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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605190188-1.aspx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9日電) 為了要維護台灣的海洋環境,環保署從今年7月1日起徵收「海洋棄置費」,預估每年 可收取新台幣2000萬元,將全納入水污基金使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海洋棄置費收費辦法」,明訂港區、港池及航道疏浚的 泥沙,要在海洋棄置,乙類疏浚泥沙(含部分重金屬一訂含量)每立方公尺收費35元,丙類 疏浚泥沙收費20元,並以運送的船隻容積計算。 水質保護處處長葉俊宏說,預估每年將有2000萬元的海洋棄置費收入,將全納入水污 基金,並用在海洋污染防治、海洋污染監測、海洋污染處理及其他海洋環境保護及其研究 訓練的有關事項。 葉俊宏指出,開徵海洋棄置費是希望引導業者,尋求其他對環境負荷較低或朝向浚泥 全量回收方式執行,以降低海洋棄置物對海洋的污染。 「海洋棄置費」一年繳交2次,繳費時間為每年1月31日及7月31日前,繳交前半年的 費用。1050519 (中央社 105-05-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30.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ceanography/M.1463847004.A.2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