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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違規!《鬥陣特攻》上海龍之隊教練遭重罰27萬 新頭殼newtalk | 高暐茹 綜合報導 發布 2018.01.06 | 13:25 | 更新 2018.01.06 | 14:06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1-06/109555 《鬥陣特攻》上海龍之隊(Shanghai Dragons)在去年十二月時,選手Undead和Xushu就因 共用帳號遭到罰款,然而在5日,教練U4竟然又因為共用帳號一事,遭OWL重罰6萬人民幣( 約27萬台幣)。 U4為了練習其他角色,所以靠著和他人共用帳號來拉高積分。暴雪明文規定禁止共用帳號 ,先前攻擊手Undead與自由位Xushu才被罰約1萬3台幣,身為教練的U4卻又帶頭違規,U4 因為自身違規行為被罰2萬人民幣(約9萬台幣),其餘罰金則是因為被抓到未經他隊管理人 同意,私下和他隊選手接觸一事。U4遭罰的消息僅在微博上公告,目前OWL尚無任何公開 回應。 OWL第一賽季尚未開打,但上海龍之隊已有三人違規遭罰,累計罰金超過台幣三十萬。若 是上海龍之隊成員繼續無視罰則、我行我素,恐怕比賽的獎金,還不夠拿來繳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9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Watch/M.1515293136.A.1D1.html
skychy: 「未經他隊管理人同意,私下和他隊選手接觸」 連這也罰? 01/07 11:12
skychy: 是說連選手間私交也不允許嗎?... 01/07 11:12
Mark101: 私交很難判定吧,不過教練有需要共用帳號嗎? 我以為像戰 01/07 11:37
Mark101: 隊都直接開自訂練習比較多 01/07 11:37
mapulcatt: 這個通常是指挖角吧 01/07 11:40
robefrom: 共用是講好聽了,應該是代打 01/07 11:43
capssan: 會不會到時候罰款收益比門票高 01/07 11:56
lastpost: 沒記錯NBA好像有這規定? 01/07 11:58
brad850402: ESPN:SHD季前賽排名最後一名 01/07 11:59
popoying61: 管私交也管太多了吧,那xQc的vlog裡和其他隊選手一起 01/07 13:03
popoying61: 搭uber去電競館也不行嗎 01/07 13:03
bule2006: 接觸估計是說挖角吧 ((個人猜測 01/07 13:16
hyouun: 可能是其他理由?有沒有其他情報平衡一下,不然禁私交也太 01/07 13:17
hyouun: 惡劣 01/07 13:17
gurmiii: 怎麼可能禁私交 01/07 13:24
bjergsen666: 接觸=挖角 共用=代打 大家真會想像嘻嘻 01/07 14:43
digitai1: 只是我朋友開我帳號玩而已啦沒爬幾分 "共用" 01/07 15:56
a28200266: 就是挖角被抓 講文雅點而已 01/07 16:10
yuxds: 多數職業運動 合約沒到期沒經過管理層同意 01/07 20:27
yuxds: 是不能夠去跟其他職業隊伍談下一張合約的 01/07 20:27
yuxds: 內文很明顯是指這個吧 私下接觸要解讀成私交真的太瞎了 01/07 20:30
skychy: 歐,原來是指挖角嗎? 我是覺得涉及"處罰",本來就該寫的 01/08 08:20
skychy: 明確吧? 這種時候有必要"文雅"嗎? 01/08 08:20
eltonbibi: 看原文文章比較準吧 01/09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