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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請問一下我去年年底回台灣和男友結婚 之後開學我回美國了, 老公留在臺灣工作(但他之前有在美國念書, 也有SSN, 2013回台) 老公自2013 2月以後就沒收入, 而且再也沒入境過 三月初填1040ez 報稅, 學校的報稅系統是說只要你結婚了請, filing status 填 married nonresidence 等我把文件寄出去以後, 又看到網路論壇說如果配偶非美國公民又不在美國境內 就填 single nonresidence 請問我到底要填哪一個呢? 如果 1040ez 都是用 single 的稅率報稅 那我還需要去改 filing status 嗎? 因為我不管填哪個身分對退稅額似乎都沒影響 謝謝! ps. 州稅方面, 我已經寄表格把 married separately -> single 我不知道老公的SSN, 而且寫信問他們也說用single就好, 但是又說 filing status必須和報聯邦稅的身分一樣, 搞的我好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58.115.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26197952.A.679.html ※ 編輯: happyennovy (69.58.115.59), 03/13/2015 06:06:53
cchris: 你是F1,所以是NR,要填的是1040NR或1040NREZ,而非1040EZ 03/13 08:37
cchris: 1040EZ是給居民用的,含有標準扣除額,和1040NREZ有很大不同 03/13 08:38
cchris: 學校是對的,NREZ上面有married nonresident欄位 03/13 08:39
cchris: 這個欄位不影響稅額,因為非居民的確不能申報配偶 03/13 08:40
happyennovy: 謝謝樓上解說! 太好這樣我就不用再重新寄表格了 03/14 05:45
happyennovy: 抱歉我沒注意到, 我的確是填1040NRez 不是1040EZ 03/14 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