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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經驗大大 小弟去年4月抽到H1B 7月被要求補件 9/30 OPT到期 10/1開始因相關文件還在審核所以沒 有上payroll 今年3月H1B才被批准但小弟已在那之前已經辭職 所以小弟並沒有所謂的H1B時期的薪資單 前雇主很好心沒有撤銷小弟H1B因此小弟就一直待在美國到最近才找到工作 新公司律師堅持要走AC21的remainder option + consular processing 但前公司律師認 為不適用 可以直接回台灣再申請New Employmen即可(即使中間這段時間沒有工作) 小弟非常困擾 想問新律師的方法是否真的可行或是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建議 感謝各位大大 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7.93.146.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64919861.A.01E.html ※ 編輯: messiah0326 (97.93.146.110), 06/03/2016 10:14:26
cchris: 我覺得兩位律師講的是同一件事,可能是你誤解了 06/03 10:35
messiah0326: 可能我有誤解一些東西 但是前律師堅決否認我能用AC21 06/03 11:11
cchris: 其實remainder option和AC21是完全無關的,前律師沒說錯 06/03 12:22
cchris: 新律師可能單純用詞不當,或是你誤會;他只要拿掉AC21就沒錯 06/03 12:22
cchris: remainder option其實是指離美超過一年才有得選;你沒有 06/03 12:24
cchris: 所以前律師的用詞的確比較正確 06/03 12:26
messiah0326: 感謝C大指教 06/03 12:58
messiah0326: 敢問C大是否有建議的走法? 06/03 13:16
cchris: 就送件I-129然後回台灣辦簽證啊,沒這麼複雜 06/03 13:31
cchris: 兩個律師建議的基本上是一樣的,不要太在乎文字 06/03 13:32
messiah0326: 了解了 謝謝 06/03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