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u8842163: 簡單講 就是早就沒保證金 卻下得了單 09/21 21:57
推 windwind: 本來不能下單的情況讓你下單 一遇到黑天鵝就~~~ 09/21 21:58
→ hu8842163: 大跌時 叫人補繳對吧?所以自己有多少權益數不知道? 09/21 21:59
推 MoneyDay5566: 加油 09/21 22:00
→ APM99: 不是很懂,是沒自己看自己手中部位+沒自己計算自己的餘額 09/21 22:02
→ APM99: 全部信任期貨商 造成的嗎? 09/21 22:02
推 windwind: 表示以前操作根本就槓桿太高 畢業不就遲早的事? 09/21 22:05
推 lovenode: 看不太懂+1。自己裡面還有沒有錢自己不清楚嗎? 09/21 22:44
大家好,就我了解的部分,先代長輩回覆。
1.他是現場客戶,至少二十年多來每天至營業處現場下單。
所以帳戶狀況是透過營業員印製並提供"投資現況查詢"的報表來了解。
而確實報表上有可用餘額,該公司就接受新增部位委託,
即便同時拿這份文件要求幫忙簽名。
2.該公司並不認為「有保證金可立新倉,同時被追繳保證金」這樣的狀況有違法
※ 編輯: jeras (1.164.254.191), 09/21/2015 23:06:11
→ flypenguin: 看起來是期貨商沒嚴格執行風控,當事人把期貨當現貨做 09/21 22:57
推 lovenode: 喔喔!所以是期貨商給他過多、虛擬的權益額度嗎 09/21 23:07
沒錯,而實際上保證金早已嚴重不足,這些期貨商都隱匿。
推 magicman: 都被追繳了為何還想新倉 他不知到被追繳嗎? 09/21 23:29
推 magicman: 但他也賭太大 期貨商賺你ㄉ點傭金卻冒超額虧損風險 09/21 23:33
→ magicman: 大賺ㄐ就沒爭議 賠錢才來該 期貨商冒的險也不小 09/21 23:34
→ magicman: 一個大跳空他賠不出來 虧損就要期貨商自己全吃了 09/21 23:35
→ magicman: 自己保證金能下己口算不出來下超過也是奇琶 09/21 23:36
推 magicman: 進賭場連基本遊戲規則多少錢可下一口都不知道嗎 09/21 23:42
→ kisskai: 哥都怒下一口op 哼哼 09/21 23:49
推 kanx: 你不po 出期貨商的名稱, 請不要再po這種文章,下次會刪除劣退 09/21 23:59
推 magicman: 對阿 為何不說是那家期貨商 大間的期貨商根本不可能 09/22 00:03
→ magicman: 為了賺點傭金讓你下超過 出事得不償失 09/22 00:04
推 magicman: 出事期貨商可能要吃ㄒ下超額虧損 還重創商譽 09/22 00:07
推 loveenvy: 你長輩面子很大!居然有期貨商願意冒這種風險給他超額下 09/22 00:37
→ loveenvy: 單,從沒聽過 09/22 00:37
推 ariadne: 這是地下期貨吧? 一樣有現場營業處跟小姐可以口頭下單 09/22 00:47
推 peterandwolf: 八成是地下期貨吧,如果是的話就不要來該了。 09/22 01:50
大家好
長輩寫信給我了
以下相關回覆:
1.我是在日盛證劵臺北營業處下期貨、選擇權單,
因是現場客戶,是否有可用餘額皆是由營業員口頭告知,
或列印投資現況查詢,告知期貨帳戶明細帳。
關於追繳,
文中的追繳文件,
是偶爾出現,
實際上不用去作補繳保證金的動作,
就同時有超額保證金可下單立新倉,而且成交,
也從來沒有盤後追繳,
與營業員的說法符合,
自然就會以為是超額保證金是真的,
而這個偶爾出現的追繳文件與我無關。
我也沒想到這麼大間的期貨商會欺騙我這麼忠實的老客戶。
2.期貨商有做徵信調查
(投資人有簽願意被資產徵信調查書)
所以期貨商都知道投資人到底有多少資產,
夠不夠OVER LOSS
故期貨商無冒超額虧損風險
3.投資組合為遠月深入價外賣方
----------------------------
以下我幫長輩補充:
會發生這件事,
是因為日盛同時用不同標準分別去計算超額保證金跟追繳保證金
連盤中追繳跟盤後追繳的標準都不一樣
而這樣的雙重風控方式是契約上沒有且從未公告的
該公司還事後無中生有
但根據法規,也是不合的,
其他家從業人員也說這樣是不對、很嚴重的違法
然而 主管機關卻未裁罰!?
所以才PO這個案例來跟大家討論
「被盤中追繳的同時可立新倉」
也就是保證金不足的同時有超額保證金,
如果這真的是合法合理的,
那不是顛覆一般投資大眾的認知嗎?
※ 編輯: jeras (1.164.254.191), 09/22/2015 04:35:34
→ vivianwang: 吃早餐比較實在。 09/22 04:48
推 lovenode: 意思就是說,你家長輩是大戶,期貨商為了賺他的手續費, 09/22 06:46
→ lovenode: 特別融通讓他保證金不夠也可以玩,過程中也有請長輩補 09/22 06:46
→ lovenode: 簽相關文件,賺了錢當然是進長輩自己口袋,賠錢了長輩 09/22 06:46
→ lovenode: 不想認帳要期貨商自己吞下去 09/22 06:46
→ hu8842163: 就是大戶的favor 小咖就別想 09/22 07:02
推 fantasy14: 長輩家裡房子好幾棟? 09/22 07:10
推 cobrasgo: 我對日盛雖沒啥好感但我不信。都是單方面的講法 09/22 07:56
推 cobrasgo: 玩這麼久會不知道多少錢做一口?假設你帳戶有100萬讓你 09/22 07:59
→ cobrasgo: 下到50口不覺得很奇怪? 09/22 07:59
→ cobrasgo: 就算日盛真的這樣做,我也認為雙方都有責任 09/22 07:59
推 cobrasgo: 我相信期貨商為了賺錢搞這種事,但我不信你家長輩有這 09/22 08:04
→ cobrasgo: 麼單純啦。玩這麼久誰不精得跟猴子一樣 09/22 08:04
推 cobrasgo: 另外我看一月六日的對帳單,一天也沒成交多少,台指也才 09/22 08:12
→ cobrasgo: 一口,是要怎麼搞到追繳六百多萬我真的看不懂 09/22 08:12
推 remember246: 請記者來抄就真相大白了 09/22 08:27
→ poowoo: 這種口數要追繳600多萬,應該1月5日盤後就追了 09/22 08:28
→ poowoo: 1/5的買賣報告書拿出來看就知道啦 09/22 08:28
→ machi770922: 鬧大一點叫記者去追就知道誰的問題了阿 09/22 08:39
→ mucoci: 賺錢自己的,賠錢就來魯~~作期貨就是要懂風控 不懂玩屁 09/22 09:04
推 newborn0913: 我也在日盛期貨(台北)交易OP時也預過相同「一下單 09/22 09:10
→ newborn0913: 瞬間被追繳」,以剛好的保證金加上手續費2530元(15/ 09/22 09:10
→ newborn0913: 口)為例,剛好可以下一組週選50點價差複式單,但一 09/22 09:11
→ newborn0913: 成交後馬上顯示原始保證金要到三千左右維持保證金也 09/22 09:11
→ newborn0913: 高於兩千五,瞬間接到追繳通知,我個人認為應該不是 09/22 09:11
→ newborn0913: 保證金不足,而是不知何種原因,保證金需比理論上或 09/22 09:11
→ newborn0913: 期交所公告的還要多,該公司宣傳是因為本人有申請spa 09/22 09:11
→ newborn0913: n所致,因而最近已填妥取消span,以便日後再觀察看 09/22 09:11
→ newborn0913: 看 09/22 09:11
→ HuskySummer: 感覺起來那家期貨公司好像有點怪怪的 @@ 09/22 10:37
推 femlro: 你那是哪一間期貨商? 合法的? 09/22 10:54
→ lookapen: 跟銀行違法超貸類似....... 09/22 11:03
推 ainor: 保證金不足本來就該下不了單啊 09/22 11:33
→ ainor: 別說不足了,剩10萬,下兩口大台,基本上是都不給下 09/22 11:33
→ ainor: 連一口都不行,怪客戶就莫名奇妙了 09/22 11:34
推 magicman: 是否有超額下單時的權益數及未平倉部位可參考y 09/22 11:36
→ magicman: 我們可幫忙計算是否真有超額還是追繳計算有問提 09/22 11:37
→ magicman: 也可能如上面說的根本只是追繳計算錯誤而沒有超下單 09/22 11:38
→ magicman: 貼出權益數及部位才有真相 09/22 11:39
推 cobrasgo: 看他的口數怎麼可能要追繳600多萬,除非這不是完整的對 09/22 11:39
→ cobrasgo: 帳單 09/22 11:39
→ HuskySummer: 事主 po 假盧要大家的協助真的要提出所有完整的資訊 09/22 12:35
→ HuskySummer: 不藍真的一點用也沒有 XD 09/22 12:35
推 magicman: 你上篇文章說做賣方權益數不變 但有一欄權益總值可看出 09/22 13:25
→ magicman: 真實損益 請貼出未平倉 權益數 權益總值 維持保證金 09/22 13:25
→ magicman: 這種基本數據沒有的話也不需要告了 09/22 13:26
各位不好意思
我剛下班
晚點再整理做相關回覆 :)
※ 編輯: jeras (1.164.254.191), 09/22/2015 17:49:29
1.超額交易是立法明文禁止的
且超額交易是賺錢有限,風險無限,
最終會導致投資人傾家蕩產,
沒有投資人會願意冒這種風險。
超額交易會破壞期貨市場金融秩序、危害期貨市場,
故相關主管單位會依法取締地下期貨公司。
2. 【日盛期貨與日盛證劵簽訂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委任契約,
約定當權益總值低於維持保證金卽對客戶發出追繳】
>>檢附文中超額交易實例其他事證
*100年1月5日買賣報告書(事後申請)
無盤後追繳
http://imgur.com/hKpHjZ4.jpg





推 pipi0101: 也太誇張!!!!! 09/24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