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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貼新聞請附上原始連結,否則一律刪除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98048643633161/?ref=bookmarks 林昭文 1 小時前 洪前輩對於小弟指教的po文提醒了小弟,讓小弟又有一事,覺的不說好像對不起大家,如果 沒有洪前輩的po文,小弟還真是忙到忘了明天大夥要去考選部爭取這件重大提議的事 深怕這樣去了會被公部門笑眼鏡業是沒讀書嗎?還是沒常識,在此快至深夜時分趕快po文, 希望大家趕快提一下意見,好讓在這裡的大老們有人可以看見,看能不能來的及阻止這個貽 笑大方的提議,忘了早點po此事,小弟深感內疚 業界有業界的角度,業界的角度是希望”””從寬””” 針對這點小弟這兩天一直有個很大的疑問,到底是我對於法案條文的理解能力太差,還是公 部門有給部分大老發不一樣的解釋文 為數不少的決策高層且是會出席26日考科會議者這樣解讀:驗光師”特考”是給學歷為專 科以上且從業6年以上但沒有視光相關學歷之從業人員可以考”師”級的機會,所以在考題 上應該要從寬,不可以跟視光系畢業的考生考同樣難的題目,這樣才是”從寬”的意義,不 然非視光科系畢業者不論學歷都考”生”級就好,何必要驗光師特考 是這樣解釋的嗎?各位前輩有人可以解讀嗎? 而且這個還可能是明天要去跟考選部爭論的一個提議,一個國家級的証照考試,同一張証照 何時可以分成難易兩種題目了,如果可以,社團內各位本科系畢業的前輩可有任何看法? 如果這個消息還要派人來說我做假,那不知各位在某個高層決策群組內所傳所討論的,難道 也只是說說而已,那實在可怕,原來我們的細則制定都在這些人的說說而已中去跟政府高層 談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70.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ometrist/M.1453741572.A.A69.html
joeneowu: 版主!有附連結但是非社團成員點不開還算有附嗎!!! 01/26 01:08
目前只針對新聞要求一定要附上連結 其他部分尚無管制 就算是夢到的也都可以算情報 ※ 編輯: YAHO0 (123.240.70.57), 01/26/2016 01: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