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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最近開始用F1-OPT 簽證工作 由於近兩年歐巴馬的醫療法案規定每個Tax Payer 要強制醫療保險(Minimum Essential Coverage), 要不然需要繳交罰款(Shared Responsibility Payment) 我計算過,即使繳交罰金, 錢還是少於需要支付的保險費用,所以目前傾向不要保險 我的問題是: 1. 我目前是用F1-OPT工作,這樣也在歐巴馬醫療法案的規範內嗎? 查過很多資料並沒有明確的說明,需要與不需要兩種說法都有, 所以很疑惑到底能不能不要保險也不需要繳罰金 2. 如果我的身份也在法案的規定內,且必須付罰金, 又是如何計算的?我知道是取2% income 或 325乘上無保險月份的比例。 但我有看到條文說有例外可以不需支付: 只要不超過連續三個月沒有保險就不會受罰, 或是一年內不要超過兩個月沒有保險。 一樣兩種說法都有,不確定哪個是正確的。 我的學生保險是今年8月中到期,所以從9月開始沒有保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7.247.28.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44587635.A.F03.html
cchris: 只有稅務居民才需要;F1/OPT是非居民,所以不必也不能加入 10/12 02:22
cchris: 1如上述 2前提不成立;居民稅表有教你計算方式 10/12 02:23
cchris: 你是非居民,所以結案 (除非你的F1已經超過5年) 10/12 02:23
lattecomo: 謝謝,這樣我就明白了。之前看條文看到頭暈眼花還不懂 10/13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