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iv0819: 放一個月的假,邊休息邊找下一份工作又有薪水可領 07/14 14:05
→ ziv0819: 做到最後一天積假換錢,不但錢比較少,還要花時間找工作 07/14 14:05
→ ziv0819: 二萬塊買一個名牌包or買鞋子跟憑空消失~你要那一個? 07/14 14:09
→ skmeg: 可是這樣的提案被資方拒絕了 有什麼辦法自救? 07/14 16:25
推 oracleone: 拿出法條來堅持自己的立場吧! 07/14 18:24
推 rally2002: 我下個月會爆料給新聞 來得及的話 要一起嗎? 07/14 19:39
推 vilico: 同樣的話爆料前再問一次人事(開頭記得稱呼“X”小姐嗎? 07/14 21:15
→ vilico: 配合手機錄音程式(記得先test)+收集上班以來班表資料,可 07/14 21:15
→ vilico: 以的話電腦快照+儲存你積假記錄畫面網頁,爆料同時副本給 07/14 21:15
→ vilico: 勞工局,護理“工”會那邊也可給份求助,多電資方/院方幾 07/14 21:15
→ vilico: 次也是作功德福利後進 07/14 21:15
推 enshang: 1.33倍 07/14 23:31
→ ziv0819: 報料前請先看完楚勞基法~若院方買回時數有1.33倍屬合法!! 07/15 10:09
→ ziv0819: 看您的文章可以知道這鬼地方你一秒都不想多留~ 07/15 10:17
→ ziv0819: 離職前的假怎麼排是完全合乎規定的~你只有一個反擊方式~ 07/15 10:18
→ ziv0819: 勞基法有規定離職前的預告天數最高工作滿三年是30天~ 07/15 10:19
→ ziv0819: 所以您可以今天提離職說你8/15要走~但不能決定排班狀況~ 07/15 10:21
→ ziv0819: 若院方不讓你走~就可以去申訴院方違反勞基法第16條~ 07/15 10:24
→ ziv0819: 這時候院方應該會想跟你談條件~但200%是在騙你XD 07/15 10:25
→ skmeg: 醫院買回時數只是月薪除30 醫院當作買回特別休假處理 07/15 10:26
→ ziv0819: 快去重提離職離開這鬼地方吧~~加油!! 07/15 10:27
→ ziv0819: 照版主回覆~那沒有1.33倍確實是沒有違法喔~~~ 07/15 10:34
→ skmeg: 這才是覺得無奈的地方 當初同意補休 誰知完全不能休 07/15 10:35
→ ziv0819: 若您特休70hrs但院方欠你100hrs~多的30還是1.33倍才合法 07/15 10:36
→ ziv0819: 特休能否加上上一個年度的一起算這我就不確定了 07/15 10:36
→ ziv0819: 所以建議您用勞基法第16條談離職~最慢也是8/15可以走!! 07/15 10:37
→ ziv0819: 千萬不要相信院方開的條件 * 3 ~~被騙過的都知道XD 07/15 10:38
→ skmeg: 特休的期限只有一年 過期須歸零 過期前醫院可用日薪買回 07/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