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stjune (帥爆了~)
看板Nurse
標題Re: [心得]給妳的話
時間Thu Mar 2 13:33:29 2017
因為看到原PO回覆推文,
說表示主管向她解釋護病比是包含看護下去算,不禁讓人心生疑惑。
以下是我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的結果,提供各位參考:
參考網址:
https://goo.gl/kHLUuZ
https://goo.gl/abEj4b
護理之家是根據
護理人員法第16條第二項規定訂定的護理機構,
又分為一般護理之家與精神護理之家,
看之前原PO的文章,貴機構看起來比較像是一般護理之家,
根據
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第8條,
護理機構之設置,其設置標準如附表
「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表」。
一般護理之家每十五床至少應有一名護理人員。
每五床應有一人以上的照顧服務員。
而關於護理人員之資格,
根據
護理人員法第1條,中華民國人民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
並依本法領有護理人員證書者,得充護理人員。
而在
護理人員法第2條也明文規定,
本法所稱
護理人員,指護理師及護士。
因此,護理人力與看護人力不能混為一談。
在護理之家評鑑的部分,
護理人員法第23-1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護理機構評鑑。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護理機構業務,應定期實施督導考核。
護理機構對前項評鑑及督導考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而在
本法第23-2條第二項規定,
護理機構於評鑑合格有效期間內,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經主
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其違反情節重大者,中央主管機關得
調降其評鑑合格類別或廢止其評鑑合格資格。
護理人員設置及資格符合相關法規為一級必要項目,
相關訊息可至衛服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ㄧ般護理之家評鑑專區 查詢。
http://www.mohw.gov.tw/cht/DONAHC/DM1.aspx?f_list_no=584
衛服部自98年起即開始辦理一般護理之家評鑑,
所以機構主管應該沒有不知道評鑑條文的理由?
最新評鑑結果如網址
http://webcare.twaea.org.tw/news_detail.php?nid=58
大家有興趣可以上去查自己服務的機構是否通過評鑑:)
以上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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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urse/M.1488432812.A.EC1.html
推 rondo21: 推 03/02 14:02
→ rondo21: 護病比怎麼能把看護算下去?真要急救或出了什麼事情看護 03/02 14:04
→ rondo21: 會做嗎 03/02 14:04
推 miubaby: 給你推一個~好用心 03/02 14:05
推 x65784000: 推,主管的說法我只能選擇相信 03/02 14:46
→ x65784000: 我原po,後半年偶爾會卡幾天大夜(一個月5-7天左右) 03/02 14:56
→ x65784000: ,半年下來,我遇到3次CPR ,上上禮拜剛發生1次 03/02 14:56
推 zeroking0519: 不好意思,我鑽漏洞的話..."每15床有一護理人員" 03/02 19:27
→ zeroking0519: 所以我的機構如果有45床,我是不是只要聘3個護理人 03/02 19:27
→ zeroking0519: 員,我就沒有違法了。 然後3個護理人員剛好輪3班 03/02 19:27
→ zeroking0519: 不休息。 老闆爽賺。 我佛心一點,為了不要違反 03/02 19:27
→ zeroking0519: 勞基法,我請6個。 03/02 19:27
→ zeroking0519: 不知道有沒有條文針對這段話做過解釋 03/02 19:28
推 Dangel: Z大你說對了現在護病比下不來的原因.因為加上休假人員一起 03/02 19:56
→ Dangel: 算就是評鑑人員和臨床人員看到的落差 03/02 19:57
→ Dangel: 評鑑人員說已經達到白班1:4的要求.實際上臨床都是1:8等等 03/02 19:59
→ Dangel: 之前我在臨床看到的景象.就不曉得現在是否改變了 03/02 20:00
噓 jajacko: 每每都把休假算進去 甚至還有掛牌的 03/03 07:12
※ 編輯: cestjune (111.240.222.175), 03/03/2017 13:19:48
推 yoyo990515qq: 評鑑法規是指每15住民需要一人護理人員執登,另外 03/05 23:20
→ yoyo990515qq: 有個查詢機構線上執登人數的網站哦。 03/05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