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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加重罰則 期貨內線交易 最高罰2億 工商時報【楊孟立╱台北報導】 嚴懲金融犯罪,期貨內線交易的罰則將提高到與證券交易同等級,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期貨交易法》第107條、第122條文修正草案, 違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根據三讀後的修正條文,包括金管會、期交所、證交所、櫃檯買賣中心、 股票期貨契約或股票選擇權契約的標的證券發行公司等相關人等, 直接或間接獲悉足以重大影響期貨交易價格之消息時, 於消息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 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有關的期貨或現貨。 新修正法案也對上述相關人等訂下「旋轉門條款」, 離職後的6個月內違反《期交法》第107條,一樣適用相同罰則。 提案立委曾銘宗指出,現行期交法禁止內線交易責任部分規範模糊, 但本條規定涉及刑事責任追訴,因此提案修正明定期貨交易內線交易責任要件、 範圍及效果。 此外,三讀通過後的《期交法》第112條也給予金融犯罪者「坦白從寬」的改過機會, 只要肯自首並自動繳交全額犯罪所得,可以減輕或免除刑責, 若能協助執法單位查獲其他共犯,可以免除刑責。 新聞網址: https://goo.gl/8sM5lX 心得: 所以說台灣一堆內褲線和 亂掛市價的個股期(市價掛賣50.5, 市價掛買54.5 ),這種要不要一起也修正一下? 罰的不夠重 請比照歐美市場的罰金,請用幾十億美金罰款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68.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ion/M.1477112317.A.8D8.html
king522123: 為什麼要設上限?視情節重大吧! 10/22 13:33
wwf1310: 我有機會貪10億時,絕不手軟,才罰2億 10/22 13:41
HowWhy99: 真的莫明的設上限 10/22 13:43
hh800315: 賺百億罰兩億 呵呵 10/22 14:16
pppeeeyyy: 暴力稅!? 10/22 14:38
u770114: 要限制人權吧 10/22 14:47
s860134: 好癢 能賺一筆我給你關 10/22 16:17
AlexLeee: 個股期價格這樣不是會成交嗎? 10/22 16:26
bad8069: 官官相護 10/22 17:14
Kunoichi: 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10/22 18:39
MoneyDay5566: 只針對股票相關的期權 台指期不適用? 10/22 20:27
ll6a: 台指期要怎麼內線?? 10/22 20:59
qqq3q: 控盤四大GG 國安GG相關人等吧! 猜主要是針對個股期的 10/22 22:05
acbwanatha: 大盤要內線???你頂多是台積電的內線。 10/22 22:30
clubbox: 像美國這種盤中宣佈政策的就會有內線的問題吧 10/23 00:18
wwf1310: 想過耶,如果盤後在宣布.光是震拉跌,死的人會更多xD 10/23 00:22
ariadne: 但是像群聯這種案子 調查局人員在搜索日前放空 可以防治 10/23 00:38
clementchen: 同意一樓,應該是倍數上限而非固定金額上限 10/23 00:41
yuya0519: 內線最多的不就是公務員嗎? 10/23 09:08
roberchu: 法規都是美意,但在現實都是屁 10/23 13:41
whiskyya: 把搞不到2億的小戶擋在門外 內褲大戶就意思意思罰一些 10/23 15:58
valino: 台指期內線交易。。。。 10/23 22:35
valino: 啊,對厚,有個股期貨可內線 10/23 22:46
Kysol9: 罰這種東西設上限不知道在想什麼 10/23 23:36
rada118: 外資哪會怕? 10/24 07:55
Crazybird1: 真好笑 官會罰自己嗎 根本搞笑 10/24 08:25
lookapen: 風險有限, 獲利無限. 10/24 10:28
qree: 沒聽過期貨可以內線交易的,是可以操控大盤指數喔? 10/25 16:15
qree: 要立法也精確點,針對個股期吧 10/25 16:16
qree: 眼殘...法條有明文針對個股XD 10/25 16:19
popen: 期貨內線交易?除非你可以炸掉台積電,否則控盤控不贏外資 10/29 19:01
otapiggy: 期貨內線交易很妙。 10/31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