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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懞懂無知 原本的三個月教育訓練結束簽了一張兩年內不能力值離職的合約 後面又在續約3年 如今已經做到3年半的時間想要離職 聯絡醫院人資部得知要賠元簽約金2倍 大家有過此種經驗嗎? 我個人的小想法是按工作時間比例償還 或是只償還原本拿到的簽約金 這樣才比較合理吧? 如果堅持要付,跟醫院打官司是有利於我們的嗎? 以上發問,歡迎各位協助我釐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17.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urse/M.1675141113.A.543.html
chi130: *兩年內不能離職 01/31 12:59
yvvone: 加入護師工會吧!要打官司也比較有保障。 01/31 13:01
fghj142: 按比例賠償不太可能,如要這樣資方就直接加薪不就好了 01/31 18:05
beverlylily: 加入工會或是勞工局喔!! 01/31 21:52
beverlylily: 護師工會有律師團可以處理 01/31 21:53
jennyfish2: 說真的醫院就違法啊,醫院根本就不會為了這點錢去跟你 02/02 00:53
jennyfish2: 打官司,收集好相關新聞、資料踩死跟人事對嗆,我當年 02/02 00:53
jennyfish2: 就是這樣一毛都沒賠離開馬偕的 02/02 00:53
jennyfish2: 不過當年馬偕沒有給我簽約金,也沒有公費公假受訓, 02/02 00:55
jennyfish2: 不過就是入職就要求要簽 02/02 00:55
jennyfish2: 基本上只償還當時的簽約金才是合理的 02/02 00:56
jennyfish2: 不過我好奇的,是續約時有再給你簽約金嗎? 02/02 00:59
jennyfish2: 記得前面叫你賠錢你人還沒走都要說好,要最後一天跑 02/02 01:05
jennyfish2: 離職流程再談,他不給你離職證明就是違法,拿出手機 02/02 01:05
jennyfish2: 說要打1955,他就會給你了XD 02/02 01:05
jennyfish2: 但你的部分應該是前面的約已經服畢,又再簽新約(有付 02/02 01:09
jennyfish2: 錢?)這部分就比較複雜,建議可以先去找區公所法律 02/02 01:09
jennyfish2: 諮詢或加入工會處理 02/02 01:09
jennyfish2: 我的認知是,他多給你的簽約金要還給他,但不用付兩 02/02 01:24
jennyfish2: 倍,區公所的法律諮詢是免費的,你可以先去、收集資 02/02 01:24
jennyfish2: 料才好跟人資談 02/02 01:24
ykia: 早起陳玉鳳學姊有在臉書上教導大家,為此去唸了法律系...... 02/06 22:39
beverlylily: 護理雖然有學護理行政,但卻沒有勞工法律可以上課, 02/07 06:22
beverlylily: 這該是安排除了護理知識外的必選課程啊 02/07 06:22
lala2012: 我當初原本要陪6萬後來3萬多解決 02/07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