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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朋友寫信來給我,問工作的事 我大約回答一下 關於工作內容: 1.簡易記帳(每日收入、支出、雜項、拍照) 2.煮飯(大約三四個人) 3.訂貨(中文) 4.指揮土人工作 大約這樣,所以不用特別學經歷,會找台灣人的主要原因 因為去那工作的人,很常會有不適應的,但是只要送一個工作簽 大約要花2000(體檢、送件、就業保障費、規費、潛規則費)美金左右, 如果作一下下不想作了,公司就要損失2000美金 另外,還會被勞工局唸,找台灣人去,因為台灣人是免簽90日, 如果習慣可以直接送件,不習慣,就當作去玩... 目前還沒找到人就是了,因為其他好找,會煮飯的難找啊... 至於最多人問的入馬籍 要符合 1.在馬工作三年 但是工作簽一次只發二年(其是是一年11個月)你一定要離開一次 (台灣也是這樣規定外勞不能一直留在台灣,避免歸化) 所以要簽二次工作簽 2.入完後就可以去美國工作沒錯,但是不是美國綠卡 要入籍美國,要在美國用馬紹爾的身份重新申請綠卡 然後再轉公民 3.這樣的馬紹爾護照,是不能按月領美國政府的土人津貼的 所以,你必需工作而且要交稅給美國政府。 -- 你們都覺得對方非你莫屬,雙方家長也不反對,為什麼最後還會分手呢? 這個問題我沉思了很久,最後我想到了! 這一定是老天爺看不下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44.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67792777.A.27D.html ※ 編輯: notepad67 (111.251.244.200), 07/06/2016 16:23:12
Evagelion: 感謝分享! 07/06 19:53
bboyjian: 不會煮飯...... 07/07 09:24
arait: 所以現在還缺不缺不會煮飯的~~ 07/07 16:14
notepad67: 缺人啊,不會煮飯我們三個華人吃什麼? 07/07 16:38
arait: 你們有東西吃並無法證明有人會煮飯,不過這不重要 07/07 19:06
notepad67: 現在有人煮啊,但她們夫妻11月要回大陸了 07/07 20:19
notepad67: 新請的是菲菲,我個人不想吃菲國食物... 07/07 20:20
notepad67: 我覺得我們吃的還不錯 07/07 20:26
AmberWangTWN: 英文不是很好,煮飯到還行(家庭式),可惜了 07/09 01:24
notepad67: 英文不是重點,重點是會計跟煮飯,煮飯是重點啊! 07/09 03:33
sad3: 真的很酷 等我現在的工作告一段落 超想去的! 07/09 16:22
chunche: 會煮飯做菜,興趣還會做一點甜點,想應徵,已經寄站內信 07/09 19:12
chunche: 囉! 07/09 19:12
※ 編輯: notepad67 (61.230.228.160), 07/09/2016 23:29:36
castoranseus: 所以離開的時候公司會負擔回國的機票? 07/13 16:36
casperlau: 呃,我是台灣人 07/19 16:31
casperlau: 但我也會煮菲律賓料理 XD 07/19 16:31
JJFROMCIA: 帶過幾個馬紹爾人 他們煮飯很可怕 09/20 05:06