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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篇 我來向各位說明本人的真實案例 本人是以最單純的一口一保證金傳統方式 於營業處現場下單交易。 (非特殊條件客戶,沒有申請SPAN、最佳化、Speedy、下組合、當沖單等等) 事後蒐證才知道, 原來長期有可用餘額下單立新倉並順利成交的同時, 竟然常態性處於保證金不足、甚至被追繳的情況, 這樣的情況長達兩年半多。 立新倉並成交同時還被追繳實例: 100年1月6日10時25分追繳金額6,157,159元 http://imgur.com/k2pNxm9.jpg
期貨公司同時於10時25分54秒94接受新增部位委託並成交 http://imgur.com/qatu7L4.jpg
其他相關陳述: 1.本人是這家公司30年的老客戶 2.糾紛是發生在98年1月5日至100年8月8日期間 3.從來沒有盤後追繳 4.關於盤中追繳, 是自98年1月後近一年的某天, 營業員突然拿盤中追繳文件請我幫忙簽名, 同時誆稱電話追繳紀錄是公司應付期交所之文件, 與我無關, 告知只要有可用餘額, 就是保證金足夠可以下單立新倉。 而實際上確實有這份文件的同時, 都還有超額保證金, 所以一切一如往常, 只是偶爾幫個忙簽個名。 而這份文件出現的時機完全無規律, 以100年1月為例, 事後蒐證才知情有20個應被追繳的交易日, 卻只有6天要簽名, 也有整個月幾乎處於被追繳的狀況, 可是都沒有要簽這份文件。 5.從來沒有用任何形式補繳保證金 ----------------- 透過不斷蒐證、詢問相關人士, 歷經各種誤導、荒謬、模稜兩可的說詞, 有很多人告訴我, 盤中被追繳的同時不可能有超額保證金, 但他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遇到這樣的事, 覺得很不可思議、一定是哪裡有誤會。 後來才有幾位從業人員告訴我, 被追繳就是保證金不足,就沒有保證金可立新倉, 這是全世界通行的規範。 保證金不足, 期貨公司卻隱匿,並告知客戶有可用餘額可下單立新倉, 並接受新增部位委託,進行不必要的交易, 這就是期貨公司違法超額交易(Overtrading), 通常要透過風控不實、隱匿風險、作假帳等方式才能達成。 本人四年多來鍥而不捨的蒐證、申訴, 原本以為這麼重大的違法應該很快就會被繩之以法, 沒想到透過各種申訴管道、司法管道, 目前結果都令人憤怒、心寒與失望。 連盤中未發出追繳通知都會被裁罰了, https://goo.gl/a1fcVH  那,為什麼這麼重大的違法, 卻不用受裁罰? ------------------------------------ 如前篇所言, 投資人弱勢之處, 在於不清楚相關規則法令如何規範期貨商的權利與義務。 很多人認為搞懂遊戲規則就沒問題, 但是當我們試著搞懂的過程, 或是發生糾紛欲釐清時, 能詢問、求助的對象有誰? 不就是詢問這些具證照、執照的從業人員、單位嗎? 但得到的會是正確的答案嗎? 以本人的案例來說, 相關法令清楚的規範: 『期貨交易人未於內部控制制度或受託契約約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 期貨商及IB不得接受其新增部位委託,惟沖銷原有部位不在此限。』 (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event/2.pdf   期交所【保證金追繳及代為沖銷應行注意事項】第五頁下方 另期交法、期貨商委任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應行注意事項都有相同規範) 實際上的狀況卻是: 該公司四年來 陸陸續續增述了當時甚至事後初期回函 從未出現的風控標準、內控規定, 並試圖用不同基準計算追繳保證金與超額保證金, 來合理化 「有保證金可立新倉,同時被追繳保證金」的矛盾情況, 結果竟然沒有一個單位認為有何不對, 難道台灣獨步全球了嗎? 如果白紙黑字簽訂的遊戲規則都可以事後不承認, 無視相關法令規範, 那還有什麼情況不能歸咎於投資人呢? ================================ 幫長輩潤稿代PO。 其實他因為這件事, 真的是身心交瘁, 已經試過各種可以申訴的管道, 卻都尚未得到清白與公道, 還得忍受被抹黑。 上個月8/24 那波, 他很難過地跟我說: "這不知道造成多少年輕人因此失去積蓄甚至負債....." 所以決定打破沉默, 花了不少時間打上一篇文章。 關於102年7月施行的「期貨市場風險控管機制」 還有一些注意事項以及從某業界主管得知的小卦, 如果大家有興趣, 我再請他有空慢慢打字,與大家分享、交流。 至於本篇, 懇請大家幫忙高調!! 不好意思,在大家關心社會重大議題之虞, 耐心撥冗了解這件事, 謝謝大家!! *四年來各單位的回函、司法文件非常多 如果大家想看的話,再整理一些放上來 *不好意思,回覆推文可能會很慢, 因為我是用email在跟長輩聯絡, 還請各位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54.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ion/M.1442842697.A.829.html jeras: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21 21:47
hu8842163: 簡單講 就是早就沒保證金 卻下得了單 09/21 21:57
windwind: 本來不能下單的情況讓你下單 一遇到黑天鵝就~~~ 09/21 21:58
hu8842163: 大跌時 叫人補繳對吧?所以自己有多少權益數不知道? 09/21 21:59
MoneyDay5566: 加油 09/21 22:00
APM99: 不是很懂,是沒自己看自己手中部位+沒自己計算自己的餘額 09/21 22:02
APM99: 全部信任期貨商 造成的嗎? 09/21 22:02
windwind: 表示以前操作根本就槓桿太高 畢業不就遲早的事? 09/21 22:05
lovenode: 看不太懂+1。自己裡面還有沒有錢自己不清楚嗎? 09/21 22:44
大家好,就我了解的部分,先代長輩回覆。 1.他是現場客戶,至少二十年多來每天至營業處現場下單。 所以帳戶狀況是透過營業員印製並提供"投資現況查詢"的報表來了解。 而確實報表上有可用餘額,該公司就接受新增部位委託, 即便同時拿這份文件要求幫忙簽名。 2.該公司並不認為「有保證金可立新倉,同時被追繳保證金」這樣的狀況有違法 ※ 編輯: jeras (1.164.254.191), 09/21/2015 23:06:11
flypenguin: 看起來是期貨商沒嚴格執行風控,當事人把期貨當現貨做 09/21 22:57
lovenode: 喔喔!所以是期貨商給他過多、虛擬的權益額度嗎 09/21 23:07
沒錯,而實際上保證金早已嚴重不足,這些期貨商都隱匿。
magicman: 都被追繳了為何還想新倉 他不知到被追繳嗎? 09/21 23:29
magicman: 但他也賭太大 期貨商賺你ㄉ點傭金卻冒超額虧損風險 09/21 23:33
magicman: 大賺ㄐ就沒爭議 賠錢才來該 期貨商冒的險也不小 09/21 23:34
magicman: 一個大跳空他賠不出來 虧損就要期貨商自己全吃了 09/21 23:35
magicman: 自己保證金能下己口算不出來下超過也是奇琶 09/21 23:36
magicman: 進賭場連基本遊戲規則多少錢可下一口都不知道嗎 09/21 23:42
kisskai: 哥都怒下一口op 哼哼 09/21 23:49
kanx: 你不po 出期貨商的名稱, 請不要再po這種文章,下次會刪除劣退 09/21 23:59
magicman: 對阿 為何不說是那家期貨商 大間的期貨商根本不可能 09/22 00:03
magicman: 為了賺點傭金讓你下超過 出事得不償失 09/22 00:04
magicman: 出事期貨商可能要吃ㄒ下超額虧損 還重創商譽 09/22 00:07
loveenvy: 你長輩面子很大!居然有期貨商願意冒這種風險給他超額下 09/22 00:37
loveenvy: 單,從沒聽過 09/22 00:37
ariadne: 這是地下期貨吧? 一樣有現場營業處跟小姐可以口頭下單 09/22 00:47
peterandwolf: 八成是地下期貨吧,如果是的話就不要來該了。 09/22 01:50
大家好 長輩寫信給我了 以下相關回覆: 1.我是在日盛證劵臺北營業處下期貨、選擇權單, 因是現場客戶,是否有可用餘額皆是由營業員口頭告知, 或列印投資現況查詢,告知期貨帳戶明細帳。 關於追繳, 文中的追繳文件, 是偶爾出現, 實際上不用去作補繳保證金的動作, 就同時有超額保證金可下單立新倉,而且成交, 也從來沒有盤後追繳, 與營業員的說法符合, 自然就會以為是超額保證金是真的, 而這個偶爾出現的追繳文件與我無關。 我也沒想到這麼大間的期貨商會欺騙我這麼忠實的老客戶。 2.期貨商有做徵信調查 (投資人有簽願意被資產徵信調查書) 所以期貨商都知道投資人到底有多少資產, 夠不夠OVER LOSS 故期貨商無冒超額虧損風險 3.投資組合為遠月深入價外賣方 ---------------------------- 以下我幫長輩補充: 會發生這件事, 是因為日盛同時用不同標準分別去計算超額保證金跟追繳保證金 連盤中追繳跟盤後追繳的標準都不一樣 而這樣的雙重風控方式是契約上沒有且從未公告的 該公司還事後無中生有 但根據法規,也是不合的, 其他家從業人員也說這樣是不對、很嚴重的違法 然而 主管機關卻未裁罰!? 所以才PO這個案例來跟大家討論 「被盤中追繳的同時可立新倉」 也就是保證金不足的同時有超額保證金, 如果這真的是合法合理的, 那不是顛覆一般投資大眾的認知嗎? ※ 編輯: jeras (1.164.254.191), 09/22/2015 04:35:34
vivianwang: 吃早餐比較實在。 09/22 04:48
lovenode: 意思就是說,你家長輩是大戶,期貨商為了賺他的手續費, 09/22 06:46
lovenode: 特別融通讓他保證金不夠也可以玩,過程中也有請長輩補 09/22 06:46
lovenode: 簽相關文件,賺了錢當然是進長輩自己口袋,賠錢了長輩 09/22 06:46
lovenode: 不想認帳要期貨商自己吞下去 09/22 06:46
hu8842163: 就是大戶的favor 小咖就別想 09/22 07:02
fantasy14: 長輩家裡房子好幾棟? 09/22 07:10
cobrasgo: 我對日盛雖沒啥好感但我不信。都是單方面的講法 09/22 07:56
cobrasgo: 玩這麼久會不知道多少錢做一口?假設你帳戶有100萬讓你 09/22 07:59
cobrasgo: 下到50口不覺得很奇怪? 09/22 07:59
cobrasgo: 就算日盛真的這樣做,我也認為雙方都有責任 09/22 07:59
cobrasgo: 我相信期貨商為了賺錢搞這種事,但我不信你家長輩有這 09/22 08:04
cobrasgo: 麼單純啦。玩這麼久誰不精得跟猴子一樣 09/22 08:04
cobrasgo: 另外我看一月六日的對帳單,一天也沒成交多少,台指也才 09/22 08:12
cobrasgo: 一口,是要怎麼搞到追繳六百多萬我真的看不懂 09/22 08:12
remember246: 請記者來抄就真相大白了 09/22 08:27
poowoo: 這種口數要追繳600多萬,應該1月5日盤後就追了 09/22 08:28
poowoo: 1/5的買賣報告書拿出來看就知道啦 09/22 08:28
machi770922: 鬧大一點叫記者去追就知道誰的問題了阿 09/22 08:39
mucoci: 賺錢自己的,賠錢就來魯~~作期貨就是要懂風控 不懂玩屁 09/22 09:04
newborn0913: 我也在日盛期貨(台北)交易OP時也預過相同「一下單 09/22 09:10
newborn0913: 瞬間被追繳」,以剛好的保證金加上手續費2530元(15/ 09/22 09:10
newborn0913: 口)為例,剛好可以下一組週選50點價差複式單,但一 09/22 09:11
newborn0913: 成交後馬上顯示原始保證金要到三千左右維持保證金也 09/22 09:11
newborn0913: 高於兩千五,瞬間接到追繳通知,我個人認為應該不是 09/22 09:11
newborn0913: 保證金不足,而是不知何種原因,保證金需比理論上或 09/22 09:11
newborn0913: 期交所公告的還要多,該公司宣傳是因為本人有申請spa 09/22 09:11
newborn0913: n所致,因而最近已填妥取消span,以便日後再觀察看 09/22 09:11
newborn0913: 看 09/22 09:11
HuskySummer: 感覺起來那家期貨公司好像有點怪怪的 @@ 09/22 10:37
femlro: 你那是哪一間期貨商? 合法的? 09/22 10:54
lookapen: 跟銀行違法超貸類似....... 09/22 11:03
ainor: 保證金不足本來就該下不了單啊 09/22 11:33
ainor: 別說不足了,剩10萬,下兩口大台,基本上是都不給下 09/22 11:33
ainor: 連一口都不行,怪客戶就莫名奇妙了 09/22 11:34
magicman: 是否有超額下單時的權益數及未平倉部位可參考y 09/22 11:36
magicman: 我們可幫忙計算是否真有超額還是追繳計算有問提 09/22 11:37
magicman: 也可能如上面說的根本只是追繳計算錯誤而沒有超下單 09/22 11:38
magicman: 貼出權益數及部位才有真相 09/22 11:39
cobrasgo: 看他的口數怎麼可能要追繳600多萬,除非這不是完整的對 09/22 11:39
cobrasgo: 帳單 09/22 11:39
HuskySummer: 事主 po 假盧要大家的協助真的要提出所有完整的資訊 09/22 12:35
HuskySummer: 不藍真的一點用也沒有 XD 09/22 12:35
magicman: 你上篇文章說做賣方權益數不變 但有一欄權益總值可看出 09/22 13:25
magicman: 真實損益 請貼出未平倉 權益數 權益總值 維持保證金 09/22 13:25
magicman: 這種基本數據沒有的話也不需要告了 09/22 13:26
各位不好意思 我剛下班 晚點再整理做相關回覆 :) ※ 編輯: jeras (1.164.254.191), 09/22/2015 17:49:29 1.超額交易是立法明文禁止的 且超額交易是賺錢有限,風險無限, 最終會導致投資人傾家蕩產, 沒有投資人會願意冒這種風險。 超額交易會破壞期貨市場金融秩序、危害期貨市場, 故相關主管單位會依法取締地下期貨公司。 2. 【日盛期貨與日盛證劵簽訂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委任契約, 約定當權益總值低於維持保證金卽對客戶發出追繳】 >>檢附文中超額交易實例其他事證 *100年1月5日買賣報告書(事後申請) 無盤後追繳 http://imgur.com/hKpHjZ4.jpg
*100年1月6日10:25所謂偶爾出現的追繳文件(事後申請) 追繳金額6157159,維持率71% http://imgur.com/k2pNxm9.jpg
*100年1月6日10:25接受新增部位委託(期交所委託成交明細帳) http://imgur.com/qatu7L4.jpg
*新增部位委託下單紀錄(事後申請), 100年1月6日10:25下單前 有超額保證金205991元 http://imgur.com/PCklCoB.jpg
>>營業員現場交付的投資現況查詢之一 99年12月17日 維持率74% 仍有超額保證金1379762元 權益總值<維持保證金 http://imgur.com/dUhxOMV.jpg
3.根據事證,日盛當時實際風控狀況為: *盤中應追繳卻偶爾才追繳 盤中追繳金額=原始保證金-權益總值 *盤中追繳同時有超額保證金立新倉, 超額保證金金額=帳戶權益-原始保證金 *從未盤後追繳保證金,即使權益總值<維持保證金 事後申請的買賣報告書,超額保證金算法就是帳戶權益-原始保證金 4.以上是事後蒐集事證拚湊出日盛當時實際風控狀況, 才發現有「被追繳保證金同時有超額保證金下單立新倉」如此矛盾的情況。 如文中其他從業人員所告知, 達成不法超額交易前, 通常有風控不實、隱匿風險、作假帳(報表)等的情況, 已違反諸多期貨相關法規。 --------------------------------------------------------- 以我親身經歷與大家分享並作為借鏡, 提醒各位不是只有地下期貨才會遇到這種狀況。 ※ 編輯: jeras (61.62.72.233), 09/23/2015 09:37:02 ※ 編輯: jeras (61.62.72.233), 09/23/2015 11:33:41
pipi0101: 也太誇張!!!!! 09/24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