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ONE_PIE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個人資料 【休閒聊天】 批踢踢實業坊 看板《ONE_PIECE》 《ID暱稱》yukinoba (打爆那隻波利!) 《經濟狀況》小富 ($139425) 《登入次數》329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57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2/09/2017 09:10:09 Thu 《上次故鄉》210.71.217.24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二、參選理由 看了前面兩篇板友的參選文章,以及隨後的推文討論之後,有一些具體想法, 想提出來給大家參考看看。即使最後不會上任,也可以留給新任的板工們作為 執行板務時的方向參考。 當然最主要的理由還是因為喜歡這個作品,也希望這個討論板能夠持續下去, 讓大家有個能夠討論、以及推廣這個ACG作品的地方。 三、對海賊板的期許跟基本政策走向、管理方式 1. 對海賊板的期許 基本上我是希望大家都能夠輕鬆、自由的在這個板進行討論,此外也希望能夠 活絡這個板,而不是只有當週有連載時才有文章。此外,本板也很久沒有新的 進板圖,以及沒有舉辦一些像是板聚之類的活動,希望能藉由一些活動還有獎勵 方式,讓討論板的活動熱鬧起來。 簡單歸納,就是希望讓討論板能「自在討論」跟去「活化討論」這兩點。 2. 管理方式 在講基本政策走向之前先講管理方式,畢竟這是目前看到很多板友討論的重點 以及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地方。 先解釋我自己對於「板主」這個工作的看法。雖然職稱是叫做板「主」不過我 認為除了討論板草創時的板主能夠算是「主」之外,其實後繼的應該都只能算 是「板工」而已。 尤其是ONE_PIECE這種任意網友都能參與議題性質的討論板,其實很難把這個 看板認為是某個人的所有物,而比較應該是由參與這個討論板活動的網友,來 共同管理的自治園地。 因此萬一不幸上任了,基本上我只會依板規行事而已。板規怎麼說我就怎麼作 所以也有可能會出現類似「恐龍法官」的情形。 對於這種板規不合時宜、或是板規有爭議的灰色地帶、甚至對於板工的執行 結果有疑義狀況的救濟方式,除了你寄站內信給我,我會依我對板規的認知 解釋回覆給你之外,如果還不滿意或是有其餘問題,就一律請你向我提出 「板規修改」投票的要求。 這種作法是基於一種「還政於民」的想法,對於板規有爭議,就由板友自行 提出討論、修改。如果覺得板工自行詮釋的空間與權力過大,那就讓板規執行 上的灰色地帶漸漸隨著板規的修訂消失就好。 而板工唯一要作的事情,就是依板規執行而已 希望這樣能讓板工跟板友之間的摩擦、以及不和,降到最低,也能讓板上的 討論回歸到對動漫畫的內容,而不是成天在討論板友的行為或是板工的事務 A. 板規修改投票(草案,如果要執行的話還需板友同意) 同一期間最多一種板規修改投票 對於發起板規修改投票的方式,請你將: a. 爭議緣由 b. 闡述為何板規有不妥、不盡完善之處 c. 應如何修訂板規,以避免未來可能的爭議 寄到我的站內信箱(因為有可能你已經被禁言或是水桶),我就會在代替你在 板上公告,發起板規修改,進入為期一個星期的「討論階段」後再進行投票 討論階段期間,一律只能以推文方式在該篇公告下進行討論,討論階段到期後 該篇文章下進行討論推文的帳號數,將會成為投票階段時,計算通過修改與否 的基本門檻參考。 相對的,不論原先你的罰則是禁言或水桶,討論階段開始之後的期間,會暫停 執行處罰,但只限你能夠在該篇文章下推文進行辯護。如果討論期間有違規在 其他文章推文、或是發表文章的情形,經檢舉確認後,取消板規修改活動並 不再對此案進行討論。 同樣的,其他板友進行討論時若以回文進行,確認後,也會被直接刪除文章, 但差異是不會進行任何處罰。 討論階段發起人可以任意向我提出修改投票內容之要求。 (比如經過討論後,發起人想要修改板規之修訂方向或內容) 如果同案有複數修訂意見者,則併案處理。 (比如有板友希望同條板規不同的修訂意見,可以同列於投票當中) 投票階段一樣為期一個星期,投票人數需達到上述基本門檻的二分之一,並且 贊成人數大於反對人數,即可通過板規修訂。複數修訂意見時,除了參與投票 人數通過門檻的二分之一外,取最高票之意見者修訂。 通過修改後,凡站內信申訴確認適用新修訂板規者,一律溯及既往取消處罰。 但不會溯及既往進行處罰。 B. 與其他板工的互動方式 我只會依板規做事 所以除非板規中有規定,需要制止其他板工或是與其他板工討論者,否則我 一律尊重其他板工的執行方式,以及他們想要作的事情。如果其他板工有修改 或制定板規,就算再離譜,我還是會依照板規執行,除非有板友發起板規修訂 則在板規修訂討論期間內,我才會暫停主動執行該條板規(但僅限本人而言)。 註:如現行板規C.1-4 1-4、犯意認定與微罪不罰:無明顯犯意者,由所有船長方認定警告或不罰 像上面這種情形,如果是我來處理該案,我會尋求板工們的共識決再決定; 如果其他板工沒有意見,則會以我自己的認定處理;如果對於我的認定,有 疑慮的,就是照上面提及的板規修訂走,限縮這類由板工自行認定的權力。 同樣的,如果是其他板工主動來詢問我,我也才會給意見,我不會主動干涉 最後,如果是其他板工有脫序或是執行板規有爭議的時候,你來問我我也只 會先依照自己對於板規的認定回覆給你,然後一樣走板規修訂程序。否則就 是建議你向站方或組務申訴。 所以基本上,我會是一個對其他板工沒有約束力的板工 相對的,其他板工也只能用板規來約束我 對我而言就是板規最大,如果大家想要這裡越來越好,就請積極關心板規 C. 不告不理 這一點原則跟現行板規D.6-I一樣: 6、檢舉相關規範 I.如需在板面上檢舉請於站內信通告所有板主或於本公告下推文檢舉 但也不是告了就會馬上理,請體諒板工們都還有現實生活要顧 所以只有我有空,而且有上線看到的時候才有辦法處理 註:這一點會在下面的「四、其他補充」進一步說明 D. 自治處理 對於近來一些用心文或優文下方常出現各種亂流或是引戰噓文之類的, 引起板友的反感、發文者的挫折、以及執行板規上的爭議。對於這種情形 我會建議板友修訂板規,讓有M文者,可以自行修改文章下方推文。 目前板規D.1中有如下規定: 1、禁修推噓文(得原推文者同意不在此限) 而對於刪除推噓文的權限則是由板工們處理: B.板友於本板推噓之行為,不得出現下列事項且板主可依情況刪除推文 未來希望能夠適度開放自治,既然文章優良有到可以M文的程度,為維持 文章內容以及討論品質,賦予該文作者可以管理自己該M文的權利。這算 是一種變相的獎勵制度。 3. 基本政策走向 基本上我認同PrinceBamboo板友所說的無為而治方向,所以除非檢舉我才會 主動對板友進行板規處理;除非板規有賦予我自行認定的灰色空間,否則我 一定是板規說什麼、就是什麼 而既然已經身為板工,為了在執行板規上能夠避嫌,擔任板工期間我不會在 板上進行發文、推文,也不會針對執行板規的個案在看板上發言,如果要問 我對於個案的執行疑慮,一律由當事人來問我,我再站內信回覆 非當事人的詢問就請恕我不予理會 因此像最近討論到希望能對一些處罰的認定放寬、或是罰則減輕等等的, 就請發起修訂,怎麼通過就怎麼處理 再加上上述提及的M文自治制度,希望這樣能在某種程度達到「自在(治)討論」 在「活化(絡)討論」的部份 目前比較能想到的,是試著給予P幣以外的獎勵,來舉辦或鼓勵一些活動 畢竟P幣頂多就是用來買信箱空間、玩P站遊戲、繳罰款之類的,這對板友來說 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誘因 結合前面提到的板聚舉辦,我所能想到的就是實體的板聚餐飲,加上最近 台灣開了一間官方的ONE PIECE餐廳,所以初步概念就是板聚包場一個時段 然後獲得獎勵的板友,可以免費獲得一客主餐 + 飲料的招待 時間點上,可能挑選每年魯夫生日當天,或是該週的週末假日舉辦 只要場地空間還夠,其他板友當然也可以報名參加,但就是要自行負擔了 獲得獎勵的板友如果想額外加點其他東西也可以,一樣額外的要自行負擔 在下工作收入還算穩定,所以請幾個人一起吃吃喝喝一餐還不算什麼太大的 開銷,一年也就這麼一次而已,所以還算是可行的獎勵。不過如果真的採行 這對後續未來要接任的板工可能不太公平 因為每位板工的能力不同,我能負擔,不一定表示其他板工能夠負擔 如果未來因為我卸任後,其他板工無法負擔而取消舉辦或給予獎勵,可能就 會造成「反彈效應」反讓原本只是熱心參與討論的板友失去動力 因此這件事情目前還只是草案,如果上任後會再提出與板友一起討論決定 至於獎勵的範圍,想到的會有: A. 每月舉辦下月的進板圖比賽 每月舉辦,一方面也算是維繫推廣漸漸「失傳」的ASCII藝術 進板圖以ONE PIECE人物主題為主,會以下個月的生日人物為主題範圍 獲選投票第一名者,給予獎勵,因此每年最多就12名獎勵 為鼓勵持續進行創作,因此同一帳號可以重複獲獎 由獲選帳號本人寄站內信告知地址,每年板聚前寄發獎勵邀請函 當場認函不認人,因此也可以把獎勵轉贈給其他人 B. 特殊比賽獲獎者 a. Cosplay比賽 台灣現在大型定期的cosplay比賽好像就只有FFK跟WCS 如果以ONE PIECE為主題獲獎前三名者就可以申請獎勵 如果是以團體獲獎,同團所有成員都可以申請 獲獎後要申請時,請到板上發文分享比賽心得以及cosplay ONE PIECE角色的心路歷程即可申請獎勵 只是coser通常都是藝名,所以要怎麼認證申請人就是coser本人... 這點還要再思考 同一帳號該年度無法重複獲獎 申請方式同A. b. 投稿U-ACG論文獲選 之前在U-ACG上就有看過有人以ONE PIECE為主題投稿論文 如果有人以ONE PIECE為主題投稿獲選,也可以申請獎勵 獲選後要申請時,請到板上發文分享論文內容與板友一同 討論,即可申請獎勵 由於論文投稿一定都是用本名,因此這個要審核申請人身份 就比較簡單,提供身份證影本就好 同一帳號該年度無法重複獲獎 申請方式同A. c. 還在想,像是同人文、同人圖創作比賽之類的 C. 其他看板內特殊表現者 M文、爆文、收入精華優文等,由板工自行認定是否主動頒予獎勵 這類就不接受申請,有點像是教宗選舉時的特殊制度,如果表現 優到讓板工叫好(哈雷路亞!)的話就會公告獎勵 另外,由於本板長期以來的運作與討論受到謎版的幫助不少,為了回饋作者 與正版出版商,擬於板聚時,制定正版鼓勵辦法,如於當日板聚時,出示當 年度出版之全數單行本、或是全數連載週刊者(需附上購買發票以免當天才去 租書店用借的來充數)(不過現在還有租書店嗎?)擬贈與精美週邊作為禮物 上述正版獎勵辦法,如果最後定案,可能會試著向台灣正版代理商洽詢贊助 如果最後拉不到贊助,還是會由板工(本人)出資,只是可能禮品就沒有那麼好 當然,上述一切所說的,都要等到跟板友充分討論過後才會成案 畢竟也要考慮到後續接任板工們可能的處境 四、其他補充,如認為自己適合擔任板主的優勢 1. 上班時間 這點可以算是優勢,但也可以算是劣勢 由於在下工作性質緣故,上班時間是朝九晚五,而且除非被叫去開會, 否則可以一整天都掛在電腦前面、掛在PTT上面都沒問題,所以處理板務 的時間非常固定,板友都能預期什麼時候能聯絡得到我。 除非有意外事件需緊急處理,否則我的「上班時間」會是每天週一到週五 最晚上班早上09:10開始,最早下班是下午17:30結束 晚上18:00過後到23:00前,是留給自己跟另外一半的生活時間,恕無法 保證一定能上來處理板務。這段時間可能要吃晚餐、看動畫、玩遊戲, 也可能要照顧寵物或是去運動。 不過睡前還是可以上來看一看,作一下基本的回覆,但是複雜的處理就要 隔天早上上班才能夠處理了。 至於週末假日,由於有時會去新竹陪另外一半,那邊沒有我能用的電腦, 所以不一定能上來處理,一樣是只能用手機作簡單的回覆。 因此如果只有我上任,會馬上發起另外一次的板工徵選,希望能夠有平日 晚上時間方便、以及週末假日時間自由的板工協助。 2. 舉辦實體板聚 同前述所言,由於收入還算穩定,而且還不需要上養老父老母、下養小孩 所以每年能夠自己撥出一部分來舉辦板聚、甚至是提供獎勵。 3. 不沾鍋個性 我很清楚這裡是ONE PIECE板,所以不會任意把其他領域的議題或是觀點 甚至是個人喜好帶入板務處理,甚至你可以說就是請到一個機器人來當 板工而已。但是相對的也就是我處理板務上比較死板、沒有彈性。 如果有爭議的話,一樣我不會自己反駁或決定,就交由板友們民主決定 或者是交由PTT組務方面認定,不會想要陳述或替自己辯護。 4. 不熟悉PTT的板務操作介面 由於我從來沒有在PTT擔任過任何板工職務,就算是以前在PTT2有個人板 也很少用到一些板主指令像是精華區、S文、刪文、禁言、設定權限等等 因此如果最後在下上任了,會有一段不短的適應期跟學習期,甚至會需要 常常詢問PTT小天使之類的,甚至預期可能會有誤操作的事件發生 這一點就是明顯的劣勢,可能也是板友們投票前要先考慮清楚的地方 5. 不會再參與本板討論 這個前面有提過了,主要是為了避嫌,以免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所以 上任之後不會再看到我推文討論,或是發心得文、翻譯文之類的 至於這點是優勢還是劣勢就比較主觀,對本人而言,由於近期在板上 早就是進入長期潛水的狀態,所以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 6. 肥宅 請不要覺得因為本人會舉辦實體板聚,就想看看板工們的廬山真面目是 長怎樣就投票。本人外貌就是個典型的光頭肥宅大叔樣,所以也沒有什麼 好看的。同樣的,投票前也要想一下未來這段期間可能要被一個肥宅管理 -- 以上,某方面算是藉著板主徵選的時機,向其他板工推銷一下自己對於板務管理的想法 如果最後沒有上任,也希望其他板工能夠參考一下上述的制度 如果最後真的不幸上任了,我可能也會是一個沒什麼存在感的機器人板工 以下開放請板友們針對上述內容討論,對於內容有不了解處會再修文回應解釋 但有批評處就不馬上作反駁或修正,留待讓板友們討論直接以投票作決定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17.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86622593.A.B69.html
ccchenny: 看ID直接推了 02/09 14:43
ccchenny: 看完再推一次 02/09 14:47
frojet: 很棒 我會想投你 02/09 14:52
cindylin812: 推yuki大 02/09 14:52
yunzl1225: 喜歡你對海賊版的建設 02/09 14:54
frojet: 印象中 組規規定 不能刪除 下方推文 所以放寬規定讓版主 02/09 14:58
frojet: 或原PO刪文 是不允許 02/09 14:58
由於我沒擔任過任何PTT上管理相關的職務,所以對這點並不清楚 不過就算規定如此,只要獲得板友們多數同意,我會試著向組務洽詢了解可能性
AresMars: 可是你當版主了就少一個優質版友發文了T_T 02/09 15:19
kevin0515: 同上.. 02/09 15:19
PrinceBamboo: 當板主還是可以發優質文 我認為板主的自我限制只要 02/09 15:21
PrinceBamboo: 不參與論戰即可 但yuki大本來就沒參與論戰啊 02/09 15:21
Mariomo: 推 02/09 15:27
gmbad: 推推 02/09 15:31
KoWenJe: 雷神大就是推 02/09 15:41
yun0112: 推波利大也推PB 02/09 15:41
charliekidd: 推一下 02/09 15:59
aiweisen: 海賊板可以刪推文 但通常都是以嚴重違規的推文為主 02/09 16:24
aiweisen: 例如貼色情推文刪不刪?非法網站的推文刪不刪? 類似這種 02/09 16:25
幫aiweisen補充一下,這邊指的是現行板規 B.5、色情推文:禁止張貼露點圖文及討論分享性愛動作或性器官之連結。 B.3、求檔推文:禁止求檔,包含圖片、多媒體等版權物或便當/低調之使用教學。 不過目前板規也已經有針對比較不嚴重推文刪除,如: B.4、引戰推文: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或於有防雷文章質疑爆雷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一句一罰)(同篇) B.6、連噓推文:禁止同篇文章無意義多4次噓推文。(EX:空白噓文) 開放M文自治的目的,一方面就是希望這類比較不嚴重的推文可以讓作者本人自行認定處理 就算推文內爭議的事情跟作者本人無關,如果作者本人認為困擾,也可以自行作管理
jclee17060: 看這個id必須推 02/09 16:36
kimcl: 打爆波利大~~~~ 02/09 16:42
aiweisen: 原來之前版主有刪除過引戰跟連噓推文 這我倒是沒注意 02/09 16:44
to aiweisen大,我要承認我不確定之前板主們有沒有刪除過 畢竟我不常參與板上的爭議事件,但目前板規當中確實是有這幾條的 而我只針對板規內容負責而已 所以如果未來板規還是有這幾條,而又有人檢舉 不論過去有沒有板主執行過,我就是會執行,直到有人要修訂板規
aiweisen: 看到板規三的開頭了 的確當時有討論到依情況刪推文 02/09 16:51
這類就是我上面提到的,板規當中賦予板工們的灰色地帶權力 未來對於這種灰色地帶,我還是會照自己認定的解釋來執行 而如果未來有板友對於這種灰色地帶有疑慮的, 要不是修訂板規來限制板工權力,要不就是讓板規訂得更清楚、不需要用到灰色地帶 反正我的原則很簡單,只有一句話,一切板規說了算
aiweisen: 在我任職的期間中 我們只有刪過商業推文 好像還有一個 02/09 16:53
aiweisen: 違規推文的樣子 但是因為用板主指令刪推文 會留下紀錄 02/09 16:53
aiweisen: 所以當時也不會太隨便刪除 板規三的依情況 就是留給 02/09 16:54
aiweisen: 太過誇張的違規 我們要做的後路 畢竟有問題的是推文 02/09 16:55
wadefaq: 推 02/09 16:55
aiweisen: 不是文章 叫發文者自行刪推文也不行 所以才用板主指令刪 02/09 16:55
frojet: 我記得海賊版當時版主刪推文 結果檢舉到組務那裡 敗訴 組 02/09 16:57
frojet: 務有判例說不能隨意刪除別人的推文 02/09 16:57
同樣這個歷史我並不清楚,除非就是看精華區裡面有沒有留下這段歷史的紀錄 如果沒有紀錄可追溯,我還是會直接先向組務洽詢,組務說不行,那就是不行
frojet: 當時那個判例 很像不是當時現任三位版主就任時發布 所以可 02/09 16:58
frojet: 能大家沒印象 02/09 16:58
frojet: 自己曾發文統計大家心中海賊王裡男神女神的時候 當時刪除 02/09 17:07
frojet: 那種金城武 媽祖很瞎的推文 就被版主記警告 被嗆憑什麼刪 02/09 17:07
frojet: 別人推文 還被說版主袒護我 應該直接水桶啦 這件事我記憶 02/09 17:07
frojet: 尤深 之後相關法條及判例 看的一清二楚 02/09 17:07
既然這件事情會有疑慮,那就是照以下步驟推動處理: 1. 先投票徵求板內共識(修改板規) 沒有共識就不會作,一切回歸現行板規處理。有疑慮的板友請提出其他修訂方案 2. 板內有共識後,再向組務以及站方確認規定 規定不行就不會作,一切回歸現行板規處理。有疑慮的板友請提出其他修訂方案 3. 如果共識以及站方規定都通過,才會正式執行新板規
frojet: 就是這篇公告 #1NWkt-u6 當時版主說無論如何也不能刪別人 02/09 17:12
frojet: 推文 02/09 17:12
感謝frojet大,有看到該篇公告內容了 但是那篇好像只有提到本板板規限制而已?當時的D.5應該就是現在的D.1 1、禁修推噓文(得原推文者同意不在此限) 如果只是本板板規限制,而非站方組務通案的限制 或許只要大家都有共識修訂板規,就可以解決處理
frojet: 嗯嗯 投票表決最好 刪除範圍能明訂下來更棒 02/09 17:14
bigdaddys: 這id必推 02/09 17:14
frojet: 版規好像有變 (很像是被申訴才改變) 02/09 17:21
frojet: 原推文者多半不同意被刪除 如果原推文者不同意就無法刪除 02/09 17:22
frojet: 當時被申訴到組務時 當時條文沒有需原推文者同意 版主自 02/09 17:25
frojet: 行依版規刪除 惹怒版友 後來判例判版主敗訴 版規才改成需 02/09 17:25
frojet: 同意才行 02/09 17:25
沒關係,既然已經確定這件事情有潛在的疑慮,那就是照上面說的推動步驟處理
aiweisen: 當時說的刪推文係指 發文者不能隨意刪除 因為過去在其他 02/09 17:59
aiweisen: 板就有人曾經亂刪推文 被告上法院 因為他主張推文也是他 02/09 17:59
aiweisen: 的著作權之一 後來結果怎樣我忘了 在那之後 每個板都有 02/09 18:00
aiweisen: 禁止發文者刪修推文的情況發生 而frojet那次就剛好犯了 02/09 18:01
aiweisen: 相同的事 最後才以無心的方式不給予禁言 02/09 18:02
aiweisen: 換句話說 版主若沒在板規設立刪推文條款 那就是連版主都 02/09 18:02
aiweisen: 不能刪 就比如龍珠版沒有設劣文條款 版主卻發劣文一樣 02/09 18:03
aiweisen: 今天在板規有設立刪推文的情況下 為維護版風 板主是可以 02/09 18:04
aiweisen: 依板規執行 但是一般板友卻可沒有這個權力去做的 更別說 02/09 18:05
aiweisen: 是沒有違反板規規的推文 所以才會說 無論如何都不能刪 02/09 18:06
aiweisen: 推文 應該是指在有設立刪除推文的板規 刪除推文是由板主 02/09 18:07
aiweisen: 去做而不是板友自行去做 差別就是板友不具板務身分 02/09 18:08
方案二,可以新增一條「推文清除鎖定」的板規,僅限M文作者本人向板工申請 申請後由板工清除該文下方所有推文,並且鎖定回文與推文 一方面可以避開發文作者本人不具板務身份的問題 二方面限定由發文作者本人申請,賦予優文自治的權限 最後下方推文一律統一清除,不會有板工認定推文內容的灰色地帶問題 到時候這個方案會跟方案一再一起併案討論 再修正補充好了: 如果屆時採用方案二,可能會先將現行刪推文條件併入方案二作為申請條件 也就是除了該篇文為M文,且為作者本人申請之外, 要作者本人認定該文推文有違反推文板規之條件才核准刪除鎖定 然後之後板工不再處理推文檢舉, 也就是方案二的話,未來推文刪除就只會由M文作者本人決定,而非板工認定 與方案一不同的是,方案一還是會保留現行推文檢舉刪除機制 只是額外增加了M文自治的管道 但是方案二的話,我會比較希望能取代現行的推文檢舉機制 某方面來看,等於是適度對推文作放寬管理 當然以上這些都會經過板規修訂投票程序才決定施行,不是我說了就算的
LeslieLight: yukinoba大!!!看你優質文的詳細程度,和你的政見, 02/09 18:22
LeslieLight: 很適合當版主阿 02/09 18:22
starryshine: 感覺三位候選人分別是赤犬青雉黃猿三大將XD 02/09 18:26
frojet: yukinoba的文章真的很棒 不希望你當了版主後就不再發文 02/09 19:11
tsaodin0220: 有雷神大就要支持一下 02/09 19:39
AresMars: 三大將有笑XD 02/09 20:10
cindylin812: 推starry大XD 02/09 20:47
neptune2796: 推,喜歡你的政見 02/09 23:37
Belanice: 推!!! 喜歡你的政見+1 另外為避嫌而不發U文太可惜了... 02/09 23:50
iwanttosleep: 推yuki大 但也想繼續看你的文章! 02/10 01:30
※ 編輯: yukinoba (210.71.217.244), 02/10/2017 09:17:03
qwerasd903: 02/10 20:57
kevinkobe24: 推 02/15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