紀惠容:對事件的說明,你們應該用「年代表示,….」,現在你們好像變成是他們。 余朝為:其實是純粹希望這件事能夠圓滿落幕,如果我們特別去攻擊對方做了什麼,這在 新聞的處理上可能就會有爭議,會挑起很大的戰火。所以我們只強調轉播是以服務觀權益 為考量。 紀惠容:可是你們不需要特別去為年代講話,你們只要去把這新聞講清楚就好了。現在這 感覺好像你們是年代的化身。如果要處理這條新聞,就說「年代表示,他們要怎樣…」, 不要變成你們就是年代。 余朝為:對,這樣更周延一點。 王榮璋:我覺得如果年代電視台這樣播,大家可能不會有意見,或者想法不會那麼強烈。 因為年代是年代,壹電視是壹電視,是兩個電視台。而且如果沒有其他的相關報導,第三 者根本不知道愛爾達提告的原因。上一則申訴案還有一個爆料人,也有北醫的說法,但這 一則都沒有相關資訊。 余朝為:其實我們前一天還有另外一則,有講到事件的前因後果。這是第二天的。 紀惠容:像報導裡面講的「不停播」,你們應該找一個年代的人來講就好了,用「年代表 示,絕對不停播,不….」這樣的方式處理。 簡振芳:我們在新聞後面有播出年代的四點聲明。 王榮璋:那樣給人的感覺更像就是年代。 紀惠容:感覺你們就是年代的代言人。 王榮璋:其實這是涉己新聞,以後應該按照涉己新聞的處理原則來做。年代與壹電視的關 係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所以我覺得以後年代新聞的處理,與年代有直接關係或有利益衝突 的新聞,都應該按照涉己新聞的標準與處理原則來做。 余朝為:了解。 王榮璋:第五案「壹電視畫面有待改進」。 紀惠容:這與新聞倫理比較無關。 王榮璋:我想這部份就請公司參考。 王榮璋:如果沒有臨時動議,我們確認下次開會時間。 紀惠容:我們每月開一次會是不是太頻繁了?要不要改成兩個月開一次? 王榮璋:這是組織章程裡的規定,如果要改變就要修改章程。不妨列入下次會議議程再討 論。下次會議還是按照原定時間:七月二十四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83.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extTV/M.1405351689.A.ABB.html
icypyh:何謂"涉己新聞的標準與處理原則"? 07/14 23:30
syaboy:一個月開一次太頻繁?! 07/15 00:01
shinichi:開到最後流於形式的話以後還是會犯 開再多也沒意義... 07/15 00:14
Chengquan:感覺愈來愈糟...新聞鏡面也不討論 07/15 01:15
simon32840:新聞鏡面有甚麼涉及倫理的問題嗎? 07/15 10:27
dylan29341:感覺這公司已經顯現出疲態了 倫理委員會也是 07/15 11:41
dylan29341:不想開就不要開了吧 包括公司和委員會 都收一收也好 07/15 11:41
icypyh:話說921大是何方神聖? 07/15 12:15
jasonjaynet:垃圾電視倫理 07/15 12:53
scott880514:年代新聞台<涉己事務>製播規範 http://goo.gl/VDiLMV 07/16 12:55
QianH:第四、第五案好像是我去投訴的... 07/17 00:47
QianH:吧 07/17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