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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a/AnEruRU 近來有非常多的護理人員詢問有關於on call的相關問題: 以下照片是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要旨: on call絕對是屬於上班時間,雇主絕對不可以片面決定不給薪資,所以護理人員不要再 傻傻被騙,甚麼所謂責任制,就不用給加班費,也同樣是騙人的。 記得自己的勞動權益,一定要留下相關證據例如班表,錄音等證明你有被on call,這個 都是屬於工作時間的計算,都可以請求加班費用。 不管離職與否,都有5年的請求權。 勞基法24條適用 違反適用勞基法79條罰則 歡迎大家轉貼分享,請註明 相片來源:勞委會 提供者:蔡旻璋 資料整理:陳玉鳳資料來源出處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關心您提醒您 ===================================== 跟主管討論? 傻傻 被黑被電苦在心裡說不出 跟人資反映! 正解 全醫院最守法的單位就是人資 通常都是主管曲解蒙混我們居多 人資真的是比較守法 (或常常裝作沒看到) 但是你反映 他們就要處理 建議 email書信往來 你把這貼文複製貼上 問人資我們醫院是否「違法」就好 判例都在那 高等法院都說明了 他還想裝傻就很難 醫院最怕的就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到時候要再跟勞工局反映 都非常有依據 以上提供廣大on call朋友們做參考 on call = 上班 薪水還是要發 不是發這種沒事100 200 出來300 汙辱人的薪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urse/M.1542071955.A.699.html
sally2507: 感謝前輩分享! 11/13 09:46
yunjhen25: https://i.imgur.com/WVoysvx.jpg 11/13 10:40
LoveIChen: 借發問原本1400上班因為病人數少要我等到1600等通知, 11/13 10:56
LoveIChen: 然後又等到1800才確定P掉怎麼算,感覺是變相on call 11/13 10:56
tueituei: 謝謝分享 11/13 13:27
greatfish: 我們可以拒絕被P喔 要P要你本人同意喔 11/14 00:49
greatfish: 勞工有上班權益 11/14 00:49
tina411281: 加入護理工會 11/15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