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dphoebe: 我比較在意技術sop,為什麼一直針扎...這樣不管面對什 09/04 02:47
→ redphoebe: 麼樣的病人都很危險啊 09/04 02:47
→ kiki9376: 也太可怕了 09/04 02:54
只是假設,別緊張~
但是真的遇過醫院規定有傳染性疾病或高風險病人才能使用安全針具以降低成本,
但我比較想討論的是B跟主治醫師都不說病情,
導致A和C延誤就醫或是錯過投藥時機這方面
→ Consta: B有責任吧,他叫別人幫忙抽為什麼不講?是他真的太忙還是 09/04 08:45
→ Consta: 不想自己接觸病人?誰知道誰就要通報 09/04 08:45
但如果院內沒有規範當班要通報上級主管或是當班LEADER,
像我們醫院就沒有明確規範,
那B本身就沒有責任或過失。
我想到的是:
如果今天A或C(尤其是C)誰衰到不行,
真的因為針扎被感染疾病,
B也只會被道德譴責,我是不是也可以惡意不說?
※ 編輯: Uwontknow (220.137.46.146), 09/04/2018 11:50:09
推 laer: 檢驗結果不會上院內的報告嗎? 09/04 16:09
以本院來說,發完簡訊跟電話通知,臨床端差不多就結束了。
推 love11234: 覺得愛滋BC肝應該強制加註健保卡 09/04 16:21
我也覺得要強制登記,常遇到急診刀開完才知道病人HIV(+)。
※ 編輯: Uwontknow (114.36.12.188), 09/06/2018 12: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