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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上半年有拿美國大學的RA或TA的獎學金 但在當年的下半年就歸國了,這樣還需要報稅嗎? 我在2012年秋季和2013年春季在美國當RA,有收到2012的W2和1042-S單子,也有報稅 但是從2013年8月離開美國後到現在都沒有收到2013年的W2和1042-S單子 所以到現在都沒有報2013在美國的稅。想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是有需要向美國補報2013年的稅?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0.82.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49715411.A.6F4.html
boblu: 還是要報稅 但是因為學生沒報稅 多半是可以退稅的沒退 12/10 14:38
boblu: 金額也不大 就我所知實務上很少有人被追究 12/10 14:39
cchris: 沒報稅多半是你的損失;因為你通常可以退稅 12/10 15:16
grungeptt: 同上 真的可以一筆退稅 退的錢在台灣看來不算少 12/10 20:20
grungeptt: W-2忘記通常是什麼時後發了 照理說學校應該會發通知 12/10 20:21
grungeptt: 我2013年五月離開的 都報完稅了 不知道你的能不能補報 12/10 20:23
感謝各位,從我2012年報稅的資料來看,2013年份報稅後應該還會退我四百多塊 所以沒有報稅應該只是我自己的損失,只是不知道如果以後有考慮再到美國工作的話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影響。還是想看看能不能補救,不想留一個紀錄在那邊 退的錢倒是其次。 ※ 編輯: nidgh (142.157.35.14), 12/11/2015 00:14:33
cchris: 不會有影響;三年內都來得及補退稅 12/11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