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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jet (喵球)》之銘言: : aiweisen 板友您好 : 本板D-2板規明文規定,不受理非案件當事人之檢舉及後續複審案。 : aiweisen板友雖然是用板務文形式來呈現,但實質上仍屬於代位替三位受懲處的板友, : 提起複審案,故依D-2板規的規定,不受理非案件當事人之檢舉及後續複審案。 拍謝,板主您好,雖然只是路人,但也擔任過板主, 希望能給點建議。 首先,我剛看完板規,寫得很清楚: "以[板務]、[連署]所發的文章,必須與本板版旨及板務有關的議題。" 換言之,只要跟板務有關的文章都被明文規定允許發文。 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又無違反板規, 那任何一位板友都可針對板務提出單純的質疑。 至於板主願不願意針對問題回覆,則是您的自由意志。 另外我看了複審規定,標題也列得非常清楚: "D-2 〔不受理檢舉/申訴之事由〕" 那指的是"檢舉"與"申訴"。 我們一般使用者因不同意裁罰內容而寫站內信給板主才是檢舉, 若非此規定,那大家隨便在板上發文檢舉或申訴,豈不沒完沒了? 但為避免板主無限擴權,所以才有了"板務文"的相關規定, 方便板友們能公開在板面上討論板務或板規的相關事宜。 所以以"複審文規定"迴避"板務文",對我來說並非那麼合情合理, 您說是嗎^^ 若方便的話, 還請板主公開對板友的問題來釋疑吧。           路人上 ps.當板主真的累,這點我感同身受,這裡還是說辛苦了。 -- 痞客http://kuni.pixnet.net/blog 粉絲https://www.facebook.com/KUNIwithGourmet Musikhttp://tinyurl.com/n4sdnh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220.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19141138.A.1D3.html
nadoka: 你也逛海賊喔ww 02/21 00:46
前DC板小娜板主好,我是標準的海賊迷^^
bigdaddys: 老大哥安安 02/21 01:02
嗨嗨嗨^^ ※ 編輯: KUNI0202 (61.70.220.96), 02/21/2018 02:52:48
frojet: 抱歉 一覺起來 看到這篇文章 但今天是開工日 02/21 05:55
frojet: 本人要去上班, 您的疑慮我會在下班以後,這一兩天找時間 02/21 05:57
frojet: 回覆您 02/21 05:57
frojet: 還有 身為海賊迷 看到也是海賊迷 很開心 02/21 05:59
no4: 反正就你開心最好 02/21 06:36
za969: 真的辛苦了 02/21 07:08
ahaw99: 推庫尼大 很清楚 雖然我懶得看板務文XD 02/21 08:00
Krishna: 別讓板主不開心 02/21 08:27
rehtra: XD 02/21 08:40
hanhsiangmax: 連KUNI也來了XDDDDDDDDDDDDDDDDDD 02/21 08:55
nicetree: 每次連推都會說下次會小心,結果還是繼續連推 02/21 09:45
nicetree: https://i.imgur.com/y53MC6y.png 會這樣說的人,不用期 02/21 09:46
nicetree: 望他能有多大的自省能力 02/21 09:46
jason90929: 你的美食文好棒 02/21 11:41
sunny15: 庫尼大也看不下去啦! 02/22 03:52
frojet: D-2 〔不受理檢舉/申訴之事由〕-->精簡扼要的重點標題 02/23 18:56
frojet: 但D2內文屬於板規細節,清楚說明--> Ⅲ 不受理非案件當事 02/23 18:59
frojet: 人之檢舉及後續複審案。 02/23 18:59
frojet: https://i.imgur.com/U8CFiLu.jpg 02/23 19:14
frojet: 花了一些時間畫一張圖出來 本板在去年敝人剛上任時曾經發 02/23 19:16
frojet: 過海賊板 板務討論暨記名連署辦法 #1OulO9Q_ (ONE_PIECE) 02/23 19:17
frojet: 其實裡面的內容才是板務文的精神與精隨,板務文是讓板主傾 02/23 19:19
frojet: 聽民意,修改板規,而不是去修改判決。主要是因為看板自治 02/23 19:20
frojet: 不可能跑去小組板,討論海賊板板規要如何改,喬巴板主是否 02/23 19:21
frojet: 要廢除等等。然而屬於判決類的板務,PTT早有一定救濟流程 02/23 19:22
frojet: 所以請板友依照正常救濟程序,循正常管道捍衛自己權利 02/23 19:24
frojet: 針對KUNI0202提出的問題,已經解釋完畢。祝您順心 02/23 19:26
我懂,但以我立場來看, 板友以板務文呈現對板主的判決有質疑並無違規問題, 尤其那一篇,我亦看不出那是一種"申訴"。 因為您可以在"不用更改判決"之下去回應您原本判決的意見, 但最後卻選擇以"複審文規定"迴避"板務文", 對我來說還是稍微不妥。 在此還感謝板主的耐心回應。 ※ 編輯: KUNI0202 (61.70.220.96), 02/27/2018 2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