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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告過人公然侮辱的一份子,給你一些經驗參考: 首先,台灣網路上的公然侮辱,誹謗之類近期有越來越多判例 但是其實還是沒有一個準則,因為法條太舊了 比方說我當初是一個人在"無密碼、知道頻道名稱就能進的頻道"中, 被人id後面加汙辱性字眼罵,[j23932廢物]類似這樣子 這種案子會先到檢察官手上開偵查庭,目的是檢察官要釐清事實 如果檢察官覺得這不符要件,就不會起訴,大家就可以回家了 反之檢察官認為這該告,那就會問要不要和解,不要檢察官就會告了 然後你會變成證人,告訴人會是檢察官,被告就...被告 我很廢只念過一點淺顯的法學課程,那次告人經驗我的理解是: 第一,如果今天你告公然汙辱,要符合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公然 公然的定義是不特定第三人可共見共聞 也就是說他罵你的場合必須不只你們兩個,要有第三人以上 並且不能是特定的人 例如你爸在家在你媽面前罵你白癡 你家能進出的會在的通常都會是這幾個固定的人,所以不算公然 但如果是在餐廳或是馬路上,能進出停留的人不固定,那就算公然 所以第一點就是承辦的檢察官認不認為隊伍頻算公開的場合 第二點則是前面有人推文提到的: 虛擬人格到底能不能代表或連結你的現實人格? 這個部份爭議比較大,當初承辦我案件的檢察官是問我 在我被罵的頻道裡,有沒有人知道j23932現實是誰? 那很幸運的,頻道裡有一些因為遊戲相交多年的好友,現實知道我是誰 他們也願意作證,所以檢察官在能否連結這塊就認定可以 我的檢察官看起來是不認為虛擬能代表現實那派 所以他需要一個知道j23932等於我的人在那個發生的場合中 但是也有認為不需要的,就看你會遇到什麼樣子的檢察官 最後一說,我的案件最後自己心軟,讓被告在罵我的頻道道歉就和解了 因為對方年紀比我還大,出個庭爸爸還陪著,實在於心不忍 至於被告之後隔了一兩年在遊戲裡開始說是我跟他道歉和解 導致我不爽去法院申請和解書文檔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我的案例不是重點啦... 這文只是想讓原PO了解到時候開偵查庭了情況會怎樣 另外或許可以試試恐嚇,那位仁兄好像有說啥地址之類的? 我不想再回去聽一遍虐耳 如果他有說啥地址給我馬上去給你好看之類的 可能可以試試告恐嚇,但恐嚇我就沒經驗了,給其他法學專家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87.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Watch/M.1504771315.A.AD6.html
Pkobe: 你現實名字是不是常常被人念錯阿,跟我朋友很像耶 09/07 16:05
ckshchen: 我也心軟... 09/07 16:06
zsp7009: 香蕉多年 09/07 16:10
pony666: 推香蕉多年的好友 09/07 16:12
pony666: 剛剛看到香蕉先推文 你最後竟然和解 等等補噓 09/07 16:13
ckshchen: 我是香蕉,我會玩鬥陣特攻是因為... 09/07 16:14
york1987: 統神: 你也懂概念式連結? 09/07 16:15
pony666: 沒讓壞人接受應有的懲罰給噓 09/07 16:17
Septopus: hi 大家好 我是香蕉 09/07 16:22
juiclykiller: 你的原諒帽秀出來我就還你推 09/07 16:26
※ 編輯: j23932 (36.227.87.118), 09/07/2017 16:27:06
j23932: 已改錯字,我是Peter啦,不是很有名,沒朋友,人品又差 09/07 16:29
dchain: 求後續 09/07 16:32
後續就是台北地院檢察署回文說調解文件不歸他管叫我找調解委員會 所以我就懶了,不過不起訴書有說他要件的確是符合的 只是因為告訴乃論,所以我撤了才不起訴
qscgg: 為什麼一兩年後你們還遇的到啊?是MMO? 09/07 16:35
其實後來都沒遇到了,只是在公開頻道放話很多人都看的到,單純聽到風聲,是MMO
Jefa910: 被告完全沒學乖給噓 09/07 16:43
ryo2030999: 香蕉多年很殼以 09/07 17:00
s128128: 實用給香蕉 09/07 17:08
※ 編輯: j23932 (220.132.124.7), 09/07/2017 17:35:36
alecklu: 概念式連結 09/07 17:27
nwohippo: 山豬 09/07 17:33
※ 編輯: j23932 (220.132.124.7), 09/07/2017 17:48:42
chiu7892000: 鍵盤律師 09/07 18:05
LoYuMing: 請問大大上次人家故意弄我嗆他海鮮 她說要告我??? 09/07 18:14
zadiel1687: . 09/07 18:21
assassin305: 印象中檢察官會想盡辦法起訴吧?除非檢察官認為這官 09/07 19:16
assassin305: 司看就知道不用打 09/07 19:16
qwert9074588: 不太懂噓文不講原因的人是什麼意思 幫推回來 09/07 20:01
GLaDOS1105: 噓甚麼 09/07 20:03
沒有啦,認識的朋友互噓著玩,沒事兒,自個兒人,回這文真的只是分享個經驗 希望原PO可以利用法律這個工具取得尊重 ※ 編輯: j23932 (220.132.124.7), 09/07/2017 20:09:24
Gan0liang: 玻璃心 09/07 20:07
jouhouya: 帥哥 09/07 20:12
mensalord: 海鮮感覺可以告性騷擾 09/07 20:29
tim20048991: 那如果是罵某個角色誰很爛之類的也算嗎 09/07 22:56
...去問呂秋遠之類的比問我專業8700%啦!你真想知道的話google找個免費法律諮詢 真的很懶的話,誠心建議FB直接問呂秋遠律師,人家是開業律師有在處理案子跑法院的
child1991: 不帶痛苦的教訓是沒有意義的 建議原po要告就要告到底 09/07 23:20
child1991: 屁孩痛過都不一定會學乖了 所以千萬不要心軟 09/07 23:20
其實都過去了,我後來是告訴自己,我放過他他繼續這樣的待人處事 惹到的下一個可能就沒我這麼好說話了,所以我是在害他(?)
yoyu913: j23932廢物 09/07 23:56
看在PUBG抽到白裙賣了好多錢的份上不跟你們計較
tian1997: 幹...怎麼會有這麼犯賤的人 09/08 01:12
※ 編輯: j23932 (36.227.87.118), 09/08/2017 02:25:59
tina320: BestWarlockTW 666 09/08 02:25
※ 編輯: j23932 (36.227.87.118), 09/08/2017 02:47:07
Pkobe: 幸好你不知道我4誰 09/08 11:24
Diehardx: 原po這個例子就是很好的例子 你看原po原諒他換來的是什 09/08 19:07
Diehardx: 麼 有尊重你嗎? 沒有嘛… 吉到底比較有用 有些人嘴巴 09/08 19:07
Diehardx: 真的很討人厭 09/08 19:07
zeolas: 我是香蕉,鬥陣特工是一款真正的…… 09/13 16:42
waterblue85: 格鬥遊戲 09/13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