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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個美國報聯邦稅的問題,不曉得有沒有過類似經驗。 我是F1簽證,目前是用1040NR 我在報2013年度聯邦稅有列 2013 扣繳的州稅 為 itemized deduction 此州稅有退稅,但是到 2015/1/23 才收到退稅 (個人因素) 請問這個退稅是算 2015 年的收入,等明年再加入 taxable income 呢? 還是說要算在 2014 的 taxable income (因為一般2013的退稅都這麼算)? BTW 我沒有收到 1099-G 正想下週去問問看 先謝謝大家幫忙思考/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49.63.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26296993.A.DEC.html
cchris: 支票日期是何時?哪一年發出,哪一年收到?為何延誤? 03/14 11:26
juicyworm: 是銀行的轉帳,1/23入帳 03/14 19:18
juicyworm: 因為我接近年底才報州税,所以才晚收到 03/14 19:20
neohippie: 覺得應該是算2015. 如果在學校,可以問法學院的顧問 03/15 22:08
neohippie: 通常法學院都有 Tax Clinic 03/15 22:09
cchris: 已實際發出的年份來算,所以是2015 03/16 01:14
juicyworm: 敝校無法學院QQ 我清楚了,謝謝回答 03/16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